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青春行》
四川绵阳.郑天星.2026.05.04.
五四青年节又来,一腔热血满襟怀。
晨光追梦足下起,暮色收光掌中裁。
少年意气云奔涌,草木精神向阳栽。
犹如花开争烂漫,好似叶舒竞徘徊。
胸有丘壑藏乾坤,眉无愁字染尘埃。
肌骨如松立天地,肝胆似月照琼台。
不向迷雾轻折返,敢从绝境试登阶。
纵情奔跑风作伴,放声高唱歌满街。
眼中有火灼长夜,心底无霜护绿苔。
跑过春秋身更健,跃过沟壑志未哀。
试错权作青春券,归来依旧少年腮。
万般生机藏一笑,前程万里为君开……
《满江红·五四青春行》
四川绵阳.郑天星.2026.05.04.
五四风雷,百年后、依然激烈。
看今朝、少年意气,直冲云阙。
足踏晨光追晓日,手擎暮色收残月。
莫等闲、负了好年华,空悲切。
身似岳,心如铁;登绝顶,临深雪。
纵迷雾千重,壮志不灭。
奔跑放歌天地颤,试错到底肝肠热。
待归来、一笑镇山河,乾坤裂……
编者按
诗为心声,词乃骨鸣。四川绵阳郑天星律师以一首七言、一阕《满江红》,将五四精神熔铸于字里行间。晨光追梦、暮色裁霞,是法律人案牍劳形之外的诗意栖居;胸藏丘壑、眉无愁字,是阅尽世事沧桑后的赤子初心。
“试错权作青春券”——此句最具法律人风骨。在法律世界里,试错不是鲁莽,而是在法治框架内的勇敢探索,是“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诗意转译。郑律师将冰冷的法条化作滚烫的诗行,让理性的思辨生出感性的翅膀。
“不向迷雾轻折返,敢从绝境试登阶”,这是法律人面对疑难案件时的倔强;眼中有火、心底无霜,这是法庭上据理力争时的不灭热忱。全篇阳光浩荡、生机勃发,既有奔跑放歌的豪迈,亦有花开一笑的从容。
五四百年,精神不老。郑天星律师以诗明志:法律人,永远少年——心中有火,眼中有光,手中有法,脚下有路。愿这份诗意锋芒,照亮更多同路人……
作者简介:郑天星律师,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硕士,从业以来,在建筑工程,劳动者维权,婚姻家事,公司合同等领域深耕,为多位当事人或挽回了损失,或维护了合法权益。闲暇喜欢文学创作。有事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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