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7月,我调县公安局工作。1953年,任县公安局政保股股员、副股长。195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调任公安局秘书(即办公室主任)。
当时公安局人员编制少,很多社会治安工作都是依靠群众来管。那时老百姓政治觉悟高,见义勇为者多,抢劫、杀人、盗劫等大案很少,社会秩序较为安宁。
公安局机关人员不超过50人,全县只设有3个派出所,总共约80多名干警。交通不方便,没有汽车,自行车也很少,办事全靠两条腿。我在公安机关那几年里,大部分时间是写文章、写材料,因人员少,有时也抽去参与破案、办案以及全局性的中心工作。在繁杂的工作中,有几件事印象很深,作个简述。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
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既是政保部门的业务,也是当时全局的中心任务。
所谓反动会道门,是指以请神弄鬼、造谣惑众、欺骗群众、骗取钱财,破坏社会改革和社会秩序的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有反动政治背景的会道门,在沔阳有“一贯道”“同善社”“佛门”“道德学社”“昆仑道”等。
受欺骗入道的群众甚多。经过大张旗鼓宣传发动,群众纷纷觉醒,控诉其罪行。最后明文取缔其组织,摧毁其犯罪窝点。对为首者、罪大恶极者,依法予以惩处。对受蒙骗的群众,予以正面教育。
五、甲午水灾的保卫工作
甲午水灾即1954年大水灾,沔阳全县一片汪洋。
从防汛抗洪起一直到全县淹没,灾民大规模的转移保卫,以及淹水区的防抢防盗,使公安机关干部日夜奋战在抗洪保卫一线。其艰难困苦程度的确难以形容。
开始我被分配在抗洪一线,后来大水淹进来后,又抽出搞保卫灾民转移的工作。数十万灾民,除少数就地转移在高坡高堤上,大多数都转移到天门县的各个区乡。
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带领我们上十个公安人员,一路随着灾民转移,老百姓肩挑背扛、携儿带女、扶老携幼,艰难地行走着,近的几十里,远的上百里。
我们配合区乡干部和天门县的干部,沿路宣传、鼓动,处理途中许多矛盾,定村庄,划民房,直到灾民安置定居。这样,将数十万灾民安置在天门县的城关镇、九真区、黄潭区、余新河区、杨林、汪场等地。
灾民转移工作,是异常艰苦的。我身上背着背包和换洗衣物,以及一把用长布袋套着的油布雨伞,外加挂着一支“二八”驳壳枪,脚穿草鞋,与部队行军无有二样,只不过是没有枪炮声,没有生命危险。走在哪里就和老百姓一道吃,一道睡地铺。
把百姓安置好后,我们公安人员还要不断在天门有灾民的地区往返,收集治安情况,处理治安案件。
这个时候,我家还住在彭场,全被淹没,街上行船,街道成了河道。家中只有妻子和继母2人,逃水荒全靠妻子搬运一点行李衣物及炊具等,由当地政府组织的船只逃到仙桃来。
仙桃隔彭场只30华里,但我不能去救家庭。
当时有纪律,在大灾中谁要放下工作去帮助家里搬家,谁就是临阵脱逃者,要受到严厉纪律处分。
打击刑事犯罪是水灾中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水灾不仅沔阳一县被淹,而且江汉平原许多县都成为泽国,洪水直逼武汉三镇。
当时洪水来势凶猛,转移灾民到安全地带是最首要任务,救命第一。对于老百姓的财物和国家存放的大量财产,来不及彻底转移,这就给胆大包天发灾难之财的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
这些家伙,邀约同党,狼狈为奸,明火执仗,架着船只大肆抢劫和偷盗公私财物,气焰十分嚣张。各地虽组织民兵和治保人员巡逻,但茫茫大水、一片汪洋,无济于事。
正当洪水逐渐退去,大量灾民准备转移返乡时,上级指示,凡参加抗洪救灾、保卫灾民转移的公安人员,全部集中,结合灾民返乡、重建家园阶段,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宣传,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以及摸底、调查、取证等工作,全县集中搜捕了触犯刑律的重大犯罪分子约300余人,给予了法律的严惩。
对于那些有小偷小摸不良行为的群众,主要是责令其退还物品,承认错误,进行正面教育。
这样一来,震摄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稳定了灾区社会秩序。这场斗争,一直持续到1955年,都是以打击刑事犯罪为公安工作的中心,保卫灾区生产救灾,重建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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