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第三卷
515:
 ̄ 丁
母亲,您听儿说
04:
为了这张薄薄的纸, 《敦煌赤子》的作者刘志军,整整等了四十个年头……四十年来,早也盼,晚也盼,只盼故乡深山出太阳,对四十年前的行为有所悔悟和觉醒……谁知,变本加利,又一次深深的伤害了这一位退伍老兵的心……切听作者一 一道来——
05:
四十多年前,作者任职梁家堡大队文书。
任职期间,由组织认订三大“错误”——
其一:
“错开户口证明”。
岩秀兰,村支书岩学森(以下人员均为化名。)之二女。是由村支书出面,从公社开出了纠正岩秀兰出生年月的证明(便函)。作为村文书,只是一位执行者,我按公社纠错便函开出证明,何错有之?小腿不压大腿,黑锅背了四十余年,为何不与更正。
其二:
所为“贪污工分”一案。
1979年5月,我的女儿出生,我主动、积极响应党的“计生政策”,在全县报了“一孩化”,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那年那月,作者刘志军被团县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标兵。当年口头宣传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奖励标准,农村户口,每年奖励1200个工分,(也就是120个工日”。这些都是口头传达的,谁也没见正式文件。梁家堡实行大队核算。总会计叫张中明,出纳张生明,1981年的决算方案,是总会计做出来的。文书只是个执行大队决策的执行者而已,只有村主任个人签名盖章后,文书负责盖公章上报公社革委会。例行公事。文书刘志军独生子女奖励的3600工分,也列在年终分配决算方案中,乡上有财经组,财经组逐项审核,报革委会主任签章报批。这套程序走下来,才能批复下发。文书既无决策权,又无核算权,决算方案的核算,都是由总会计会同各队记工员核算的。一孩化“奖金”也是大队革委会认同的。1981年梁家堡大队的决算方案,公社革委会批复以后,事实证明,公社革委会是认同一孩化“奖金的”。
这份迟到的“奖金,”刘志军分文未领,反而成为文书贪污工分的“罪证。”让全大队四十余名共产党员口诛笔伐,获奖的村文书刘志军一人,被批判得“体无完肤。……”
这笔五百余元的“脏款”,是被总会计张中明私吞了,还是由出纳员张生明私吞了。……来龙去脉,只有两位当事人内心清楚。
(注——作者取化名,只是为给当事人留了一个面子,无需深纠而己。)
其三:
“超生”。这是全大队四十多位党员,逼着作者生育二胎。只有生育二胎,才能用事实证明——刘志军不是那种“爱财不爱命的人。”别人二十四五岁生二胎。我作为一名退伍军人,三十一岁时才生二胎!十年前干啥去了?保家卫国去了。要不是当兵吃官饭,二十至三十一岁,十一年的黄金时段,生三个孩子有难度吗?这段黄金时段,献给军营!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他们迫害退伍老兵,天理何在?公平何在?
还有一条政策规定,在农村,三代单传,可生二胎——我爷爷是王门独生女儿的上门女婿,算第一代;我爸是独子,已到了第二代,而我们兄弟姐妹六人,第三代;那时我身下五人均未成家,我只生一儿,实属四代单传!!从这个角度分析,和计生政策对比,我的计生处罚,那就是无极之谈,是那么一帮人有意迫害退伍军人,不择手段造成的严重后果!
第二部分:
请看他们(一帮人)是怎样迫害退伍军人的——
06:
从1982年至1984年4月,二十八个月的时间内,没有给村文书支付过一分钱的薪资,干也没钱,不干也没钱。反正不管不问,文书该干的活,一份也少不了。那时,我只能背着大队公章,在生产队边办理文书业务边干活。
07:
我儿(第二胎)是1983年元月份出生的。从83年夏季,一次性没收了我的八亩三分地的青苗麦子,由本队村民周祥群耕种。从83年到96年,我只耕种女儿的一亩三分地。只到96年二轮承包时,才补了八亩三分地。
08:
从1979年到1988年,十年时间,不批庄底子,致使我一家四口人,在生产队知青点窝居了整整八年。知青点最终批给了本队村民王炳荣。我个人花钱购买了柴昌孝的农庄,这才在梁家堡四队有了自己的落脚之地。
09:
不择手段,篡改和销毁刘志军的退伍军人挡案。从村队、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再到县武装部,这帮人上窜下跳,绞尽脑汁,将挡案中有关党籍资料,立功受奖资料,统统销毁,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为制造冤假错案,不择手段残害退伍军人……。
第二部分:
请看梁家堡的当家人,也就是党支部“一班人”,在大包干初期都干了什么?
现在从五大支委一一道来:
支委之一:!
支书岩学森:
在支书主持下,他们把村办的集体林场,私划了四大片,书记岩学森一片,村文书张中明一片,用超低价格,买给跟屁虫沈秋等两农户。把全村人民的共公财产,就让这些党内的“精英们”彻彻底底瓜分了,他们的晚辈们多年来一直享受着这份“改革红利。”
支委之二
沈秋。家在五队,时至今日,仍然享受着这份“改革红利”;
三位支委岩学森、张中明(文书兼总会计)沈秋、(原林场场长,支委)他们现在各得其所。
支委之三:
副支书胡占三,利用职务之便,走后门推荐儿子上了大学,从此跳出农门。
支委之四
接任文书职务的总会计张中明,一直耕种林场的林地。
支委之五
副支书张生明:
带着梁家堡大队的十处硝矿矿点,相当于带资入股,捞了个公社企业公司书记的职务,并且在这个岗位上一直熬到退休。梁家堡全村人民的公共财产,都变成了这样“一班人”的营私的工具,上升的阶梯。
后来蹬上书记宝坐的麻文朝,接替张生明书记,也用超低价格购买了大队农科队的一眼机井,总算捞到最后一根稻草,分享着改革红利。
……作者刘志军十分幸庆,他始终没有和这样“一班人”同流合污,被这样“一班人”打压和弧立……而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