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静川
引言:被遗忘的“短诗之王”
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诗坛的星图上,有一颗星光芒灼灼却转瞬即逝。它不像海子那样成为一场文化运动的精神图腾,也不像顾城那样以极端的方式引爆公众的想象力。它沉默、冷峻、自我消耗,在短暂的燃烧之后,将一切手稿丢弃于北大校园的粪坑之中,随后沉入北京西郊一条并不清澈的河流。这颗星的名字叫戈麦——原名褚福军,1967年生于黑龙江宝泉岭农场,1991年9月24日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年仅24岁。
戈麦的死亡具有一种近乎仪式的完整性:他将毕生诗稿丢弃于北大校园公厕,不留遗言,不事张扬,仿佛在彻底清算自己在人间的全部痕迹。然而,正如其遗稿《金缕玉衣》中那句令人扼腕的诗句——“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死亡不仅未能抹去他的存在,反而将他的诗歌推向了更远的地方。在他离世后的三十余年间,在诗人西渡等人的不懈整理和传播下,戈麦的遗作陆续出版,这位一度被遗忘的先锋天才诗人终于在中国当代诗歌史上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位置。
本文试图从五个维度对戈麦其人其诗进行综合性的分析评论:第一章,以诗友情谊与诗性使命为切口,考察戈麦与同时代诗人之间那种“超出世俗友谊”的精神联结;第二章,追溯戈麦从北大荒到北大的生命轨迹,剖析其复杂矛盾的内在人格;第三章,深入戈麦的诗歌方法论,解读“智性想象”“词的繁育术”“幻象工程学”三大核心技法的创造与实验;第四章,聚焦戈麦的死亡仪式与诗作中的死亡主题,探讨其悲怆的自我献祭如何反哺诗歌的生命;第五章,评估戈麦留下的诗歌遗产及其对当代诗坛的深远启示。
第一章 “托起沉重的翅膀”:诗友情谊与诗性使命
在中国当代诗歌史上,有一个令人动容的精神谱系:骆一禾之于海子、西川之于海子与骆一禾、西渡之于戈麦。这些诗人之间的情感纽带,早已超越了世俗意义上“友谊”的范畴——那是一种在诗性国度的生死相托,是一种活下来的人对死去的人的自觉使命。
戈麦自杀后,正是他的北大校友兼诗友、诗人西渡承担起了整理和传播戈麦遗作的重任。戈麦将诗稿丢弃于北大校园公厕,其中大量作品被污水浸泡损毁。西渡从化粪池中一页一页地将这些诗稿捞出来,洗净、晾干、整理,随后四处奔走联系出版。1993年8月,西渡编选的《彗星——戈麦诗集》由漓江出版社出版,这是戈麦第一本正式出版的诗集。此后三十余年间,西渡先后编选了《戈麦诗全编》(上海三联书店1999)、《戈麦的诗》(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戈麦诗选》(太白文艺出版社2019),直至2024年3月,七十五万字的《戈麦全集》由漓江出版社出版,全面收录了目前能找到的戈麦所有原创诗歌、翻译诗歌、小说、文论、书信和散文。
这种超出世俗的托举,在桑克的文字中得到了深情的呼应。桑克在《1991年秋天纪事》中写道:“戈麦,我想你。提起你的名字,我的心就会疼。我不敢回忆,我真的不敢回忆,我怕回忆,非常地怕。阿渡(西渡)或许也是。我们都不像旁观者想得那么坚强。”这短短几句,道出了戈麦友人们内心深处难以愈合的创痛。在另一篇回忆文章中,桑克进一步描写了戈麦生前的模样:“他是贫穷的,衣着朴素,却常常问及我和其他友人的生活。我们常常一边煮一锅清水白菜,一边谈论诗歌,谈论历史以及我们的使命和工作。”
西渡对戈麦的拯救式整理,绝不仅仅出于个人友谊。在《彗星——戈麦诗集》的跋中,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对于一个半神和早逝的天才/我不能有更多的怀念/死了,就是死了,正如未发生的一切/从未有人谈论过起始与终止/我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他以戈麦本人的诗句开篇,随即转入深沉的评价:“对于一个以全部生命实践了他的诗歌的人,其作品将比所有不恰当的称颂或误解更能在这个世界上赢得生存的权利。”西渡深知,戈麦所遗留给世界的“是一笔真实的财富”。
