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作者 郝怀明
邓小平:“文件不错了,可以印发大家讨论”
6月8日至23日,胡耀邦出国访问,委托胡启立主持,结果胡启立又外出考察,由于没有主持人坚定不移的盘子,起草组在修改三稿过程中走了点弯路,有的地方不如三稿鲜明。胡耀邦回来看了,十分着急。他说:三稿有相当好的基础,有些地方不充实,不准确,框架不动,保持三稿的鲜明的风格,再搞一道,再磨一遍,然后再送小平同志。
7月23日,胡耀邦在北戴河办公处同起草组同志谈话,对稿子中许多提法提出修改意见。他说,这个稿子开窍是开窍,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抓不住。他设想,让北京市委搞个精神文明建设计划,近期怎么抓,职业道德、移风易俗、老弱病残等,搞它四、五项,不要根据这个决定套,这个决定一公布,就发他们的具体部署。题要小,求实而不求全。
会上,胡耀邦还就当时的形势和这个决定将会产生的作用谈了他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说过的一些看法。他说:现在改革大大回升了。政治体制改革没有研究透,急忙上马不行。经济建设受阻,体制改革攻不动,所以缓冲一下,搞精神文明建设观念形态的东西。现在大争论弄不起来了,有老人家在,压住了。现在政局沉闷,有人认为是弯路,更多的人全想的是怎么搞改革,发展经济。所以文件只能起缓冲作用,没有妨碍,但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老人家对这个稿子也不会满意,他历来反对长东西。凭对我的信任,他可以通过。(引自本人笔记本)
7月25日,提出四稿即送审稿(近两万字),题目改为:《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内容维持了三稿的框架。分送中央常委、政治局、书记处各同志及中顾委、中纪委负责同志审阅。
果然不出胡耀邦所料,邓小平阅后表示:六中全会的议题不变。文件不能搞那么长,五千字就可以了。要好好把法制问题讲一下,我们国家要成为一个很讲法制的国家,上上下下、共产党员、非共产党员都要好好遵守法纪。
胡耀邦根据小平同志的意见,召集有田纪云、李鹏、温家宝和起草组同志参加的会议,提出修改方案,结构上重新进行了调整,定为八条,五天出稿子。李鹏、田纪云都表示赞成这个思路和写法。李鹏说:第一,必须接受外国的思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行不通。“四个坚持”要写,不写会造成思想混乱。第二,开放带来的思想变化,如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写,勤劳致富,拉开差距,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要写,不加进道德中去不行。第三,法制保证民主,约束人。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将长期存在,违法就处理,用法制的办法维持准则。田纪云说,要讲坚持改革,但不去讲改革怎么搞;发展马克思主义这个概念要出,怎么发展就可不说。温家宝表示,赞成按耀邦的意见集中,原稿中好的东西要保住。(引自本人笔记本)
8月2日,改出送审二稿(近9千字)。题目同前,8个问题是: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三、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四、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五、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和纪律,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七、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八、党组织和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责任。这八个问题,除了第五个题目后来稍微有点变化,改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外,其它各条都没有变化。经过多次变动,结构到此最终确定了下来。可以看出,总的框架,核心内容,还是最初设想的“四有”。从第二个问题到第六个问题,讲的都是“四有”,其它三个问题都与这个中心问题相关,是围绕着这个中心展开的。文件的基本内容,基本提法,经过反复锤炼,去粗取精,日趋成熟。
当天上午,胡耀邦将稿子送邓小平、Z紫阳。
晚饭后,耀邦到小平处,一进门,小平正在散步,隔五、六米远就说:文件不错了,可以印发大家讨论了。
Z紫阳也表示同意这个稿子,可印发讨论。
起草组根据胡耀邦、Z紫阳、胡启立的意见,作了个别文字修改,于8月3日印书记处会议文件。
邓力群、胡乔木:文件“倒退了”8月8日、9日,书记处会议两次讨论送审二稿,提了很多修改意见,认为稿子有了较好基础,修改后可提请政治局审议。
8月10日上午,胡耀邦召集起草组开会,一上来就说:对书记处会议的意见要认真对待一下,不是迁就偏激意见,而是使文件真正有一个新的高度,努力使文件成为有一定马克思主义水平的历史性文件。他仔细研究了书记处会议上的意见,逐条提出了修改设想。八个问题不变,架子不动,有些问题要重新组合,有些段落变动大些。胡耀邦在会上谈了两个重要观点。他说:“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建设精神文明,这个问题不争清楚,“左”的东西就会从这里来。全国人民怎么能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台湾回来后,宪法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都要改,小平同志已讲过了,只写赞成共产党的好主张。四项基本原则是实际工作中要贯彻的,不能天天念经的样子去讲,那就解放不了思想。