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监督助力惠州学院维权 一支笔杆挽回巨额损失:卢化南舆论监督助力惠州学院维权胜诉,被赞“法治吹哨人”
“如果不是卢老师的仗义执言,那27万多元的罚单可能就要让我们含冤莫白了。”近日,在谈及知名评论员卢化南先生时,惠州学院代表温知明激动地表示。由卢化南撰写的《惠州学院被罚不应当》系列评论文章,经多家媒体刊发后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直接促使执法部门重新审视处罚依据,最终撤销了一张高达27余万元的“违法”罚单。
舆论监督显威,不当处罚被叫停
据温知明介绍,此前惠州学院曾收到执法大队开具的一张巨额罚单,理由涉嫌“违法”。面对突如其来的经济压力和“心灵创伤”,全院师生一度陷入无助与迷茫。“那不仅是27万多元的经费,更是压在我们心头的一块大石。”
关键时刻,卢化南深入调研,以《惠州学院被罚不应当》为题,在多种媒体上公开发声。他以详实的法律条文和犀利的笔触,直指该处罚存在的法律适用错误。报道一出,舆论哗然,相关执法大队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与法律事实面前,最终认定原罚单于法无据,停止了执行。
不仅挽回真金白银,更重塑法治信仰“这27万多元,我们省下了;但比钱更珍贵的,是卢老师帮我们找回了对法律的信仰。”温知明感慨道。这一案件不仅为学院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成为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它证明了:即便面对公权力,只要有理有据、善于运用法律与舆论武器,弱者依然可以发声并取得胜利。
温知明紧握卢化南的双手,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在真相被掩盖时,他敢于亮剑;在公义缺席时,他甘做卫兵。他不愧是国民的笔杆子、无畏的吹哨人、真正的法律监督员!”
从“待宰羔羊”到“法治教科书”:卢化南笔下的惠州学院“逆转”案
一篇评论,如何逼停一张27万余元的罚单?在卢化南的职业生涯中,这不是他写过最长的文章,却可能是“含金量”最高的一篇——《惠州学院被罚不应当》。
那张曾让全校窒息的罚单“那种委屈,是钻心的。”回忆起当初收到执法大队罚单的时刻,惠州学院温知明至今仍难掩激动。那是一张以“违法”为名开具的罚单,金额高达27万多元。对于一所学院而言,这笔钱意味着教学设备的停滞、学生奖学金的缩水。更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心灵创伤”——在强权面前,似乎只能选择沉默和买单。
笔锋所至,拨云见日就在全校准备“认栽”之际,卢化南站了出来。他没有选择私下的斡旋,而是选择了最公开、最激烈的方式——媒体曝光。随着《惠州学院被罚不应当》等系列评论在各大媒体登载,一场关于“法理与权力”的博弈摆在了台面上。卢化南在文中不仅列举了处罚程序的瑕疵,更从法理层面痛陈利弊。
正义的回响效果是立竿见影的。执法大队最终顶不住舆论与法律的双重压力,认定处罚不当,罚单未能兑现。“是卢老师用笔杆子,替我们打赢了一场不可能赢的仗!”温知明在谈及此事时,眼中闪着泪光。这27万多元不仅是省下的真金白银,更是全院师生被践踏的尊严。
时代的吹哨人在此次事件的总结中,温知明用了一连串沉甸甸的称号来定义卢化南:“他是国民的笔杆子,在众声喧哗时发出振聋发聩的真理;他是正义的卫兵,在弱者无助时筑起法律的盾牌;他是无畏的吹哨人,在暗流涌动时提前拉响警报!”
卢化南用实际行动证明:在法治社会,法律不应是冰冷的纸条,而应是保护善良的利剑;而像他这样的法律监督员,正是擦亮这把剑的人。
赵守田
2026-01-13
附:惠州学院被罚不应当
据报道:惠州学院近期涉及两起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分别为26万元和1万元,具体如下:
-、教工餐厅违规建设罚款。惠州市惠城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学校违规建设767.2㎡教工餐厅(未获规划许可),处以26.065782万元罚款。
二、食品抽检不合格罚款。惠州市华旺农产品有限公司,因向惠州学院第二食堂,销售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的鸡蛋,被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5720元及非法财物。
罚款是惠州城文执法大队。
惠州学院原是从丰湖书院搬迁到现在的地方,是经国家多部门合法批准的新建单位,已有50多年的历史。现在怎样会违法呢?改进食堂歺厅是学院发展形式的需要,况且是在校院内进行,外人一般无权干涉!鸡蛋含毒,应罚供给单位,学生员工是受害者!
如是依法罚款,说明法律是砖家制定有误。应追究砖家的责任,和修改成经人大批准,合乎情理的法律,不能让学院为发展改进吃亏。
社会上历来有不经批准私自入宅犯法、强奸者犯罪、被打的人有还击的权力!执法大队入学院罚款,是没理由的(凶杀案除外)。社会在改革,人民在前进,不适应的东西在改进,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执法大队入校内罚建设款值得深思。学院是培养国家接班人的地方,不能伤了他们的心灵!不可在无枣树上敲击。这这如同入宅抡刧,国法不容!
执法大队可去群众办事难、过度医疗、就业难、房价高、生育难、工程回扣腐败、资产闲置、墓地贵、学生产业化、诈骗、网毒等处大显身手,让党放心,人民满意!
执法队没有正当理由,为啥要罚呢?无非是为了创收。上级纪检部门应排查一下,他们以往无辜罚了谁?创收了多少?罚款去向哪里?应有个合理交待,让党放心、让百姓清楚,有利于社会稳定!
每-个公民,都有法律赋予的质问和监督的权力责任。
卢化南、马伟民、李向阳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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