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再曝光三起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01
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9月2日23时25分左右,马某某醉酒后驾驶豫C3***C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小浪底专线孟津县常袋镇英古村路口处由东向西行驶,与交会张某某驾驶的豫C8***V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2020年9月7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马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46.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02
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8月28日2时30分左右,马某某驾驶豫C9***P号小型轿车,在孟津县麻屯镇阿新大道与将军路交叉口,与江某驾驶的豫CN***8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马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2020年9月1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马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4.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03
事故基本情况:2020年8月27日21时40分左右,郭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孟津县常袋镇东地村小学门前与樊某某驾驶的豫C2***6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和责任:2020年9月1日经河南金剑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所送郭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364.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及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喝酒不开车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希望各位驾驶人
莫拿法律当儿戏
莫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