他还讲,马克思主义是认识世界的科学武器,认清前途,分辨是非,提高勇气和信心,为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指明了方向,除此没有现成药方。马克思和毛主席都强调马克思主义给了我们观察研究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马、恩、列不清楚的地方,许多人拿来攻,老实说,马克思对社会主义没有规范,他猜想了一点社会主义的规律,如计划经济,他猜想多了就不是马克思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否则,思想解放不了。马克思说,他没有作过结论啊,你们怎么强加于我啊?他指明了方向,没有规范性的东西,社会主义在实践,靠我们去创造。明年十三大讲话题为:《继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或《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引自本人笔记本)
胡耀邦为什么要讲这么一番话?是不是在书记处会议上有谁讲了精神文明建设一定要“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要多贴上几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政治标签,激起他进一步阐明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没有参加那两次书记处会议,也没有听别的同志说起过,不知道会上的讨论情况。直到2000年春,我看到《邓力群自述 十二个春秋》,才真相大白,释然于怀,原来是因为邓力群在9日的书记处会议上作过一个长达一个多小时的发言,对文件稿提出了根本性的否定意见。
邓力群说,这个文件有三个不够:一个,认真学习、研究、领会、体现十二大、党代会前后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问题讲话的精神不够。第二个,十二大、党代会以后,精神文明建设有了很多新经验,也提出了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文件总结新经验、注意解决新问题不够。第三个,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大政方针定下来了,是正确的,可是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很多具体的政策、措施来不及规定,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问题,方针、政策还没有配套,由于经验不足,也不可能完全配套,这样就留下了很多空子可被人来钻。确实有不少人在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钻空子,搞歪门邪道的事。这是一个经验教训。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文件是个重要文件,起草和修改这个文件,我们要接受这个教训。不可能把所有的空子都堵住,但在重大的问题上要尽可能想周到一些,不留下空子。而现在这个稿子,我看注意这个问题不够。邓力群强调说:我觉得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要与十二大、党代会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在重大的问题上,不能留下空子。如果经过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十二大的、党代会的、中央领导同志的原则的提法,这次文件里头不写了,或者改变成一个相反的意见,坚决照着十二大、党代会精神执行的同志就会提出问题:我过去是按这个精神做的,怎么现在不提了,是不是我执行错了?是不是又犯错误了?另外一方面,历来就不大赞成十二大、党代会的人,一看,是啊,都没写嘛,我本来就不赞成,证明我正确了。……我认为在改这个文件的时候,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非常认真地斟酌。邓力群在发言中罗列十二大以来一大堆文件中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论述,指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稿不写“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等,背离了十二大的、党代会的、中央领导同志的原则的提法。邓力群说,他的发言还是很委婉的,实际上文件存在的问题不是精神文明提得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倒退的问题。比十二大通过的政治报告倒退了,比十二大后开展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活动倒退了,与三明会议形成的精神、经验相比也是倒退的,可以说是比原有的理论和实践都倒退了。他还说,乔木私下跟他说,这个报告比十二大倒退很多啊!(引自《邓力群自述 十二个春秋》,国内征求意见版,第578、579、604、605、606页)
邓力群的意见,使我们感受到了当时争论的激烈程度。邓力群、胡乔木都以囿于固有观点为“正确”,视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为“倒退”,胡耀邦当然不会那样想,不会那样看,更不会那样做。他会吸纳一切可以吸纳的意见,包括邓力群他们的合理意见,带领书记处继续前进,把文件改好。不论是从文件的整体立意,还是到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他都非常认真,字斟句酌,仔细推敲。记得有一次他主持改稿,穿着拖鞋进来,往藤椅上一坐,开口就说:这个题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有两个“的”字,可不可以去掉一个啊?龚育之朝我一指说:他是北师大中文系毕业的,让他说说可不可以去掉一个“的”字。我回答说:头一个“的”字可以去掉。胡耀邦未置可否,留待以后处理。
