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官方明确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此次安全月的核心要义,是全员树立安全理念、全面排查各类风险、从严整治安全隐患,牢牢守住群众生命安全底线。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交管部门本应精准履职、靶向治理,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但蒙城县交警大队的部分执法行为,却偏离了安全整治初衷,执法失衡、避重就轻的问题,引发群众广泛质疑。
安全执法的核心是守护群众生命安全,而非机械处罚、选择性执法。据群众反映,蒙城县部分交警执法存在明显偏颇,执法方式流于形式、本末倒置。日常执法中,交警常隐蔽在变压器、铁塔后方,专门抓拍、处罚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的行为,处罚罚款流程常态化开展。不可否认,佩戴安全帽是保障电动车骑行安全的基础举措,规范劝导、依规处罚并无不妥,但执法不能只抓“小事”、放过“大患”。
当下城区道路存在诸多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却长期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大量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快车道,与机动车混行抢道,极易引发碰撞、刮擦甚至重大交通事故,是威胁群众出行安全的核心风险。同时,城区主次干道、支路街巷车辆乱放乱停现象泛滥,占用通行道路、遮挡视线、堵塞消防通道,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埋下多重安全隐患。这些危害性更强、隐患更突出的违法行为,却极少得到整治管控,形成“小违规严查、大隐患放任”的畸形执法现状。
如此选择性执法,彻底偏离了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整治的核心目标。严查未戴安全帽,看似是落实安全管控,实则是简单化、表面化执法;放任快车道骑行、乱停乱放等高危违法行为,是典型的履职不到位、执法不从严。长此以往,道路核心安全隐患无法根除,群众出行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辜的电动车驾乘人员将承受人身、财产损失,这份本可避免的安全风险与事故代价,最终只能由群众自行买单。
执法有温度、有尺度,更应有担当、有初心。公平公正、全面从严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准则,交管执法的初心是消除隐患、守护安全,绝非选择性处罚、机械完成执法指标。蒙城县交警大队此类偏颇执法,不仅消解了安全生产月的整治意义,降低了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更损害了执法公信力,让群众对执法公平性产生强烈质疑。
安全生产重在实干,隐患整治贵在精准。时值全国安全生产月,各级执法部门理应直面问题、自查自纠。恳请公安督察、政府监管部门主动介入,对当地交通执法乱象开展全面核查与专项督导,纠正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问题。希望交管部门坚守安全初心,摒弃形式化执法,聚焦高危交通隐患精准治理,以公正规范的执法守护道路安全,真正落实“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严治风险隐患”的安全月要求,切实为群众出行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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