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恶魔明珍珍死有余辜
特别撰稿:饶晓辉
正义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当2026年1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明珍珍等11名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举国上下万民皆呼,大快朵颐。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一个跨国犯罪集团的终结,更是对“恶有恶报”这一朴素正义观的庄严确认。明珍珍,这个曾留学澳洲、包装成“慈善公主”的29岁女子,最终因14项重罪被法律严惩,其死刑判决绝非偶然,而是法律、证据与民意的必然结果。她的覆灭,是法治对人间恶魔的终极审判,彰显了“死有余辜”的深刻内涵。
翻看明珍珍的犯罪行为,它远超一般犯罪,其残忍程度与危害范围是构成死刑的基石。由其主导的缅北电诈帝国,通过虚假投资、冒充公检法等手段诈骗中国公民,涉案资金超百亿元,直接导致14名中国公民死亡、6人受伤。其诈骗网络规模庞大,受害者遍布全国,社会危害性极强。”10·20"事件的冷血屠戮:为转移涉诈人员,她谎称“送你们回国”,当受害者识破骗局逃跑时,她下令武装人员开枪扫射,造成4死4伤,并冷酷指示埋尸灭迹。这一暴行暴露其漠视生命的本质,与历史恶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明珍珍披着“慈善协会会长”的外衣,镜头前笑容温婉;背后却用“小黑屋”“老虎笼”折磨同胞,甚至对亲信称“这些人是钱,不能放走”。这种虚伪与残暴的极端反差,凸显其人格的彻底异化。明珍珍等罪犯的死刑判决,是法律程序与证据确凿的完美结合。中缅联合调查组冒着战火固定证据,检察机关厘清百亿涉案资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其14项重罪。每一步都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其上诉被驳回,证明罪行确凿无误。
据报道称,庭审中受害者家属哭诉养老钱被骗光、亲人因赌债自杀的悲剧,引发公众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共鸣。她的死刑,是对跨境电诈犯罪的终极震慑,守护了公民权益。这也是中缅警方联合行动,摧毁了缅北“四大家族”的犯罪土壤,彰显了“虽远必诛”的法治精神。这一过程不仅惩罚了罪犯,更强化了国际社会对正义的信仰。
明珍珍的死刑,是民意与法律的双重裁决。既体现了社会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坚定信念。公众普遍认为,对如此极端罪行,死刑是唯一公正的结局,任何挑战人性底线的犯罪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又彰显法治精神的威慑与庄严。从一审到死刑执行,程序严谨透明,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敬畏。她的伏法,是法治对“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生动诠释。
明珍珍等犯罪分子的伏刑,是法治对跨境犯罪的响亮回应。它告诫世人:无论罪恶如何包装,终难逃法律制裁;无论恶行如何猖獗,正义永不缺席。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以此为鉴,远离犯罪诱惑,坚守正道,共同守护一个“善良、聪明、达观”的世界。她的死有余辜,不仅是法律的裁决,更是人性对极端罪恶的终极审判。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历任无线班战士、通讯班长、连部文书。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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