8月12日晚,胡耀邦召集在北戴河的中央书记胡启立、余秋里、田纪云、李鹏、陈丕显开会,讨论根据书记处会议上的意见改出的稿子,一致认为改得好,有的说有神气了。同时提了个别修改意见。一致同意提请政治局审议。
8月13日,经再作个别修改后,印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1986]10号,提请政治局审议。
8月15日,邓小平审阅提请中央政治局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稿,作出批示:“同意。没有意见。”李先念亦表示没有意见。
8月16日下午,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原则通过。
广泛征求意见,两点修改不予考虑
8月18日,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将《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征求意见稿)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内容如下:
“预定于九月下旬召开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征求意见稿)》。这个《决议》稿先后经中央书记处、政治局详细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央政治局决定:将《决议》稿印发参加六中全会的中委、中顾委、中纪委成员以及不是三委成员的中央党政军各部门、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党组一级的范围内征求意见。军队请总政治部组织安排。各单位在接到《决议》稿后,请即组织上述范围的同志,在反复仔细阅读的基础上,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将意见汇总,改出一个稿子,于九月十日前报送中央。《决议》稿着重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问题,以便全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希望你们按照这个精神组织讨论。务请注意保密。《决议》稿一律不得抄录、复印和丢失。”
为了顺利组织好这次讨论、修改文件的工作,中央办公厅根据胡耀邦的意见,还与上述通知同时特地给各单位的负责人写了一封信。内容如下:
“《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征求意见稿),即将发给你们征求意见。为了组织好这次讨论、修改工作,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再说明以下几点:
一、这个《决议》稿经过中央书记处反复详细讨论后,提请政治局审议并原则通过,认为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基本提法都可以了,是一个比较好的稿子。为了进一步把文件修改好,需要发挥大家的智慧,集思广益,精益求精。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面比较宽,许多内容大家还不够熟悉,或者因忙于其他工作而接触得较少。因此接到《决议》稿后,首先要细读几遍,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三、这个《决议》,重点不是解决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问题,而是要解决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指导方针的问题、全局性的认识问题。因此在讨论中,要紧紧掌握住这个中心,不要跑题,不要空泛议论,而要深入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这次征求意见的范围很广,党内有2000多人,党外人士有200多人参加了讨论,改出140份修改稿,其中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从修改稿中可以反映出来。起草组在胡耀邦的主持下,经过反复推敲,吸收了不少好意见,也有一些意见没有采纳,觉得采纳这些意见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主要是两个意见:一个是认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概念不科学,要求放弃这个提法; 一个是坚持要写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否则就是离开了十二大。
文件中要不要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概念,胡耀邦的态度一贯非常明确坚定,早已成竹在胸。一开始起草,他就强调“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定要写,但主张在文件中不要多出,要少出,以利于解放思想。因此,在历次文稿中始终都写有这一条。具体来说,在最初的草稿上,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建设部分,是这样一段话:“现实存在而且长期存在的怀疑以至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具有极大危险性,绝不能任其自由泛滥。当然,进行这方面斗争的时候,同样必须实事求是,谨慎从事。