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瞭望 5月26日电 (流星)近日,嘉兴海广兴水果市场的一纸“封杀令”,以“连坐”方式禁止经营户及家属前往安徽滁州市场经营,违者解除合同、不退租金保证金。舆论哗然之后,市场方迅速收回通知、公开道歉,监管部门也介入约谈。表面看,事件已告一段落,但公平竞争之问远未结束。
这起事件的核心,不是一封措辞不当的内部通知,而是赤裸裸的“二选一”霸凌。以解除合同、没收租金相威胁,将限制之手伸向经营户的配偶、子女、父母——这种超越合理管理边界的“长臂管辖”,早已不是简单的用词不当,而是对市场公平底线的公然挑衅。正如专家所言,这已超出人们对不正当竞争的想象,本质上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割裂统一市场的行为。
海广兴市场辩称,“本意是遏制跨市场经营带来的冲击,帮助大家渡过困境”。这一说辞经不起推敲。真正让经营户陷入困境的,恰恰是市场方试图用垄断手段封锁竞争、压制新兴市场。嘉兴水果市场作为长三角规模最大的果品集散地,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规模地位,却以“保护”之名行“封锁”之实,最终损害的是经营户的自主经营权、消费者的选择权,以及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精神。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份“封杀令”已经造成实质性损害。据媒体报道,通知发出后,已有几十家商户拆除门头、撤离滁州市场,新商户不敢入驻,供货渠道也受到干扰。即便通知被收回,那些已撤出的商户所承受的损失不会自动消失,市场信心也难以立刻修复。因此,仅仅收回通知、道个歉,还远远不够。涉事市场应当对受损商户承担赔偿责任,监管部门更不能因“知错就改”而一笔带过。
《反垄断法》明确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交易。《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强调,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如果违法成本过低,违规后只需道歉了事,那么类似的“霸王条款”很可能换个马甲卷土重来。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调查,查清是否存在垄断行为,并据此作出处罚。这既是对受害商户的交代,也是对营商环境的真正维护。
一个公平的营商环境,容不下任何形式的“霸王条款”。它需要企业自觉守法,更需要监管者敢于亮剑。只有当每一次破坏规则的行为都付出应有代价,市场主体才能真正放心地去竞争、去创新,而不是时刻担心被“封杀”、被“连坐”。嘉兴海广兴市场的“二选一”闹剧,应成为一记警钟,而非一个不了了之的插曲。
编发|刘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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