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常某殴打老师案所想到的……
文/尤学高(江苏盐城)
法律及从事法律的工作者,一直在我的心中处于极端神圣的位置,一直是公平、公正的化身,律师也是我非常崇拜的职业之一。
还记得多年前,去湖南长沙的中途,我转道汉口,寻访施洋大律师位于汉口后花楼5号院内的那座“未见华盖盈门,唯有人心聚拢”的律师楼,站在楼前凭吊“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千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为人间正义而英勇牺牲的施洋大律师。
当今社会虽处于和平建设时期,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制建设尤是迫在眉睫的任务。法律工作者们“扶危济弱”仍然任重道远。
最近一段时间,每天打开《今日头条》APP,充斥眼球的有不少“20年后殴打老师案”的常某及其家人不服一审判决而要上诉二审,并聘请了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周兆成先生为之辩护的很多炒作。诸如:常某的父亲代子冒着风雪找被打的张老师道歉;周律师又亲自冒着风雨到看守所会见並教育常某;常某在狱中思念妻儿所写下的洋洋洒洒,声泪俱下的忏悔书;常某又请他自己的老父欲在教师节时到张老师门上负荆请罪;更有周律师亲自操刀的利用《教育法》,《教师法》解释教师的惩戒权并引申至学校、老师、学生在该案中三方共输的结局云云。网上多人发声这些造势的悲情表演是周律师用来绑架大众舆情的策略,最终达成为常某二审脱罪的目的。对于此种观点,我们局外人不能妄自猜测,也不能猜测周律师在此案中到底是为常某的是无偿援助或是拿了多少律师费的问题,因为每个自然人都有不服判决要求上诉再审的权利和自由,律师也有受理委托人的案件为之辩护的权利和自由。

在这点上,我们都无权置喙。但我始终相信人民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俗话说:“把别人当作傻子的人,自己才是个最大的傻瓜。”我也始终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公序良俗在大家心中都有谱。
人人都会敬畏法律,敬畏教育,敬畏良知!特别在时下,“尊师重教”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是一处博奕的“名利场”,要落在实处。人人都要当成一条不可触碰的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我想常某此案判决将会成为一座尊师重教的风向标,人民法院和法官也将非常慎重地量刑。
故而,我相信周律师定会爱惜自己的羽毛,在此案二审时有不俗的表现。但我更希望周律师能在“湖南新晃埋尸案”中更加集中精力,排除万难,荡尽群魔,让沉冤得雪,还人间一片朗朗乾坤。
我们都在翘首期盼中!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