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仲春焕彩,祖德流芳。近日,甘肃白银靖远平堡蒋滩丁氏家族传来喜讯:承载四百余年宗族文脉、凝聚万千宗亲血脉深情的丁氏衍庆堂,正式全面启动筹备工作,各项事宜有序推进、进展顺利。此举以敬宗收族、敦亲睦邻为旨,为陇原丁氏家族文化传承再立丰碑。

衍庆堂的筹备兴建,是靖远丁氏家族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盛事,上以告慰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下以联结四海八方宗亲血脉之情。目前,祠堂选址修缮、宗族理事会组建、堂规章程制定等核心工作已基本完成,整体筹备稳步推进,届时将择吉日举行落成暨祭祖庆典。
丁氏衍庆堂宗族理事会表示,将以衍庆堂为精神纽带,凝聚全族力量,传承优良家风,弘扬祖德流芳。引导全体宗亲,无论身居何方、位居何职,皆不忘平堡蒋滩之根,不忘丁氏一脉之情。未来,衍庆堂将成为丁氏族人祭祀先祖、敦亲睦族、文化交流、公益帮扶的重要平台,助力丁氏家族家道日隆、族运绵长、世代永昌。
积善余庆,源远流长;祖德流芳,世代永昌。衷心祝愿甘肃白银靖远丁氏衍庆堂早日圆满落成,为陇原宗族文化传承与发展书写崭新篇章!
附录一 丁氏衍庆堂记
天地生人,本乎血脉;宗族传代,源乎祖德。饮水思源,慎终追远,乃立族之大义;敬宗收族,敦亲睦邻,为传家之正道。靖远平堡蒋滩丁氏,望族也,自始祖迁陇,迄今四百余载,瓜瓞绵延,人文蔚起。
溯我丁氏之源,始祖原籍山西绛州平阳府河津县。明末万历年间,烽烟四起,为避战乱,始祖率亲堂昆仲三人西迁入甘,初寓金城谋生,后生计所迫,流散三分:福功公落籍糜子滩,福成公定居条城蒋家湾,福海公初居碱滩子,传五世后,复迁靖远平堡蒋滩,辟土开基,繁衍生息,遂成当地望族。
自迁陇以来,丁氏族人耕读传家,勤俭立身,世代绵延。然岁远年湮,世系恐紊,谱系待考。公元1953年癸巳春,十世景三公、仲庆公悯族丁日繁、支派渐散,惧后世失其根脉,乃倡首修谱,召集族人,共襄其事。十一世宗善、宗正二公执笔编纂,宗衡、宗纲、宗周诸公,偕十二世守琛、守宝,十四世永兴等,奔走筹募,协力相助,不数日而谱牒告成。自此祖宗名讳昭彰,世系脉络清晰,亲疏远近,一览了然,阖族赖之,根基始固。
时光流转,七十三载倏忽而过,世事更迭,族运日昌。改革开放以降,族人或求学进取,或谋生立业,或嫁娶迁徙,散居兰州、白银、靖远及全国各地者,不可胜数。虽天涯相隔,而血脉同源;虽境遇各异,而祖情未改。
今十二世守明公,心怀宗族,恪遵孝道,感念先祖迁陇开基之德,为族中祭祀有堂、宗亲聚首有地,慨然将自建的二层楼宇捐出,鸠工修缮,辟作丁氏家祠,奉祀高祖、曾祖、祖、考,溯及历代先祖之灵,定名衍庆堂。取《周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之奥义,寄望丁氏后世,世代积德累仁,绵延福泽,吉庆永昌。复立丁氏衍庆堂宗族理事会,聚阖族之力,定规章、明礼仪,共护祖祠,共续家声。
堂既立,复定宗旨:敬祖尊宗,敦亲睦族,崇德尚礼,勤俭传家,男女同尊,血脉同源。与时俱进,破旧规之弊,凡丁氏女子,与男子同登谱籍、同享祭祀,彰显祖德之厚,家道之昌。理事会亦订运营规程,祭祀礼仪、宗亲入堂、经费收支、宗族帮扶,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冀后世子孙恪守传承,勿使废弛。
夫谱牒修,则根脉明;家祠建,则祖灵安。衍庆堂之立,上以慰列祖列宗在天之灵,下以联四海八方宗亲之情。愿我丁氏后世子孙,登此堂而思祖德,处斯地而念本源。无论身居何方、位居何职,勿忘平堡蒋滩之根,勿忘丁氏一脉之情。相亲相爱,守望相助,恪守勤俭之训,弘扬崇德之风,使家道日隆,族运绵长,上无愧于先祖,下垂范于后人。
积善余庆,源远流长;祖德流芳,世代永昌。
公元二零二六年岁次丙午仲春
靖邑人 靖远一中高级教师陈建平 沐手谨撰
附录二 丁氏衍庆堂执事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敬祖尊宗、传承丁氏先祖懿德,弘扬衍庆堂优良家风,维系宗族血脉亲情,彰显男女平等、敦亲睦族核心理念,规范衍庆堂日常管理、祭祀礼仪、宗亲入籍、经费收支、亡者奉祭及宗族帮扶各项事务,保障堂务长久有序运营、宗族文脉永续传承,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丁氏衍庆堂全体男丁、女丁后裔宗亲。凡属本堂正宗血脉宗亲,依规登记入籍后,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堂内各项权益,平等履行宗亲应尽义务,杜绝一切性别歧视。