这种诗人的互救精神,并非孤例。戈麦生前曾以《海子》一诗深切悼念那位先他两年离世的天才诗人:“对于一个半神和早逝的天才/我不能有更多的怀念/死了,就是死了/正如未生的一切/从未有人谈论过起始与终止/我心如死灰/没有一丝波澜”。戈麦与海子虽未谋面,但海子的创作对戈麦产生过巨大的感召。戈麦写下这首悼诗时,或许并未预料到自己也将步其后尘,成为另一个“半神和早逝的天才”。更令人感慨的是,戈麦死后,由西渡接过了他手中的火炬——正如海子死后西川接过了海子的手稿一样。海子和戈麦各自的挚友竟然都有一个含“西”字的笔名,这种巧合令人不得不感叹命运的某种玄机。
诗人们在真实生活中往往是独行侠,是孤狼一般的存在,他们内向、敏感、不擅社交。戈麦尤其如此——他拒绝社交,把时间全部花在学业和写诗上。但在诗性的国度里,在死亡面前,活下来的那个诗人自觉负起了奋力托举与努力传递的使命。他们不允许那些苦苦吟唱的鸟儿在肉体消亡之后,诗歌也消失于苍穹。他们要托起沉重的诗歌之翼,借助无形的神性力量,让那歌吟比诗人活着的时候飞得更高、传得更远。正如西渡三十余年如一日的坚守所证明的那样:纵使牺牲了自己的创作时间与精力,下一个诗人还会接替继续。那诗人的虚名与这伟大的奉献与牺牲相比,不值一提。
第二章 “通往人间的路”:北大荒、北大与矛盾人格
戈麦的生命轨迹,始于中国最北部那片辽阔而孤绝的黑土地。1967年,他出生于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那是三江平原之上、靠近边境的一片垦荒之地,俗称“北大荒”——这块土地曾流放过丁玲、萧军等大批知识分子,也在“知青”运动中走出过张抗抗、梁晓声等知名作家。戈麦的祖籍是山东巨野,父母当年支边来到此地,戈麦在家中的五个孩子中排行老幺,被家人起了一个饱含疼惜的名字——“褚福军”。
这块土地以荒凉、孤僻而又充满神奇色彩的面貌,深深地塑造了戈麦的内心气质。桑克对此有着敏锐的体察:“我和戈麦都来自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那里极似俄罗斯腹地。丘陵与平原。白桦与马尾松。沼泽与冬日浩瀚的大雪。”戈麦的笔名正来源于此——他最终选定用“戈麦”这个笔名,是与故乡北大荒那“无边无际的麦地”紧密相关的。在日后的诗歌创作中,“麦子”“麦地”等意象反复出现,构成了其诗作中最重要的象征系统之一。
1985年,18岁的戈麦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但令人意外的是,他对这一殊荣并不感到欣喜。戈麦最初的人生理想是“经世济民”,高考前夕接触到“经世济民”的思想后,他成了一名实用主义者,一心想要投考辽宁财经学院学习经济。由于分数太高,他被北大录取,却一心想要复读重考,在哥哥的一再劝说下才来到中文系报到。在北大前两年,他旁听经济系的课程,一直做着转系的准备,直到三年级才从古典文献专业转到中国文学专业。
这种“不情愿”的求学经历,在戈麦身上不是孤例,而是他矛盾人格的一个缩影。戈麦自己曾说:“在戈麦的方方面面,充满了难以述描的矛盾。”这些矛盾体现在多个层面:他既向往经世致用的实用主义,又沉醉于诗歌的纯粹性;他性格刚毅,却又时而软弱,“经不起很大的折腾”;他倾心于叔本华的悲观主义哲学,却又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看到过人生最为惨痛的一面,摸到过酷似自己的尸体;但他毕竟熬过来了,他说:‘遇到过不下去、忍不下去的时候,闭一下眼,就等于又活了过来’”。
北大校园对戈麦的影响是复杂而深远的。一方面,北大的开放精神和浓厚的文学氛围迅速浸润了他,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掀起的朦胧诗热潮,尤其是北岛等朦胧诗人到北大的讲座,将戈麦的诗情撩拨得一飞冲天。大二时,他完成了长篇论文《异端的火焰——北岛研究》,系统评价了北岛的创作和心理历程,获得该年度北京大学“五四科学奖”本科生唯一的二等奖(一等奖空缺),这篇论文引起了海内外学者的关注。另一方面,戈麦在北大始终保持着极度的内向和孤独,他拒绝社交,把时间全部投入到学业和写作中。西渡曾回忆说:“他大概从未自己看过电影,电视、录像他也是不沾的。”
