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法治绝对权威 彻底根治行政越权、司法空转乱象
一、严正立场:法治底线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犯
人民是国家的根本,是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一切公权力由人民赋予、受法律约束、为人民服务。公职人员的第一职责是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履职为民。任何背弃初心使命、无视法治权威,以权压法、越权乱政、徇私枉法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公然侵害,是对国家法治体系和司法公信力的严重破坏。
法治面前没有特殊主体,权力运行没有法外空间,司法权威不容任何行政干预。凡是践踏法治底线、损害群众权益、挑战司法权威的公职人员,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依纪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法治尊严、守护群众公道、捍卫执政根基。
二、问题定性:两类违规行为性质恶劣、涉嫌严重违法违纪
结合事实核查与法律适用认定,当前少数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视法定规则、突破权力边界,存在对抗司法生效裁判、违法溯及既往行政两类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性质严重。
一是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基本原则,拒不执行法院终审生效判决。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具有法定强制执行力和司法既判力,是定分止争、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行政机关、公职人员必须无条件尊重、不折不扣执行。个别工作人员漠视司法权威,滥用行政职权,对已经司法终审、事实查清、结论已定的事项强行重启处置、变相推翻司法定论,以行政权对抗司法权,严重破坏司法与行政运行秩序,属于典型的任性违法行政行为。
二是突破“实体从旧、程序从新”法律适用规则,违规启动行政程序。针对司法终审确认、法律关系固定的既定事项,少数人员刻意规避生效裁判约束,擅自开展立项审批、制发行政公文、作出新的行政决定,违规溯及既往、篡改既定法律事实、变更已固化法律关系。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律适用准则,属于典型的乱作为、滥作为,严重扰乱依法行政秩序。
上述两类行为背离法治精神、违背履职准则、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党政公信力,已构成严重违法违纪,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处理原则:坚持零容忍严处置,坚决清队伍正风气
针对权大于法、违法行政、对抗司法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守刚性执纪执法原则,以铁规铁纪整治乱权滥权行为。
一是查实一起、严处一起。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对规避司法终审判决、突破法律溯及力规则、违规作出行政行为的公职人员,无论职务层级、不论岗位身份、不讲人情特例,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坚决杜绝降格处置、从轻敷衍。
二是失职失责、付出代价。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的违法行政行为责任人,既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更要严肃落实岗位追责,坚决清除出公职队伍,彻底砸碎任性用权、以权谋私的“饭碗”,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以案促治、堵塞漏洞。将“践踏法治、损害民心者必受严惩”固化为常态化铁规铁纪,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立项审批、公文制发全流程审核制度,从制度层面杜绝行政权干预司法权、违规溯及既往、变相推翻司法裁判等问题,倒逼全体公职人员敬畏法律、敬畏权力、敬畏人民。
四、组织要求:铁腕追责肃风纪,实干担当赢民心
各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依法行政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排查整治本地区、本系统违法行政、以权压法、干预司法等突出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苗头早处置、违纪必严查。
坚决杜绝“内部消化、从轻了事、罚酒三杯”的宽松软处置现象,坚决破除人情干扰、权力庇护、层层变通的不良风气。健全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动监督、协同追责机制,对拒不执行司法生效判决、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履职乱作为的公职人员,第一时间核查取证、依规移交、立案审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执法越硬的强烈信号。
全体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履职理念,彻底摒弃特权思想、人治思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职用权,持续涵养依法行政、公正用权、为民用权的优良政治生态。
五、结语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是人民群众最坚实的依靠。严惩以权压法、违法行政、对抗司法的违纪违法行为,清除公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捍卫法治尊严、维护群众利益、巩固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唯有坚持纪法高悬、铁腕治权,坚决整治权力任性、执法不严、履职乱政等突出问题,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提升党政机关公信力、凝聚力、执行力,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筑牢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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