有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人,一般属于教育问题,属于人民内部问题;真正敌视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只是极少数。解决这种问题,不搞运动,不划‘分子’,触犯刑律的依法制裁。”二稿这段论述不变,从三稿开始,这个问题移到了民主与法制部分,并且改写为这样一段话:“任何否定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言行,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不论怎样用‘民主’、‘自由’的词句装饰起来,都是广大人民坚决反对的。”在征求意见稿以前的各个稿子中,都一直保留着这段话。后来,查阅了邓小平同关于这个问题的历次论述,重新加以提炼和概括,在9月17日提交政治局讨论通过的草案中将这段话最后改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这个新的概括,为自由化给出了一个界说,意在为“自由化”设置一个门坎,只要他不是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要因为他只是说了几句错话,就轻易扣上“自由化”的帽子。讨论中,有19个省、部委以及陆定一、吕正操等领导同志要求取消“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尽管胡耀邦认为,他们的意见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从政治上考虑,目前保留这个提法对保持安定团结有好处,因此对这个意见依然没有采纳。
“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语,出自胡耀邦代表党中央所作的十二大报告《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几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使胡耀邦深深感到,“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来指导全民范围的精神文明建设,很不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的发展,必须摒弃这个提法,而代之以能够更加广泛地动员和团结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投身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的提法。因此,《决议》在起草中没有再沿用这个提法。在讨论中,有些单位认为仍然应当加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中尤以邓力群最为突出。邓力群主持中央书记处研究室改的稿子多处引用十二大报告中的论述,突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说不“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我们的社会就是“畸形的社会”。在道德风尚部分还加上这样的话:“资本主义剥削制度在中国也有约百年的历史,在某种条件下也并非绝对没有卷土重来的可能。这是中央领导同志所再三严重警告过的。”9月7日,邓力群亲自写信给胡启立并报胡耀邦、邓小平、Z紫阳、李先念、陈云。信中说:“作协四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会后,有些人讲没有前提、没有限制的创作自由,在文艺界、思想界引起一些混乱。”“今年以来,不讲前提,不讲界限,只讲宽松、宽容、宽厚,出来了不少东西,想必中央常委同志已经了解主要情况。”他点名批评了几个人“说要全面引进资本主义一套”,“要给资本主义平反”,而对之进行批评的文章在我们的报刊很难发表之后说,“看来,精神文明决定有必要在分辨是非、澄清混乱、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方面,下一番功夫。”他最后强调说:“十二大、党代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本来很鲜明的,如果这次模糊起来,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正确的重要原则和论断,如果这次不再提了,造成的后果,我想将是严重的。”
好生奇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发下去的征求意见稿,一般来说,修改后都应退回到中办,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历来也都是这么做的。可是,邓力群却违反常规,不仅将他的修改意见和信直接送到了各位常委手中,而且还送给了更多的人,如彭真、杨尚昆、薄一波、王震、余秋里、王忍之、何东昌等,约有二、三十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不好理解。还听说,他的修改稿中资本主义“卷土重来”那段话是胡乔木加上去的。邓力群主持的一个部门的修改稿,为什么要约请另外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参与呢?邓力群作为一位中央领导同志,这样做合适吗?妥当吗?他怎么能这样做呢?也不好理解。
9月9日,邓小平看了邓力群的改稿和信,批了一句话:“在十一页,我删去一处。”邓小平删去的“一处”,就是资本主义“卷土重来”那段胡乔木加上去的话。
9月10日,陈云在邓力群送的修改稿上批示:“我同意这个修改后稿子。”同一天,李先念批示:“启立同志并告耀邦同志:我身体不大好,关于精神文明决议(征求意见稿),断断续续看完了。力群同志的修改稿,我也看了。都同意。”