第三条
衍庆堂立堂宗旨:敬祖尊宗、敦亲睦族、崇德尚礼、勤俭传家、男女同尊、血脉同源。凝聚全族宗亲力量,帮扶族内弱势群体,守护宗族历史根脉,传承优良家风家训。
第二章 理事会组织与产生
第一条 理事会组成
丁氏衍庆堂设立宗族理事会,为堂内最高管理决策机构,全面统筹堂务运营、祭祀组织、入籍审核、奉祭登记、经费管理、纠纷调解、宗族帮扶等全部事务。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理事5名。
第二条 理事会任职条件
1. 品行端正、德高望重,热心宗族公益,无违法违纪劣迹,无辱没门风、违背祖训之行为,族内口碑优良。
2. 认同并践行男女平等入堂新规,处事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在男女宗亲中均具公信力与威望。
3. 年满25周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履职能力;族内男女宗亲皆可参选任职,彻底破除旧时性别限制。
第三条 产生、任期与罢免
1. 提名:由各支系男女宗亲代表共同商议提名候选人,广泛征求全族宗亲意见,确保代表性与公正性。
2. 选举:召开全体宗亲代表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选举,获半数以上表决票数方可当选。
3. 任期: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保障堂务管理连续性。
4. 罢免:履职不力、徇私违规、损害宗族集体利益者,经三分之二以上宗亲代表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第三章 理事会职责
第一条
1. 严格执行本规程各项规定,落实男女同籍、平等在册、同享香火原则,坚决摒弃重男轻女陈旧陋习。
2. 统筹组织春节、清明两大宗族祭祖大典,规范祭祀仪程、备办祭祀供品、整肃现场礼序,确保祭祀活动庄重有序。
3. 依规办理男女宗亲在世入籍、亡故奉祭、谱牒登名、牌位安放事宜,坚持公平审核、公开办理,全程透明。
4. 负责宗族经费的收缴、保管、核算与使用,设立专账专人管理,定期公开收支明细,接受全族宗亲监督。
5. 主动调解族内各类矛盾纠纷,倡导孝悌仁爱、男女和睦、邻里团结,维护宗族和谐稳定。
6. 组织开展抚弱济老、助学济困、大病帮扶等宗族公益活动,彰显宗族温情。
7. 负责衍庆堂修缮、祖产管护、族谱续修、家风整理工作,完整留存男女宗亲史料,传承衍庆堂宗族文脉。
第四章 男女宗亲统一入堂规定
第一条 入堂基本原则
破除重男轻女陈规旧俗,确立男女平等入堂准则。凡丁氏衍庆堂正宗血脉后裔,无论男女,一律依规入堂登谱、在册留名、同享祖堂香火,权利义务完全平等。
第二条 男丁入堂
1. 本族嫡系男嗣,血脉渊源清晰、可查可证,品行端正、无违礼悖德行为,自动纳入堂籍、录入族谱。
2. 成年后自觉履行宗亲义务,依规缴纳堂费、积极参与宗族祭祀及公益活动,堂籍永久在册,身故依规办理奉祭手续。
第三条 女丁入堂
1. 丁氏嫡系亲生女丁,无论未婚、出嫁、招赘,原生血脉身份不变,一律准予入堂登名、录入族谱、永久保留堂籍。
2. 出嫁女丁:保留本族原生堂籍,可随时参与娘家祭祖、认祖归宗;身故后自愿归堂奉祭者,依规审核登记,享祖堂香火。
3. 招赘女丁:依宗族与家庭意愿,其子女可随丁氏血脉入堂续脉,一体登记在册,与本族宗亲享有同等身份。
4. 女丁成年后,与男丁同等履行各项宗亲义务,享有同等宗族权益,无任何差别对待。
第四条 特殊人员入堂审核
入赘、抱养、继嗣、随母归宗等人员,凭有效血脉证明、赡养凭据,且品行端正无劣迹,向理事会提交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依规入堂。
第五条 男女宗亲权利与义务
1. 权利:平等参与春节、清明集体祭祖;依规查阅族谱、认祖归宗;平等享受族内公益帮扶;身故合规者可入堂奉祭;监督堂务运营与经费使用。
2. 义务:恪守堂规家训、敬重先祖祖训;依规按时缴纳堂内公益费用;自觉维护衍庆堂尊严与宗族整体声誉。
第五章 集中祭祖与亡者奉祭礼制
第一条 春节祭祖(岁首大典)
1. 理事会提前十五日发布祭祖通知,或择定族内吉日,明确仪程与要求,告知全族宗亲。
2. 由理事会统一置办香烛、供品、礼器,布置神堂香案,清理堂内外环境,安排专人主持、司仪、值守。