1989年,戈麦从北大毕业,分配到外文局《中国文学》出版社工作。对这位理想主义者而言,围墙外看繁花似锦,身处其中才知是死水不惊。日复一日刻板的改稿工作,让他苦闷彷徨。生活上的窘迫更加剧了这种苦闷:戈麦生前并不富裕,不多的收入大部分用于买书、吃饭、穿衣、抽烟,生活用度节省,但月底仍常常上顿不接下顿;他一直渴望有一个安静的写作场所,几经周折借到一间平房,却没有暖气,那个冬天大大损害了他的健康。
“通往人间的路,是灵魂痛苦的爬行”——这句诗几乎可以看作戈麦人生的写照。从北大荒的旷野到北大的象牙塔,从经世济民的理想到诗歌创作的沉溺,从对未来的热望到对现实的幻灭,戈麦的一生是一场灵魂在黑暗中执拗前行的漫长跋涉。这种痛苦不是外部的苦难强加于他的,而是他主动选择、自我放逐的结果。正如用户所言:“太多人不能过别人的关,他是跟自己过不去。”戈麦的诗歌,正是这种自我搏斗的忠实记录。
第三章 “词的繁育术”:戈麦的诗歌方法论与语言实验
戈麦的诗歌创作生涯异常短暂——从我们所见的较早作品写于1987年12月,到1991年9月离世,尚不满四年,他却留下了270多首诗歌、若干小说稿和大量有价值的札记。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此密集且高质量的创作,这在当代诗歌史上堪称罕见。戈麦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爆发出惊人的创造力,与其自觉、系统的诗歌方法论密不可分。
戈麦最核心的创作理念,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我痛恨重复”。他不但不允许自己重复以前的大师,也不允许重复自己。在最后一年半中,他几度改变风格和写法;在他离世前20天,他还告诉桑克:“我要改变写法了。”每次变换写法的时候,他都说:“我并不是写不下去。”有时一日之内他就尝试用不同的方法写作,在《厌世者》和《铁与砂》时期,他有时一天写四五首。这种对创新的极致追求,在戈麦身上显示了一种罕见的天才现象。
西渡在《戈麦全集》的“代序”中,将戈麦的诗歌方法论概括为三个核心概念:“智性想象”“词的繁育术”和“幻象工程学”。
“智性想象” 是戈麦早期写作阶段的核心方法。所谓“智性想象”,指的是以理性的方式组织和驾驭想象,让想象不再流于情感的宣泄和主观的抒发,而是成为智性思维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与戈麦“逃避抒情”的诗学主张一脉相承。戈麦所说的“逃避抒情”,绝非放弃抒情,而是告别1980年代诗歌中那种过度主观化、情感泛滥化的抒情方式,寻找一种“新的抒情”。有批评家将戈麦的抒情风格概括为“浓质抒情”——他的诗情感浓度极高,但表达方式却极为克制、凝练、精准,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美学张力。
“词的繁育术” 是戈麦1990年《铁与砂》写作阶段的重要创新。这一方法的核心是:以词语本身为起点,通过词语之间的碰撞、衍生、变异,生成意象和诗意,而非从既有的主题或情感出发去组织词语。这种写作方法大量吸收了超现实主义的技巧,但戈麦的方式与正统的超现实主义有根本区别——他不是靠自动写作或潜意识爆发来创作,而是以极度理性的方式去编排和组合那些看似非理性的意象。漓江出版社编辑胡子博在编辑《戈麦全集》时发现:戈麦写诗是理性的,即便是写一首短诗,他也会先列个提纲,把构思记下来,或者说提前“规定”下来。这就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创作辩证法:戈麦通过理性的核心,向外发散的语言光线却是非理性的;他通过精心的理性思考去建造一座想象力奇诡的宫殿,每一块砖头都经过精心的设计,但宫殿的整体效果却充满了超现实主义的色彩。
“幻象工程学” 是戈麦最后阶段的诗歌方法。进入1991年,他秉着“痛恨重复”的决心,“走异路,寻异道”,诗艺上作了富有开创意义的探索。这一时期的几十首作品,具有高度完美的形式和沉着雄壮的精神强度,堪称其创作的巅峰。戈麦1990年的诗歌写作结束于《新生》《深渊》《高处》《盲诗人》等作品,这些诗都流露出与过去生活告别的意味。在《新生》中,他写道:“这是我逝去了的二十三年美好的时光/它们簇集成一个灿烂的星系,从诞生到成长”——这既是对过去的清算,也是对未来方向的宣告。
