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败从缺德开始
文/鑫垚
少时读书,看到“君子远庖厨”这句话,第一反应是,古人口中的君子是有大贤大德的人,应当立于朝堂、宗庙和杏林之上,有功于社稷、造福于万民,把一身本领用于用武之地,自然就不应该去下厨,做烹饪这样的妇人之事。后来看了解释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这样一个故事:齐宣王问亚圣孟子什么是霸道,如何实现霸道,孟子并未正面回答,而是给他阐释了王道,所谓的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孟子随即给齐宣王讲了一件事情——有牵牛过堂下,王问:“牛何之?”曰:“将以衅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左右问:“那废衅钟?”王曰:“不可废。以羊易之!”意思是有人牵了一头牛从堂下走过,君王看到了问牵这头牛去做什么,那人回答说,杀牛取血用以祭新钟。君王见那头牛似乎也感应到自己要被杀了,有种恐惧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便心生不忍,说这牛又没有罪,就别杀了。可那人问不杀牛又用什么来祭新钟呢?要取消祭新钟的仪式吗?君王说这种仪式不能取消,就换一头羊来代替吧。
孟子于是说:“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尽管羊也没有罪过,或许羊也会感应到自己要被杀而恐惧发抖,但毕竟君王没有亲眼看到,此刻,既然正好亲眼所见牛的恐惧发抖,有仁德的人自然是于心不忍的。正所谓“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君子有恻隐之心,亲眼见过活物,就不忍见它被杀,闻它哀鸣,所以主动远离杀生、屠宰、烹饪的现场,守护自己的仁心,这才提出了君子远庖厨的说法。孟子认为,齐宣王有仁心,对一头牛都不忍杀死,如果把这份仁心推恩到百姓身上,不忍百姓饥寒、受苦、被刑杀,自然能行仁政、王天下。
这个典故倒让我想起了《红楼梦》里贾母吃的一道名叫“牛乳蒸羊羔”的菜。《红楼梦》第四十九回,芦雪庵起诗社,一大早贾宝玉跑到贾母处去吃饭,由于一心念着诗社,早早就去了,饭还没好,先端上来一道牛乳蒸羊羔,贾母说:“这是我们有年纪人的药,没见天日的东西,可惜你们小孩子们吃不得。”很多人认为,牛乳蒸羊羔顾名思义,就是用牛奶把羊肉蒸了吃。可是,贾府即便锦衣玉食,吃得比寻常人家好了些,那也毕竟只是一道早饭上桌的菜,为什么说是没见天日的东西。况且,祖孙二人在一张桌上吃饭,难道还要区分哪道菜是奶奶吃的,哪道菜是孙子吃的吗?
事实上,这道牛乳蒸羊羔并没有我们顾名思义的那样简单。贾母当时所说的羊羔,并不是普通的羊肉,也不是我们今天理解的尚未长大的小羊,而是未出生的羊胎,蒸它的牛乳既不是储存的牛奶,更不是我们现在喝的奶粉,而是鲜牛奶加杏酪。书中虽然未曾交代那羊胎是从何而来,可我们用脑子最笨的那根筋想想也能知道,它既然未出生,一定是尚在母羊腹中,要用它做菜,自然是从母羊腹中取出。而以那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还做不到未到足月生产便强行将胎取出还能保证母体存活吧?这多半是个一尸两命的做法,母羊随后也会被变着法儿的吃掉。而那只所谓的“羊羔”,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瞧一瞧这个世界,还没来得及吃一口母亲的乳,还没有活过,就成了贾母的盘中餐。
后来有人还原了这道菜:没见天日的羊胎一具,划开外衣放羊水,洗净去内脏、去乳毛,冷水泡两小时去血水,沸水焯烫至皮紧,沥干,用盐、酒、胡椒里外擦匀腌制;鲜牛奶500ml、水发银耳200–300g、鸡汤1000ml,与处理好的羊胎一同放入紫砂锅,加入葱姜;棉纸密封锅口,隔水蒸5—6小时至骨酥肉烂。口感肉烂如豆腐,奶香醇厚,几乎没有腥膻味道,大热大补,老年人可以吃,年轻人火力旺盛的不能吃。吃羊胎已经够缺德的了,如此烹制之法,放到贾母的早饭桌上,怕是贾府的厨子这一夜都别想睡了。
齐宣王对一头不知活了多久的老牛尚且有恻隐之心,据说,秦灭六国时齐国是最后一个被灭掉的,想来也是由于宣王将仁的美德传承了下去的缘故。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家最后落得个查抄的查抄、问斩的问斩、出家的出家、被卖的被卖、走的走、死的死,想来也是由于德行亏损所致。
作者简介:鑫垚,女,1986年生于吉林省蛟河市,毕业于牡丹江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校期间与学友创办文学社,并出版报纸《镜泊学魂》,自2003年起开始在《蛟河市作文报》上发表散文、诗歌,吉林市诗词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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