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指改过遐想录(随笔)
金汤浪人/文
1976年,我在户县劳教队任文书时,曾亲眼看到一场"断指改过″案件。直至五十年后的今天,仍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劳改犯刘化东犯盗窃罪被強行劳教,王云涛因诈骗罪被强行劳教。这天午饭后,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相互揭短。"你是诈骗犯,凭什么在我面前摆来摆去?″,“你是三只手,经常偷别人的东西,最𣎴光彩″。两人争吵越来越激烈,互不相让。刘化东可能因对方的言辞过重,刺痛了仅有的一点自尊心。这时,他趁对方不备,突然跑进隔壁厨房,二话没说,操起菜刀,一下子将自已左手食指砍断。当时,断指掉在地上,还一跳一跳地,足足延续了五六秒钟。刘化东神态木然,拖着血淋林的手臂,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当我们管教人员将刘化东送进县北关医院,抢救包扎住院后,询问刘化东"你为什么要采取这么残忍的方式?″我背负三只手,实太丢人,砍掉它好重新做人″。尽管刘化东讲得阵阵有词,但他最终还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劳教期满后,仍在社会上大肆盗窃,被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刘化东案例,从正反两方面颠覆了我先前的许多认知。诺言,在任何时侯都不可能执地有声,一诺千金。身体的伤痛也换醒不了行稳致远的脚步。要想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必须要同自已的灵魂作斗争。这种斗争的形式,恐怕与自残肢体相比,要艰难上千倍。刘化东只知断指就能去掉"三只手″,而不懂得自身改造需要炼狱般地残酷无情。只有灵魂深处经常性的进行自我革命,自我改造,无需做出形式上的"许诺″。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毛伟人所讲的"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2026.2.10晚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