戈麦诗歌的题材和意象系统极为丰富。1990年自编诗集《铁与砂》包含两个明显不同的系列:一个是“元素诗”系列,包括《火》《石头》《铁》《沙子》《镜子》《月光》《黄金》《大海》《老虎》《黄昏》等14首;另一个是广义的抒情诗系列,涉及青春、爱情、自然、故乡、死亡、拯救等主题。前者最接近海子,呈现出温暖、明亮、悲伤的诗情,大量运用自然和乡村的意象;后者则更严峻、更阴暗,如《黄昏》《通往神明的路》《陌生的主》《金缕玉衣》《死后看不见阳光的人》等。
戈麦的语言风格极具辨识度。他写诗惯用警句,可能与他熟读北岛诗歌以及专门撰写过北岛研究论文有关。他的诗歌带有强烈的青春气息,同时又很好地保留着本人特有的克制、冷峻的语言特征。这种克制与冷峻并非冰冷,而是一种经过高度压缩的情感表达——诗句精准浓烈,以特殊的抒情方式直击人心。正如一位读者所感受的那样:“逃避美文式的抒情,用冷峻、跳跃的意象组合出超现实的加速感。阅读时不禁屏息,仿佛戈麦就站在桌旁,面对着我说话,像一个忧悒而羞涩的先知,让黑暗的嗓音从喉咙中缓缓飘出。”
戈麦在诗歌之外,还涉足了小说创作和翻译实践。他创作了《地铁车站》《猛犸》《游戏》等小说,这些作品呈现出一种超现实的细腻风格。他翻译了博尔赫斯的10首诗作,从中领悟到博尔赫斯作品里的时间感觉、时间观念、时间意识,并将这种对时间的敏感转化到自己的创作中。他的诗歌语言探索,呼应着20世纪80年代先锋文学的整体努力,为更新中国当代文学语言贡献了一批独特的文本。
第四章 “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死亡仪式与诗歌的预言
1991年9月24日,戈麦将大部分诗稿丢弃于未名湖边的厕所粪坑中,随后自沉于北京西郊万泉河,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他的遗体是在清华大学里的万泉河发现的,那条河水位并不高,他选择的是一种非常艰难的自杀方式——据传他还在身上背了一整包的石子,以确保自己能够沉入河底。
戈麦之死,没有任何征兆。在他离世前两天——9月22日中秋节的下午,西渡是北京那个诗人圈子中唯一与之接触过的人。西渡后来详细记述了那个下午:“下午四点钟,他在我那儿,当时我正躺着看《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他说一个人喝了一瓶半葡萄酒,就在另一张床上躺着歇了。我问他最近怎么喜欢自己喝一点,他说心里有不少事。我也只随便地追问一句:是否不大好说?他没有吱声,手里抓了本书看,我也就自己看书了。五点来钟,宿舍里有人回来了,他站起来要走。我说一块儿吃饭吧,他表示不吃了。我以为他酒后不想吃东西。就放他走了。没想这一走竟成了永诀。”西渡后来回忆,从10月10日得知戈麦失踪到10月19日确证死亡,他一直相信戈麦会回来,这种乐观态度甚至也让一些朋友放了心。
戈麦的死亡引发了诸多猜测。有人说是因为他从小非常敬重的母亲突然去世,对他造成了沉重打击;有人说他曾与看相术的老人来往甚密,可能被某种宿命论“洗脑”;还有人说“戈麦”这个笔名带有杀戮的意味,结局是上天冥冥之中的安排。这些说法多带有猜测和附会的色彩。更为实质性的解释,或许要追溯到戈麦的思想底色——他曾坦言自己倾心于叔本华的哲学思想,他定位自己为一个悲观主义者,而他的自杀实际上与其悲观的人生态度有着紧密关联。
然而,戈麦的自杀绝非一时冲动。从他最后阶段的创作来看,死亡主题早已反复出现在他的诗作中,这不仅仅是悲观情绪的自然流露,更是一种经过深思熟虑的哲学命题。在遗稿《金缕玉衣》中,他写下了那段令人战栗的诗句:
今日,看到你不灭的青光,我浊泪涟涟
夏日如烧,秋日如醉
而我将故去
将退踞到世间最黑暗的年代
固步自封,举目无望
我将沉入那最深的海底
波涛阵阵,秋风送爽
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
但不会是众尸之王