邓力群的做法显然把胡耀邦给激怒了。他坚信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他要起草组写个意见,说明决议稿之所以不再沿用十二大报告“为核心”这个提法的理由。起草组起草了一个稿子,他不满意;中办几位同志又写了一个稿子,起草组过了一下,他还是不满意。他认为太平,套话太多。于是,他甩开别人,亲自动手写出一稿。吴稼祥在他的日记中曾回忆说,耀邦写完信之后,曾非常生气地对温家宝、周杰说:“你们拿去抄三份,不要改。改一个字可以,改两个字不行。”耀邦还说:“你们看到过我以前发过火吗?!”大家确实谁也从来没有看到他发过火。稿子经中办有关同志推敲,起草组作了个别文字修饰。随后,胡耀邦即去会见Z紫阳,让他看看这几条意见如何。Z紫阳阅后表示完全赞成,提了一点意见,并主动提出同胡耀邦一同署名写信报常委。我手头存有一份耀邦起草的这个“说明”的打印件,全文如下:
关于决议稿中未沿用十二大的“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的一点说明
一、十二大报告中用此提法,当时我和许多同志认为精神文明建设当然要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为指导,没有很好地推敲就采用了。后来才发现,这种提法不很准确,加上有些同志对此提法所作的不那么妥当的解释,在党内和社会上引起误解,似乎这个提法同按劳分配、商品经济和物质利益原则有矛盾;还有一种误解,以为我们要用共产主义来要求所有的人们。在我们党提出“一国两制”和十二届三中全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仍然是一种商品经济之后,更感到在一个对全民范围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决定的文件中,不用这种提法为好。
二、当然,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也就是共产主义思想作指导,而且必须用这种思想来武装全体共产党员,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决议稿就是按照这样的精神来写的。我们感到,不用“共产主义为核心”的提法,完全可以把这种精神表达出来,而又可以避免那些误解。
三、过去文件说过的话,即使是党代表大会文件说过的话,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往往需要有所增新和发展。比如十二大时就没有写商品经济,也没有提出“六五”期间就开始全面改革,后来的文件都发展了,没有再沿用原来的提法,这样做不存在衔接不衔接的问题。
这个“说明”在报常委时也许还作过个别文字修改,但不会有大的变动了。
9月14日晚,胡耀邦、Z紫阳给常委的信并起草组的这个“说明”一并送邓小平。胡耀邦、Z紫阳在信中说:同意起草小组意见,这次精神文明决议不用十二大报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因为讨论中理解极不一致,“为核心”的说法,确实不怎么确切,执行起来必然会发生很多矛盾。我们今天自然不能把共产主义思想的宣传作为全体人民的行为规范。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在全会后从容讨论。(《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139页)
第二天,即9月15日上午9点,邓小平办公室即告:小平批示:“耀邦、紫阳同志的意见很对。”16日上午,小平办公室又告:小平同志又看了一遍耀邦、紫阳给常委的信,说:“还是照他们两位的意见办。”由他的秘书王瑞林写在上面。后来得知,李先念也作了批示:“同意小平同志意见。”陈云则未表示态度。
邓小平:“邓力群要把我们拉向‘左’”,
胡耀邦:“我扬眉吐气了!”
9月17日上午,在20日政治局扩大会议即将讨论并通过《决议》(草案),提请十二届六中全会审议之前,胡耀邦特地去向邓小平汇报请示,两人推心置腹地谈了近一个小时。胡耀邦回来后,向起草组同志谈到他同邓小平谈话的情况。
胡耀邦今天的兴致好像特别高,他刚一落座就说:我是“左”右夹攻啊!党里面要讲是非,不要讲关系。讲关系,还会有动乱。不要以为今后不会有动乱了,没有那回事。
今天上午10点与小平谈了55分钟。我汇报了三分钟情况。一、昨天得知,力群同志的修改稿发给了更多的人,彭真、秋里收到一份,估计发了二、三十份。二、听说你勾掉的那段话是乔木同志加的。因此大体上判断,修改稿是约请了一批同志搞的。三、某些人放话说,力群改稿是你同意了的。批了同意。看来讨论中有同志要挑起争论,坚持自己的意见,某些人还要旁及其他,对经济有意见,对耀邦有意见。
邓小平说:不要紧,实在要挑明就挑明,就让他挑开。最后还是以表决的办法解决问题。力群的修改稿打的是我的牌子,总的倾向是要把我们拉向“左”。这个不能行。他改的稿子里有些话可以吸收一些,总的不能吸收。那么一改,会使人感到我们又变了。现行的路线不能动摇,不能迁就。我最近几年讲过多次,我们的政策还要放。小平说:明年十三大组织上还要有新的结构。没个新结构还行?现在集中力量把会开好,别的问题全会以后议。十三大快了,提前议。
耀邦说:稿子改了10天,今天定稿。会上如有人挑起争论,对决议基调不赞成,能否请你出席。邓小平说:看看会下沟通的结果如何,如沟通不了,我和力群谈一下。我说是否找乔木,他说不要。
耀邦还汇报说陆定一同志主张不用“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词,并向邓小平讲了这个词的来历,说这个词是否科学可以研究,但现在必须保留。几年来小平同志定了个界限,“自由化”是指根本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突然取消这个词,会带来某些麻烦,不利于社会稳定。现在实际工作中也不敢随便用这个词斗人。所以,我倾向保留“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不多出现。小平说:赞成你这个意见。并说确有一些人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多少我不知道。对他们采取什么办法?由他去,不理他,反正他翻不了什么天。我们要注意,保持我们政治的稳定,不要由于粗心大意,使整个局势再发生新的动乱。“左”的和右的干扰,都不理他。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该怎么干就怎么干。我说,要给陆定一、吕正操说说,小平表示同意。
