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上级错误定性的恩平“松仔岭事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平反昭雪后,文件及报道已广为传播,人们知道的很多,吴有恒成为党内外人们敬重的榜样。但人们可能不知道,在粤中江门地区当年土改时期,发生了除“松仔岭事件”外,还有个二是“江门事件”。这几个大案件,都是闻名全省,远播全国的重大冤假错案。后来也逐一落实平反。而
当时吴有恒任中共粤中地委书记,后调任粤西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这几大案件,都与他直接或简接有关系。从他对这四大案件的处理态度,可以看出他一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表现出他的崇高品德。吴有恒对“松仔岭事件”的意见和态度,上文已发了。
“江门事件”又是什么?1952年初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发生了“江门事件”。在这期间,江门市委曾发生两件事:一是江门北街医院,粤西区党委要接过来成为区党委所属的医院,江门市委某领导不同意,立即就给该医院挂起江门市人民医院的招牌。这使区党委不满;二是江门市委要修理市区的烂马路,向地委申请拔款,地委不给,市委便向市工商联要求支持。这就被认为江门市委依靠资本家,不依靠工人阶级。加上上级认为江门市委某些领导的工作作风有问题,就派了地委秘书长进行调查。调查组进入市委调查后,认为市委不仅存在工作作风问题,还有路线问题。他们发现市委秘书主任黄子彬同资本家跳舞,又怀疑他接受资本家的贿赂。还认为市委依靠资本家,走资本家路线,从而使资本家猖狂走私偷税漏税了。于是就认为江门市委走资本家路线,是投降主义。建议对江门市委给予处分。
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叶剑英和第三书记方方,认为处理人要慎重,特别是对于决定敌我矛盾,开除党籍,扣押、判刑等的案件,更要慎重。于是叶剑英、方方和罗瑞卿等就乘坐游艇来到江门,深入调查此案。他们所乘的船停在江面,通知粤中地委书记吴有恒、副书记(兼江门市委书记)关山、粤中专署专员谢创、副专员欧初来船上开会。
叶剑英见到吴有恒、谢创等人来到,很客气招呼他们就坐。会议开始,叶剑英单刀直入地问道:“冯光是阶级异己分子,还是自己人?”
叶剑英书记的这一问,倒把大家问住了。会场气氛有点紧张,十多分钟都没有人开口发言。吴有恒就对谢创说:“你是比较了解冯光的,你先说吧。”
谢创看到大家都不发言,就先发言说:“我认识冯光已有十多年了。我1943年底从石歧调来江门,担任广东区党委中区联络员,是冯光负责替我找地方办公的,尔后我们办训练班,一切保卫工作以及开展地下工作等,都由他一手安排的。在当时白色恐怖下,我搞地下工作一直开展得很顺利,党的秘密未被发现和破坏,也未出过什么问题。我认为他是自己人。”
叶剑英和方方听了都领悟地点点头。
吴有恒接着说:“我是在解放战争时期,在粤中才认识冯光的,解放后,冯光任江门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工作接触不多。我觉得他工作是踏踏实实的。”
叶剑英和方方、罗瑞卿等到江门,经过深入调查后,认为“江门事件”并不是田星云上报给分局那样,说什么江门市政府被敌人夺了权,冯光是阶级异己分子,更不是市委书记、市长已腐败变质。市委组织部长冯光在用人问题上有缺点错误,这是工作的过失,可给予党纪处分,但不能扣押。至于江门市工商联摆设得华丽堂皇,是奢侈浪费。但他们花的是自己的钱,没占用或贪污国家的钱,说不上是三反五反的问题。

离休后的吴有恒、曾珍夫妇。
这案件发生在三反五反运动暴风骤雨的时刻,好在有叶剑英等领导同志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慎重地处理该案,一些干部就避免了一场杀身之祸。如果按田星云处理“松仔岭事件”那样的做法,偏听偏信,凭主观臆测,那冯光就免不了要遭受残酷的打击,说不定会像冯汉英等那样人头落地的了。
这里有一段插曲:到了1957年,“江门事件”是冤案,提出复查平反。当时担任广州市委书记的吴有恒,也收到这份要求复查平反的报告。
当时吴有恒任粤中地委书记,在不了解情况下,曾发表文章批判了江门市委走资产阶级路线,现在他知道自己做错了,感到内疚,于是他带着自责心情就在这份报告上批了几个字,即要实事求是,复查平反落实。他支持“江门事件”的平反。但不久,反地方主义运动来了,这就成为他的“罪状”,为“江门事件”翻案。但吴有恒,认定一条,实事求是,错的就要坚决纠正。
冯创志,曾任恩平报社社长、总编辑,恩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恩平市贸易局长,恩平市外经贸局长,恩平市发改局长。退休后至今被聘为中央和省驻江门记者协会高级顾问;恩平市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恩平市冯如文化研究会创会第一副会长。2015年被中国创新管理研究院聘为客座教授;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专栏撰稿人。2025年11月被聘任为《恩平公报》名誉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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