这首写于1990年秋天的诗,距离他的死亡将近一年,却精确地预言了死亡的时间、方式和他在死亡队列中的位置。“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24岁,在人类生命的尺度上,确实是最年轻的一批逝者之一。这种死亡的自觉与预演,在戈麦的创作中反复出现。他的诗《誓言》以“好了。我现在接受全部的失败/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开篇,展示了一种在彻底的失败与分裂中完成自我超越的姿态。
戈麦在《海子》一诗中写道:“和死亡类似/诗也是一种死亡/它适合于盲人与哑巴/因而适合于凶手、烈士/适合于面对屠弑狂舞/面对灵柩高歌的疯人/而我也是一个疯人/在时光的推动下/写下行行黑雪的文字”。在这里,戈麦将诗歌写作与死亡等价起来——“诗也是一种死亡”。这种观念深刻揭示了他与诗歌的关系:对他而言,诗歌不是生命的装饰或消遣,而是生命本身的替代性献祭。他用写作去预先体验死亡,最终在现实的死亡中完成了写作的最终章。
戈麦在生命最后阶段还写下了《如果种子不死》一诗,其中这样写道:“如果种子不死,就会在土壤中留下/许多以往的果子未完成的东西/这些地层下活着的物件,像某种/亘古既有的仇恨,缓缓地向一处聚集”。诗人胡续冬在解读这首诗时指出,戈麦的诗歌正是一粒不死的种子,在汉语的土壤里和所有其他种子一起,持续生长。这种“不死”的隐喻,与戈麦本人“将死”的预言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张力——诗人通过肉身的死亡,让诗歌获得了永恒的生命。
戈麦的死亡方式也具有强烈的象征意味:毁弃诗稿,不留遗言。这是一种彻底与世界断绝联系的姿态。但同时,他选择将诗稿丢弃于北大校园公厕这一具体的地点,又暗示了一种隐秘的期待——或许他知道,有人会从那里将它们找回。西渡正是那个从粪池中抢救诗稿的人。这种“毁弃—抢救”的戏剧性,仿佛是一场戈麦与西渡之间无声的默契——戈麦用最决绝的方式向世界告别,却用最隐蔽的方式留下了复活的通道。
第五章 “如果不死”:戈麦的诗歌遗产与当代启示
戈麦离世三十余年后,我们如何评估他留下的诗歌遗产?这个问题的答案,正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清晰。
戈麦诗歌的最重要遗产之一,是他为中国当代诗歌提供了“新的抒情”的典范。在20世纪中国新诗史上,现代主义诗人一直在处理抒情的问题——20世纪30年代诗人曾提出以“智性化”来克服抒情的泛滥,20世纪40年代穆旦等诗人也以“新的抒情”的说法放逐了原有的感伤抒情方式。戈麦在90年代初提出的“逃避抒情”,正是这种跨越时空的回响。他不是要消灭抒情,而是要找到一种“浓质抒情”的方式——在情感浓度不变甚至更高的前提下,让表达方式变得更为克制、更为智性、更具结构性。这种诗学取向,深刻地影响了90年代及以后的诗歌写作。
戈麦的第二重遗产,是他为诗歌语言的重塑提供了丰富的文本实验。他的创作早已汇入80年代以来更新中国当代文学语言的种种努力中,并贡献了一批独特的文本,如《献给黄昏的星》《如果种子不死》《未来某一刻自我的画像》《眺望时间消逝》《没有人看见草生长》《尝试生活》等脍炙人口的名篇。戈麦对语言的敏感和锻造,呼应着那个时代先锋文学的整体追求,但他走得比许多人更远——他的“词的繁育术”将语言自身的生产力发挥到了极致,开启了一种以词语为中心的诗歌生成方式。
戈麦的第三重遗产,是他以生命为代价所践行的诗歌伦理。戈麦是一个“知行合一、不愿与生活苟且、不愿在社会中随波逐流的理想主义者”。他四年的创作生涯在恶劣的环境中——经济上的极端窘迫,连一个起码的安静写作场所也完全阙如——以非凡的毅力高速度地完成。这种将生命完全奉献于诗歌的姿态,在当代日益功利化的社会中显得格外珍贵。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吴思敬认为,戈麦在当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贡献,他的诗歌以独特的方式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的社会心理,对于那个时代的思想史、文学史的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但戈麦的遗产并非没有争议。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写作的诗人中间,戈麦和海子曾是“中心话题”。