耀邦还向邓小平报告,送政治局的关于精神文明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情况的简要说明,明天下午定稿。
胡耀邦重复地说:小平说力群的修改稿许多话并没有错,能吸收的就吸收点,但要引导我们向“左”,不能照搬。
胡耀邦显然非常高兴。谈话结束时,又回到了他在开头时的那个话题。他感慨系之地说:我们党要讲是非,不讲关系,看脸色。讲关系,看脸色,我们党还有危机。尊老不等于怕老。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建党不解决这个问题,还会有动乱。弄清是非,团结同志,不打棍子,不重复毛主席晚年的错误。我们受“左”的干扰,也受右的干扰,“左”激起一些人往右走,右激起一些人往“左”走。我们没有上当,步履艰难。这几年,把一些年轻人吓得不得了,很可怜,我就够可怜了。为党的事业嘛,兢兢业业,有什么不得了! (引自本人笔记本)
胡耀邦说完起身就走了,起草组留下,修改《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情况》(即后来的《简要说明》)。一会儿,胡耀邦又走了进来,促起草组于明日晚上或后日上午拿出稿子,要精雕细刻。他边往外走,边把手往起一扬,兴高采烈地大声说:“我扬眉吐气了!”文件起草经过这么长的时间,搏风击浪,可谓甘苦备尝。现在,在邓小平的强力支持下,终于胜利在望了。耀邦有理由感到高兴,我们也很受鼓舞。
9月18日上午10时,邓小平找邓力群谈话。起草组很快就得到信息,说邓力群一进门就说:我明天会上可以不发言。邓小平说:你改的稿子是把文件引向“左”。邓力群说:我没有那个意思。邓小平说:没有就好。之后,邓小平告中办:赞成决议稿的基调,希望不要再作重大内容的改动。
邓力群在他的《自述》中详细记叙了邓小平同他谈话的情况。谈话开始,邓小平问他对文件有什么意见,邓力群讲了“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这样带根本意义的提法最好不改,否则可能引起各种各样的误解。邓小平说:文件里不是讲了共产主义吗?有一个地方就行了。邓小平问资本主义“卷土重来”那段话是谁提的?邓力群回答:乔木同志提的,我同意,也认为有那种可能。邓小平说:你们的那个书面意见,一条一条分开看,每一条都是好的,但是汇总起来就给人一个印象: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变了。邓力群说:我的看法恰恰相反,稿子使我感觉,新的决定同原来的政策衔接得不好,有些重要问题、重要经验、重要方针,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现在不提了。如果发出去就会引起人家的怀疑:过去对的东西现在为什么不坚持了?我们的整个修改意见,就是为了维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是改变过去的方针,而是坚持过去的方针。邓小平:你是想把文件往“左”的方面拉。邓力群: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们书面意见中的每一条意见,都不是我个人发明的,都来自中央过去的决定,包括你的讲话。实践证明这些是正确的,这次文件稿中没有体现。邓小平:关于城乡雇工问题,我说过多少次,看几年再说,你就一直有不同意见。邓力群:这不符合实际。……(按:邓力群在这里显然没有讲实话,实际情况本书前面在研究室整党部分已经有所介绍)邓小平说,你这次对决议草案提意见的方式不好。邓力群:这样提意见的方式,在党内是应当允许的。邓小平说:你和胡乔木不要扩大我和陈云同志之间的分歧和矛盾。邓力群作了解释。邓小平:明天开会,你就讲一句话,完全赞成这个稿子。邓力群:不讲话可不可以?邓小平:当然也可以。邓力群:我不讲。邓小平:你不讲,别人会讲。(摘自《邓力群自述 十二个春秋》第612—616页)
9月19日上午,李先念同志告:(文件)可以了。是否讲共产主义道德,不改也可以。姚依林去陈云处,一进门,陈云就说:派你来做我工作的吧?秘书说:改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精神文明建设”。陈云说:这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差不多吧?以后再说吧。陈云告不参加明天的政治局会了。
就在此刻,即9月19日上午,胡耀邦主持了《精神文明建设决议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和修改情况(草稿)》的讨论和修改。胡耀邦说:要把人家提的问题的合理性肯定一下,要求文件要有具体措施是对的。整个文字表述,注意既防止“左”,也防止右,但文字上不出现这样的字样。整个基调是稳妥的、适当的。四项基本原则讲多了,会造成升级这方面的误会;反之《关于社会主义术《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亦然。所以还是希望集中大家智慧,尽善尽美。鲜明不是片面,充分不是啰嗦。“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提法,“打着我的牌子,把我们拉向‘左’”,充分!在谈到“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时,胡耀邦说:要讲出点道理来,面子问题是次要的。同志们提出不要“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个提法不是没有道理,但考虑到维护安定团结,这次保留这个提法有好处,不致刮风,开禁了。小平同志说,我们要保证安定团结,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这个什么事都干不成。想取消四项基本原则、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不能说没有,对这种人不要理睬。