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以爱之名纵子作恶者 李千树
世上竟有这样荒唐之事:孩子玩旋转门危及安全,服务员好意劝阻,家长非但不领情,反而破口大骂,甚至报警逼迫服务员鞠躬道歉。更有甚者,昨日登山途中,有年轻家长竟鼓励孩子随意掐花折枝,还美其名曰“向妈妈献花”。高铁之上,孩子踢椅扰人、乱拿他人物品,家长却以“孩子还小”为挡箭牌,反斥他人“和孩子一般见识”。
这哪里是爱?分明是害!是披着爱的外衣,行纵恶之实。
这些家长心中,早已没有是非对错,只有“我的孩子不能吃亏”的偏狭护犊。他们把孩子当作了自我意志的延伸,孩子的一切行为都被合理化、美化甚至神圣化。孩子作恶,在他们眼中竟成了“勇敢”“活泼”“有主见”。更可悲者,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振振有词,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公然挑战社会公序良俗。
这股歪风不仅限于家庭。学校里,老师正常批评教育,动辄被投诉、被处理,导致教师不敢管、学校不愿管。某些法律法规却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旗号,竟让作恶的未成年人有恃无恐,杀人越货而不被惩处。这究竟是保护,还是纵容?这样的“法律”,保护了谁的正义?又纵容了谁的恶行?
若究其根源,一是家庭教育的迷失,部分家长将“爱”扭曲为无原则的放纵;二是社会风气的浮躁,一些人以“不吃亏”为处世哲学;三是制度设计失衡,过分强调保护而忽视了惩戒的教育意义。
论改变之道,首在正本清源。爱必须有边界,有底线。父母当明白:纵子作恶,终将害子。其次,法律必须纠偏,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依法惩处,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让放纵者承担连带责任。学校和社会也当勇敢担当,不因怕“惹事”而放弃教育的固有职责。
全社会应对以爱之名纵子作恶者,当头棒喝:请你们醒醒吧!你们纵出的不是天才,而是未来的祸害。真正的爱,是教会孩子敬畏规则、尊重他人、明辨是非。否则,今日你纵容他在旋转门边撒野,明日社会自会教他如何做人!
2026年4月6日于济南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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