3. 参与祭祖宗亲须仪容整洁、言行恭敬,男女宗亲依序上香、跪拜、祈福,全程肃穆,严禁喧哗嬉闹、衣着不整、举止轻慢。
第二条 清明节祭祖(祠祭暨扫墓)
1. 每年清明前后择定吉日,统一开展堂内祠祭与祖墓祭扫活动。
2. 先在衍庆堂内敬香行礼、诵读祭文、追思先祖恩德;再按支系有序前往祖墓,扫墓培土、摆供祭拜。
3. 倡导文明低碳祭扫,严控明火隐患,爱护祖茔山林,杜绝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低俗陋习。
第三条 亡故宗亲入堂奉祭
1. 依规在册、一生守德遵规、无辱门劣迹的男女宗亲,身故后均可登名入亡灵谱,纳入堂内常年奉祭。
2. 出嫁女丁自愿归堂奉祭者,由家属向理事会报备,核实血脉与品行后,依规安名享祭。
3. 被依规开除堂籍、恶行昭彰者,无论男女,一律不予入堂奉祭、不享堂内香火。
第六章 经费收取与管理
第一条 经费收取标准
1. 衍庆堂经费为宗族公益专项专款,采用年度认缴+自愿乐捐相结合方式筹集。每年理事会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制定缴费标准,公示后执行。
2. 缴费对象为入堂年满18周岁的成年宗亲,男女缴费标准完全一致,由各支系理事统一代收。
3. 族内孤寡、残疾、特困等经济困难宗亲,可申请费用减免,经理事会核实后,予以部分或全额免缴。
第二条 经费收缴时间
结合年度祭祖活动安排,由理事会统一通知收缴,各支系理事代收后,按期上交理事会财务管理人员。
第三条 经费使用范围
1. 衍庆堂基础运营:堂宇修缮、水电保洁、设施维护、祖产绿植管护、礼器文物养护。
2. 祭祀专项:供品、香烛、祭文制作、场地布置、祭扫耗材、常年香灯。
3. 奉祭开支:亡灵名录登记、牌位简易维护。
4. 宗族公益:抚弱济老、助学济困、族谱编印、家风文化宣传。
5. 其他:经理事会集体商议通过的宗族合理必要开支。
第四条 经费管理与监督
1. 实行专款专账、专人专户管理,票据齐全、账目清晰,严禁任何个人侵占、挪用、私分经费。
2. 年度经费收支明细,在年度宗亲代表大会上公开公示,全族宗亲均可查阅,接受全员监督。
3. 单笔大额经费支出,须经理事会全体成员集体表决通过后方可使用,严禁个人擅自开支。
第七章 违规惩戒与除名规定
第一条 严重辱堂行为
凡入堂宗亲,无论男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辱没门风、损害族誉,依规予以惩戒:
1. 伤风败俗、造谣诽谤、污蔑先祖、诋毁衍庆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 忤逆不孝、虐待尊长、欺凌宗亲、挑拨族内纷争,破坏宗族和睦。
3. 亵渎先祖、损毁堂内礼器牌位、破坏祖墓祖产、侵占宗族公共财产。
4. 长期拒缴堂费、拒不参与宗族活动,屡劝不改,公然背弃宗族。
5. 其他严重违礼悖德、辱没衍庆堂家风的行为。
第二条 除名程序
1. 调查核实:理事会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全面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2. 集体表决:查证属实后,召开理事会及宗亲代表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表决通过,作出开除堂籍决定。
3. 权益终止:被除名者,取消一切堂内权益,不得参与任何宗族活动,不享受宗族帮扶,身故不予入堂奉祭。
第三条 复籍规定
被除名人员真心悔改、改过自新,且无劣迹满5年,可重新提交入堂申请,经理事会审核、宗亲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恢复堂籍。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程经丁氏衍庆堂全族男女宗亲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即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集体商议,征求全族宗亲意见后修订补充,修订版须经宗亲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丁氏衍庆堂宗族理事会所有。
丁氏衍庆堂宗族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