小单位批评反批评,不要全国性的批评反批评。第一,不捧他;第二,不批斗;第三,党报党刊不登。党报党刊一批评在人们心目中就是搞运动。他对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有的做法不大赞成,他认为,小平名誉受损就是在这个问题上面,上了点当,火气大了点,对周扬、王若水的问题估计重了点。同时他又高度评价邓小平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贡献,他说:他想得深,站得比我们高,是新中国第二个里程碑的奠基人。社会主义开创者是毛泽东,第二个里程碑的奠基者是邓小平,不夸大,不缩小。邓小平民主讲得多充分!在“自由化”问题上有偏差。周扬的那篇文章有毛病,不应该急忙发表。但上那么高的纲干什么?乔木他们每次都是搜罗一批材料,举一大堆名单,怎么办?批斗吧。每次都造空气,不破不立。还有就是两个“凡是”,搞“衔接”,不然就是变了。骨子里是对改革、新政策怎么看。对老爷子可要公道。对党美化、丑化都要注意。思想观点上打个歼灭战。几年来我思想上深感别扭的就是这个问题。两公之弓不在胡,在分老爷子的头。他一再讲:辩论的姿态和方法不好,要有说服力。同志们提出不要“自由化”不无道理,有一定道理。考虑到有了现在这个界说,党内把有这种思想的人打成“自由化”,一般说来不那么容易了,没那个危险了。文件既反“左”的空空洞洞的东西,又不给人造成开禁的印象,又刮风了,保留这个提法为好。说透才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引自本人笔记本)
经过修改,题目简化为《简要说明》。笔者手头保存的一份9月19日的草稿,全文如下:
八月二十日至九月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党政群各部门和人民解放军,共一百二十三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约两千多位同志,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征求意见稿)》,九月初,中央召开了有二百多人参加的党外人士座谈会, 征求了对《决议》稿的意见。经过讨论,党内外同志提了许多好的意见,达到了集思广益的目的。起草小组共收到修改意见一百四十份,对这些意见逐条作了研究,对原稿作了修改。
(一)参加讨论的绝大多数同志赞同文件解决新形势下进一步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问题,认为《决议》稿的基调是正确的、稳妥的,是个好文件。因此,这次修改,我们保持了文件的基本结构、基本内容、基本提法。同时,根据许多地方和部门同志的建议,把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根本任务,把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以及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等,表述得更鲜明、突出了些;对原稿的文字也作了仔细斟酌。
(二)一些同志建议,《决议》稿加写建设精神文明的具体目标和具体措施,以便于贯彻落实。这个意见,有合理的地方。但是由于文件的性质和篇幅的限制,加上各地情况很不相同,难以把这些内容都写进去。文件稿中已写了《决议》的实施,由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规划和安排,中央将在这方面加强指导。最近北京市委、市政府已经根据这个决议稿的精神,草拟了北京市《“七五”期间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措施》。
(三)有的同志主张沿用十二大关于“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这次修改,没有接受这个意见。理由是:
(1)共产主义思想的含义,在不同的范畴中可以做不同的解释,“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法,容易引起误解。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民范围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同我们党的现行政策,特别是经济改革和经济政策不吻合,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要求全国不同的阶层和人群都以共产主义思想对待精神文明,事实上办不到,在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容易助长许多错误倾向的发生。这个提法使台、港和华侨广大爱国人士难以理解,增加不必要的疑虑,对统一祖国反而不利。
(2)不再沿用这个提法,丝毫也没有隐瞒或降低我们党的最高纲领。《决议》稿明确指出,“我们党的最高理想是建立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我们社会的先进分子,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站在时代潮流前列,奋力开拓,勇于献身,这种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应当在全社会认真提倡”。
(3)对党在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规党法,不经下届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讨论决定,是不能修改的;但由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对中央报告中没有提出的问题加以提出,对某些经实践检验证明不妥的提法加以修改或不再沿用,这种情况在我党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这次不再沿用“为核心”的提法,也是可以的。正如小平同志1979年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所指出:“不能说一种提法一经党的代表大会通过,就不能对它的正确性作任何讨论”,“党的历届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下届代表大会之前,中央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得不作出必要的修改,是常有的事。”
