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长湖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乡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注重完善制度建设。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分工负责的业务工作,一手抓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推进了“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下一步,乡纪委将按照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主动作为配合乡党委政府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勇于作为,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合力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供稿 黄林涛 编辑 许萍
岳阳红萍文化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