文章来源:汝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近日,汝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两起疫情防控期间网约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趁火打劫私自抬高乘车费用”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的隐患,执法部门将车辆暂扣,对其违法行为将从严处理。
2022年05月23日上午,汝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在宁洛高速汝阳工业区站处实施行政检查。经检查,李某驾驶豫C***LN江淮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通过网络平台下单,其在洛阳市涧西区巡游接到“学生乘客”6人送往汝阳县城,私自抬高乘车费用,每人收取高价车费50元。吕某驾驶豫A***QB江淮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通过网络平台下单,其在郑州南三环巡游接到“学生乘客”6人送往汝阳县城,收取车费每人60到100元不等。以上两名网约车司机疫情防控期间私自“抬高乘车费用、巡游招揽乘客”,平台未登记乘客相关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涉嫌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望广大网约车司机引以为戒,合理合法经营。凡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因个人违法行为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法》等法律法规,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受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群众和高校学生自觉抵制营运车辆各种违法行为,乘坐正规营运车辆,乘坐网约车时要在网络平台下单,登记个人详细信息。途径疫情防控卡点时,积极配合扫码查验、测温登记、核酸检测等工作,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坚决阻断疫情通过出租车、网约车等渠道传播。
温馨提示: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汝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黑车”拉客、倒客,出租车不打表、网约车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私自涨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0379——6823339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