(四)有些同志主张不再用“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因为这个提法把自由都归到资产阶级名下去了。看来这个提法,确有可以推敲的地方,但是这次修改仍然加以保留。理由如下:
(1)这个提法的涵义已经有了明确的界说。决议稿指出:“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是根本违背人民利益和历史潮流,为广大人民所坚决反对的。”近几年中央用这个提法,涵义也就是这样。
(2)现实生活中确实仍然存在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资本主义制度的错误思想。这次文件保留这个提法,有利于安定团结局面的巩固。
(3)我们全党在正确处理意识形态领域各种矛盾方面,已经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保留这个提法,不会导致过火斗争,带来危险。
附带说明,“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在少奇同志一九五九年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胜利》一文中使用过,当时是为了答复国内外对双百方针的歪曲,指出双百方针“决不是实行资产阶级的‘自由化’政策”。“文革”中,这个提法被用来打击坚持正确路线的同志。拨乱反正以后,中央针对“文革”遗毒、制造动乱和否定社会主义的错误言行,使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提法,同“文革”时的情况已经根本不同。
(五)决议稿注意稳妥,防止片面,避免引起两方面的误会。有的修改稿多处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防止“变质”等文字,我们认为,《决议》稿对此已作了鲜明表述,无需过多重复;如过多重复,容易造成政策要变的误解。另一方面,又有些同志认为决议稿写了“防止迷失方向的危险”等,就是埋伏了打人的棍子。我们认为,这种意见不对,也没有接受。
9月20日上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召开。胡耀邦主持会议,就文件讨论和修改情况作了简短的说明,请大家发表意见。杨尚昆、余秋里、薄一波、胡乔木、方毅、伍修权、肖克、黄火青、乔石、胡启立先后发言。大家认为是个好文件,框架、内容都比前几稿好,文字简练,主要问题突出鲜明。文件体现了十二大精神,又根据近几年的实践,总结了新经验,回答了解决了实际工作中暴露的问题,其最大的长处就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同改革密切联系起来了,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比以前更加明确具体了。中国的改革在世界上影响最大,得到世界的称赞,敢于突破旧框框,突破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的理解和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义下的东西,不这样就没有今天这个局面,要给大家的思想扎下这个根,就好办了。会议提了个别修改意见,一致通过将《决议》(草案)提请六中全会审议。(引自本人笔记本)
当天下午,胡耀邦在办公室同起草组同志谈《决议》修改问题。他就几条具体修改意见发表看法之后说,社会上的怪议论一百年以后还有,怎么办?不要拿到全国范围大张旗鼓地讨伐,这种做法历来不成功。王若水的问题不要拿到报纸上,你一篇,我一篇。怎么周扬是自由化的旗帜、灵魂呢?太不合事实了!《苦恋》没放映,在报纸上大张旗鼓地批干什么?今后不干这个事情了。党的领导机关要把关,不管来哪方面的言论都不登。着眼于安定团结。他说,社会上搞“左”搞右的人有的是,中央不存在右的问题,倒是“左”的残余不少。不能把社会上的东西看成党的指导思想上的东西。胡耀邦已在考虑会后怎么抓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了,他说,文件讲了党抓精神文明建设,明年书记处怎么抓?现在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没多少内容,违法乱纪不是党组织自己克服的,抗菌素弱,是下面告状,上面批了再查,查出来的,本身没有造血机能,这危险得很。一个单位、省委常委,你反对我,我反对你,都不到中央汇报。要靠集体领导,正常的组织生活解决问题。(引自本人笔记本)
一个是“今后不干这个事情了”,不要再拿到全国范围内,今天讨伐这个,明天讨伐那个,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一个是党要抓好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党组织自身要有“造血机能”,要通过正常的政治生活增强抗菌素,提高免疫力,以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些都是他的一贯主张,也是他的决心和意志,符合党心民意。他说“中央不存在右的问题,倒是‘左’的残余不少”,不知他想到没有,当他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被某些人视为是“右”的方面在中央的最高代表,一场政治厄运即将降临到他的头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