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法治革命筑根基 良法善治兴家国——论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重大论断立足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凝练了党治国理政的百年经验与智慧,深刻揭示了法治在国家发展中的根本性、变革性意义。这场革命,不是表层的制度调整,而是国家治理理念、体系、能力的全方位重塑;不是阶段性的工作部署,而是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的战略抉择,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唯有以这场深刻革命筑牢国家治理的法治根基,才能让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让良法善治成为国家发展的坚实保障。
这场深刻革命,本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重构,彰显法治“固根本”的制度价值。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而法治是这一体系的核心依托与根本准则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绝非简单的法律条文完善,而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目标,对国家治理的制度架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优化。从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180多项重大法治改革举措,到构筑“一规划两纲要”的法治建设顶层设计;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从“制度之治”向“法治之治”跨越,让国家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都纳入法治化轨道。这种重构,打破了传统治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弊端,破除了阻碍发展的利益藩篱,让国家治理体系更具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性的制度支撑 。正如中央首长所强调的,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让国家发展的根基在法治的护航下愈发牢固。
这场深刻革命,关键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跃升,释放法治“稳预期”的治理效能。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就是实现法治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场深刻革命,其核心要义在于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治国理政全过程,让执政、行政、司法、守法各环节都遵循法治准则,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质的飞跃。在执政层面,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结合,让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法治领域的社会革命,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执政智慧与使命担当 。在行政层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治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让政府治理更具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司法层面,坚守公正司法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科学立法让改革发展有章可循,到严格执法让法律制度落地生根,从公正司法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到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全面依法治国构建起“四位一体”的法治实施体系,让国家治理能力在法治的赋能下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可预期的环境,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这场深刻革命,核心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彰显法治“利长远”的民生温度。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在人民,这场革命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从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到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力度;从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到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让法治成为守护人民幸福安康的坚强屏障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法治建设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法治建设,打破了“法不责众”“人情大于法”的陈旧观念,破除了特权思想、官僚主义的不良影响,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现实;通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让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革命,不仅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更培育了全社会的法治文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民自觉,为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唯有始终坚持法治建设的人民立场,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革命才能获得不竭动力,才能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这场深刻革命,要义是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全局,筑牢法治护航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也是其坚实的法治保障,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法治是改革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避免了改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让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法治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方式,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让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样的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全方位护航。从完善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健全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守护绿水青山;从完善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到完善涉外法治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面依法治国让中国式现代化的各领域、各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重要要求,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路径,也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这场深刻革命的时代价值——唯有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让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革命,具有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的鲜明特征 。它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而是一场久久为功的持久战;不是孤军奋战的行动,而是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中央首长的法治思想为这场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法治中国建设迈入系统协同推进的新阶段 。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法治的阳光照亮国家治理的每一个角落,让良法善治成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坚强保障。
潮平岸阔催人进,法治扬帆正当时。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刻革命,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时代的要求;既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也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让我们以中央首长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成为国家治理的基石、社会发展的保障、人民幸福的依托,在法治轨道上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篇章,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良法善治中如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