诗人胡续冬回忆:“几乎所有在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写作的诗人,特别是在各大高校依靠一种近乎于兄弟情谊的帮会伦理来相互砥砺的习诗者,都有一段迷恋在那时刚刚逝去的海子和戈麦的时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戈麦的名字逐渐从日常讨论中淡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戈麦的诗歌已经被遗忘。正如胡续冬所指出的:“海子,尤其是戈麦,他们作品中的某些品质已经成为我们写作中牢固的后景,成为我们理解诗歌的某种前提。这不是‘过期’,而是更深的渗透,一种不被察觉的敬意。”
戈麦诗歌在当代的价值,或许正在于这种“不被察觉的渗透”。他的诗不迎合读者、不讨好时代,带着一种近乎偏执的严肃性和纯正性。在消费主义席卷一切的今天,在诗歌日益被娱乐化、碎片化的语境中,戈麦的诗歌提供了一种反潮流的参照——它可以不流行,但不能不纯粹;它可以被遗忘,但不能被歪曲。
戈麦的短诗被誉为“短诗之王”,他在短短四年中写下了堪与海子比肩的大量一流短诗作品。但戈麦与海子最大的不同在于:海子的诗歌凭借剧烈的情感强度和诡异的想象力可以让人烂熟于心,而戈麦作品中的纯正、绝望、谦逊和强大的表意密度,则需要更久的咀嚼和更深的沉潜。这种“慢热”的品质,或许正是戈麦长期被相对忽视的原因之一,但也正是他诗歌持久生命力的保证。
在戈麦最优秀的诗篇中,有一首题为《献给黄昏的星》的作品。诗中写道:“星,是黑夜的女儿苦闷的床单”,戈麦将内心的苦闷和矛盾都赋予了“黄昏的星”,将它变成了内心状态的一个外化对应物——“我是天空中唯一一颗发光的星星”。这颗黄昏之星,孤独地、固执地在黑暗中发光,不期待被看见,甚至不期待被理解,只是在那里,以它自己的方式完成它存在的使命。戈麦就是那颗黄昏之星。在他短暂而璀璨的燃烧之后,他留下的诗歌之光依然在汉语的天空中闪烁,等待着更多人的仰望。
结语
“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戈麦的这句诗,如今读来,依然令人心悸。1991年9月24日,24岁的戈麦将自己沉入万泉河,成为他所预言的那个“最年轻的死者”。但他留下的270多首诗作、15篇小说、大量文论和书信,却并未随他一同沉没。在西渡三十年如一日的整理和传播下,戈麦的诗歌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阅读、理解和铭记。
戈麦在《新生》中写道:“这是我逝去了的二十三年美好的时光/它们簇集成一个灿烂的星系,从诞生到成长”。这个星系,由他短暂而辉煌的创作生涯构成,由他那些精准浓烈、冷峻克制、充满智性光辉的诗句构成。它不属于任何一个时代,因为它跨越了时代;它不迎合任何一阵风尚,因为它超越了风尚。
戈麦之死,是诗歌史上一次悲怆而决绝的献祭。但他留下的遗产表明,诗歌不死,如同种子不死。正如他自己在诗中所写的:“如果种子不死,就会在土壤中留下/许多以往的果子未完成的东西。”戈麦就是那颗未死的种子,在汉语的土壤里持续生长,让一代又一代的读者感受到一个24岁的灵魂,在诗歌中实现了永恒。
戈麦(1967年-1991年9月24日),原名褚福军,祖籍山东巨野,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专业,有北大"校园诗人"之称。1989年进入《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1991年于北京西郊万泉河身缚石块自沉,时年24岁。戈麦1985年考入北大后开始诗歌创作,笔名"戈麦"在其毕业后确立。诗歌主张语言应如"利斧"剖解心灵,强调诗歌拓展生存空间的功能。代表作《戈麦诗全编》《彗星》收录《誓言》《红果园》等作品。大学期间曾欲转经济系未果,课余喜读武侠小说并习武术,毕业时以独特留言引发关注(如预言同学婚礼献唱红歌)。2011年逝世20周年之际,诗歌界发起纪念活动。
责任编辑: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