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头条长春头条总6280期
我是1968年初中毕业的返乡知青(知青是“知识青年”的简称)。1970年,经人介绍,来到位于原长春市郊区农林人民公社农林乡建国村(现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玉潭镇建国村)的一座小煤矿当了煤矿工人。
那是个灰色的日子——1976年10月9日。平时,矿工们大多在傍晚时分喝点小酒。我虽然也二十四周岁了,但烟酒不沾。这一天,终于禁不起哥们儿的相劝端起了酒杯……
那时节,电视是个稀缺物。全矿只有一台老式黑白的二十一吋电视机。当人们像往天一样都聚集在会议室里等我来调放电视节目时,而此刻电视机居然失踪了!更让人不能相信的是这个“贼”居然是我!原来那晚我不胜酒力,酒后失去理智,竟扛起电视机往家走。由于正巧下雪路滑一下子跌倒了,虽然没摔着电视机,但摔醒了自己。于是我望着电视机发呆……
电视突然失踪,全矿职工急得团团转,撒下人马四处寻找。矿长也坐不住了,和矿工们一道毫无目标地“瞎忙”。这天下了大雪——大概是老天为“四人帮”迫害毛主席鸣不平吧……在毛主席逝世一个月的晚上,电视台一定播放纪念伟人的重要节目。可是就在这关键的时刻,我这个工作一向不讲分内分外、兴趣广泛、群众口碑极好、上级重点培养顶级的“大红人”却“掉了链子”——居然去偷电视机!人哪,可真是一个难以琢磨的动物……
我清醒了以后,为自己的行为捶胸顿足、痛心疾首。也分辨不清我走的是不是通往自己家方向的路了,但可以清楚地看见走过的脚印。我小心地扛起电视机,踩着来时的足迹,流着悔恨的眼泪,深一脚浅一脚按原路返回。
快到煤矿时,正逢矿长迎面走来。见此状,矿长大喜过望,随口问道:“你是从哪里找到的?累了吧?来,我换你一会儿。”我一听,无限愧疚升自心底,两行热泪夺眶而出。我哽咽着说:“不是我找到的,是我想偷走,后来又送回来的。”矿长以为我在开玩笑,一边把电视机往自己肩上挪,一边说:“我们都快急死了,你还有心逗乐呢。走,快回去给大家调电视吧,不然的话,好节目要错过的……”
第二天一早,我主动找到矿长,把事情的原委如实道来。矿长开始不信,但对从来没有说谎记录的我的“实话实说”,也不得不相信了。于是乎他的表情由平静变得惊异,又由惊异变得遗憾和惋惜……继而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做事往后可得好好考虑考虑啊!”
我说:“我应该为我的行为付出一些代价。我想蹲几天拘留,好好反省反省。能偷电视,说明我有盗窃的潜意识;醉酒只是导火索,发生是必然的。”
蹲拘留,这在常人看来一定是避之惟恐不及的事,我却觉得三生有幸。毫无疑问,我的另类心态真乃令人匪夷所思啊……
当时,无论家人还是朋友,都说我是“走火入魔”。意思是既然领导已不再追究,为何不将此事压下,“就个台阶下驴”呢?这纯粹是没事儿找事儿。而我考虑的并非他们想象得那样简单。我的理由是,一,蹲拘留是罪有应得。犯了法理应受惩罚,而且还有“以儆效尤”的作用;二,领导手下的“红人儿”更不应有恃无恐、为所欲为。倘若这么大的事,矿领导却佯装没事似的,分明是在护恶养奸,难以服众!三,自己喜爱写点小东西,却对铁窗内的世界一无所知。十五天羁押,权当体验生活、积累素材了,何乐而不为?
于是,我婉言谢绝亲朋好友的劝阻,乘上了开往看守所的汽车,心甘情愿地,信心十足地甚至昂首挺胸地去体验另一种生活……
我蹲“小号儿”的地方是宽城区分局看守所,负责羁押我的郝姓“管教”四十岁左右,一进去他就问我是因为什么到这里来的。当得知是因为偷电视机时,就风趣地说:“你没偷电影儿啊,连电视机你都敢偷?”
的确,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似乎私人还不曾拥有电视机。就全国范围来说,为数不多的而且还是黑白屏幕的电视机,也仅仅是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才购买得到的。所以电视机在当时还属“稀罕物”,偷电视机当然非同小可!
开始蹲“小号儿”时,我和其他犯罪嫌疑人被锁在一个“号”里,后来根据我的错误性质,优惠我一个单间。但仍上锁。直到一天我为这位郝管教修好了他自己始终未能修好的自行车才让小号儿的锁“下岗”,并且又来个“升级版”——让我管饭。
管饭是小号儿里在押人员的“肥缺儿”位置,不知有多少人通过多少关系还要有突出表现才能争得这个位子。我同情别人,想“禅让”,可管教不答应。给看守所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做饭的是几位中年妇女,大概是公安分局干警的家属。第一次分发饭菜时,看着小号儿里人那饥渴的目光,听着那不无诚意的哀求,恻隐之情油然而生。于是只要有人示意我多给他发一个馍我都默许了。结果出现了“赤字”。仅仅20人,就多发了13个!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有两位四五十岁的阿姨亲切地叮嘱我说:“孩子,以后可要留意啊,有的滑头趁你不注意时就伸手偷。你没经验,我们都不会怪你的。”
转眼二十九年过去了,当年的阿姨想必也都七十多岁了,如果她们还健在的话,就请接受我的发自内心的道歉吧——我不是没注意,而是我故意多发给他们的啊……
人很容易受利益的诱惑。当时一位阿姨出于好心,建议我“近水楼台”,即在周二改善伙食吃大米饭时多留点“后手”。结果,由于我上顿吃,下顿也吃,终于吃出了胃病,甚至使我讨厌起大米饭来……
就这样,直到十五天拘留蹲完,我才了解家里人自我“出事”后的不寻常感受和经历。原来,父母是具有勤劳、善良、文明等传统美德非常正直的人,他们的品质是享誉十里八村的。当坏消息突然传来时,两位老人都承受不住这巨大的精神打击,相继病倒。一方面是对我行为的不理解,认为我决不会做出此等伤风败俗之事;一方面是对我的境况担忧——不知矿上会如何处理我。尤其当得知我已被公安人员带走,还要蹲十五天小号儿时,更是坐立不安,度日如年!十五天,虽然我几乎是在快乐甚至是享受中度过的,可双亲却是掐着指头、数着分秒过来的!于是事后我就想,人生在世,可千万不能我行我素、恣意妄为,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到是否对别人构成不好的影响,尤其对自己的亲人……
行文至此,特拟对联一副:
上联 阴差阳错误入歧途后悔不已
下联 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立地成佛
作者与读者互动:
一、如果你是当事人,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会主动投案自首吗?
二、有没有虽然自己的历史上有污点,但一点儿也没有影响自己的前途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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