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充分发挥基金会主渠道作用搞好第三次分配 一一对张红胤同志提出问题的回复
焦德勇
2026年5月24日
2026年5月22日,向来关心中国慈善事业的中国慈善基金会国际康养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红胤同志,向我向中国慈善基金会常务副主席、中国慈善基金会国际康养管理委员会主任,提出这样的问题:“您觉得第三次分配怎么分呢?”
这个问题看似平常,却事关民生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福祉、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事关避免出现“中国越发展,人民越贫穷”大不公,既是重大实践问题,也是重大理论问题,是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历史之问、急迫之问,我们管委会全体将士必须做出令人民满意的回复。经过线上线下调查研究,几天来夜不能寐,现在对张红胤同志、对天下苍生,做如下回复,以提供进一步共同商榷的基础。
搞好第三次分配,核心在于将善款精准、高效地投入到国家所需和民生所盼之处,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在社会资源第三次分配中的主渠道作用。慈善基金会应从法治保障、实践路径和内部治理三个维度系统发力。
一、以法治为根本,筑牢规范运行的制度根基
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其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新修改的《慈善法》已将“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推动共同富裕”写入指导思想,这一重大转变体现了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方面的关键作用,为慈善事业发展锚定了新方向。
《慈善法》明确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或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基金会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应当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等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
2026年,民政部等部门新出台了《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慈善活动支出的要求,明确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并规定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前三年捐赠收入平均数的3%。同时,《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二、以实践为引擎,开辟精准有效的帮扶路径
慈善基金会要真正搞好第三次分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实现形式,重点在以下领域发力:
一是持续聚焦民生兜底保障。
慈善基金会应主动衔接政府社会救助,重点关注乡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受灾群众及临时陷入困境的弱势群体,切实发挥慈善组织参与兜底保障的补充作用。例如,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2025年在31个省区市的284个县、700余个乡村,实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38个,捐赠款物共计1.68亿元,受益人数约93.3万人。
二是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载体,慈善公益事业应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政策引领、模式创新与多方协同,构建起“精准滴灌、多元赋能、长效发展”的慈善新生态。浙江等地慈善会系统聚焦四川、新疆、青海等对口地区,全年累计投入慈善资金1100余万元,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大力发展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能够制度化地解决社会难题、缩小贫富差距,对于制度化缩小贫富差距、降低基尼系数有着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末,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规模达102.31亿元。慈善基金会应积极与信托机构合作,发挥“慈善+金融”的创新优势,通过慈善信托实现财富管理与公益目标的长期绑定。2026年1月出台的《慈善信托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慈善信托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善款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深耕社区慈善和数字慈善。
社区是慈善事业落地的重要场域,基金会应积极发展社区慈善基金,参与基层治理。四川省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6309只,累计筹资1.8亿余元,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要积极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网+慈善”模式,实现捐赠、拨付、使用的全流程透明可查。
三、以透明为保障,构建阳光高效的运行机制
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力是其生命线。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慈善信息统计数据直观反映我国爱心规模、善款流向、救助效率等民生指标,是监测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衡量第三次分配成效、检验共同富裕水平的重要标尺。慈善基金会应深化“阳光慈善”工程,及时公开慈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筑牢公信力基石。
有效利用好善款、扎实推动第三次分配,核心在于“三个坚持”:坚持法治引领,确保善款管理使用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坚持服务大局,使慈善资源精准投向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急需领域;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发展慈善信托、社区慈善、数字慈善等新型载体,不断探索慈善事业的有效实现形式。
忧人民之所忧,乐人民之所乐,这是第三次分配的初心,也是我们每一位慈善将士慈善人最深沉的价值追求。我们要在一线奔走、筹措、落地,把每一份善款都变成实实在在的温暖。我们同心並肩,把“第三次分配”这篇大文章,写进人民的心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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