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料记载,新中国成立初期土改运动中,广东恩平曾发生一起震动全国的冤假错案——松仔岭事件。在当时“左”倾思潮影响下,中南局干部田星云到恩平检查土改工作,仅凭主观臆断、乱扣政治帽子,竟荒唐地将时任县长郑鼎诺及一批同姓干部,污蔑为“郑家党”“郑家祠”;将县团委书记吴强等同志,指为“吴家团”,甚至公然造谣“恩平天下,吴、郑权色平分”。
田星云借土改反右倾之机,投机取巧、欺上瞒下,凭空捏造罪证,罗织罪名,强行提出要将恩平县公安局长冯汉英、县法院院长吴朗、县长郑鼎诺三人处以极刑。

1950年恩平县召开第二届各届人民代表大会
时任粤西区党委常委兼秘书长的吴有恒,审阅这份报送区党委的《调查报告》后,顿感疑点丛生、荒谬至极。作为原粤中纵队司令员,他对冯汉英、郑鼎诺等干部知根知底:郑鼎诺1938年入党,长期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曾以中山石岐黄包车夫为掩护开展工人运动,历经严酷斗争考验,后任粤中纵队第二支队第五团政委,怎可能勾结地主恶霸残害百姓?吴朗为广西玉林人,因家乡党组织遭破坏辗转赴港,后投身粤中武装斗争,表现坚定,且为外地干部,与本地豪绅素无瓜葛,何来“勾结恶霸”之说?冯汉英是吴川雇农出身、久经战阵的老共产党员,从排长历练至副团长,随东征部队南下粤中,解放后兼任恩平、开平联合剿匪指挥,亦是外来干部,绝无通匪害民之理。
面对这份毫无实据、草菅人命的报告,吴有恒内心充满质疑与愤慨。
此案本与他无直接牵连,但吴有恒身为老党员、老红军、中共七大代表,长期坚守实事求是、对党忠诚、对同志负责的政治品格。更何况,冯汉英、郑鼎诺皆是并肩作战的老战友。当粤西区党委两位主要负责人附和上级意见,主张处决三人时,吴有恒在常委会上挺身而出、据理力争,毅然投下唯一一张反对票。
他严正申明:“冯汉英、郑鼎诺等人我深知其为人,说他们勾结地主恶霸杀害农民,绝无可能,且全无实证。我坚决不同意枪毙他们!郑鼎诺对此案并未作出审批意见,何至于死罪?即便此案处置有误,也至多是工作过失,依法量刑即可,绝不当杀!”
区党委表决以二比一多数通过处决三人的决议。即便孤掌难鸣,吴有恒仍不改其志,正色直言:“我仍坚持己见,郑鼎诺绝不该杀,理由已反复陈明。恳请区党委将我的反对意见,如实上报华南分局!”
粤西区党委既上报了处决决议,也尊重吴有恒的坚持,将其申辩理由一并呈送华南分局。分局复议时,正是吴有恒这篇有理有据、敢于直言的异议,打动了与会同志,最终改判:郑鼎诺免于一死,改处五年有期徒刑;冯汉英、吴朗二人仍被处决。
虽以一己之力救下郑鼎诺,但目睹老战友蒙冤遇难,吴有恒内心久久难平,深以为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历史得以正本清源,冯汉英、郑鼎诺、吴朗三人均获彻底平反昭雪。
回望历史,田星云炮制的《恩平“松仔岭事件”调查报告》,实为先定罪名、后找“证据”的主观臆断之作,仅用八天便七拼八凑而成,通篇与事实相悖:报告中所称“地主恶霸冯瑞麟”,实为华侨中农;所谓“地主冯群忠”,实为工商业者;所谓松仔岭“三大天王”何新和、何贻满等人,均为中农;冯基洽、冯赐球亦只是富农或工商业兼富农。整份报告所列“恶霸”,竟无一人名副其实,纯属刻意构陷、指良为匪,错谬百出,触目惊心。
吴有恒曾珍1957年3月于广州凌烟阁照相馆合影
1956年冬,郑鼎诺刑满释放,赴广州就医期间,多方走访核查,以确凿事实证实田星云报告纯属虚构、全无依据,决心冒再次入狱之险向上申诉。他专程拜会老上级谢创、吴有恒等人。其时全党正筹备整风,着手清理广东历史遗留冤假错案。吴有恒明知为蒙冤同志仗义执言,可能触怒上级、引祸上身,却依旧义无反顾:“不为公道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莳。”
他毅然挺身而出,全力支持郑鼎诺申诉,以老共产党人的良知与担当,再次为沉冤昭雪奔走发声。
纵观中共百年奋斗史,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仗义执言,正是我们党历经风雨而风华正茂的重要品格。从革命年代任弼时敢于当面直言、维护党内民主,到张闻天在重要关头坚持实事求是;从建设时期陈云为同志平反、敢讲真话,到黄克诚、粟裕等将领在重大决策前直言进谏、不避利害,一代代共产党人以“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风骨,挺起了党的精神脊梁。
吴有恒在松仔岭事件中,以一比二的孤勇,在压力面前不低头、在谬误面前不妥协、在同志危难时不退缩,用行动践行了共产党人的忠诚与良知。这种宁守公道、不避祸福的气节,既是粤中革命精神的生动体现,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光辉写照,足以垂范后世、启迪来人。
冯创志,曾任恩平报社社长、总编辑,恩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恩平市贸易局长,恩平市外经贸局长,恩平市发改局长。退休后至今被聘为中央和省驻江门记者协会高级顾问;恩平市红色文化研究会会长,恩平市冯如文化研究会创会第一副会长。2015年被中国创新管理研究院聘为客座教授;国内多家主流媒体专栏撰稿人。2025年11月被聘任为《恩平公报》名誉社长。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