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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1岁,妻子69岁。我们结婚45年了。
我和妻子是“娃娃亲”,定婚那年我15岁,她13岁。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是夏收后的一天中午,天热得就像坐在大火前。父母亲在家里忙成一团,就连队长叔也来家里帮忙。快吃午饭时,一个比父亲年纪大,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领着一个女孩来到家里,父母亲特别热情地招呼父女俩坐下,父亲和队长叔陪着叙话,母亲又去厨房忙碌了。一会儿油汪汪的浇汤面(我们当地最早把招待客人的臊子面叫浇汤面,其实臊子很少,只是油比往常大了点)就端上桌了。他们三个大人边吃边说话,我来来回回忙着端去盛着面的碗,端回吃过面的汤。大人们说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只是奇怪从来没有这门亲戚,父母为什么这么热情,连队长叔也叫来陪客了?吃过饭,他们又聊了一阵。临走时,父亲给了那女孩两元钱,蓝颜色的。晚上母亲才告诉我,那女孩就是给我占的媳妇,队长叔是媒人。听了母亲的话,我才想起白天的情景,我没细看那女孩的模样,只看到她穿了一件带着碎花花的淡红色上衣,下身是粗布黑裤子。她自来到走没说一句话,只是低头玩着她来时在路上捡到的五毛钱纸币。
我们当地习俗,就是家有男孩,十几岁就要给定下亲事,俗称“占媳妇”。其实对女家来说也就是给孩子找婆家。那时占媳妇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像现在城里娃自由恋爱找对象。直到现在,我们当地农村给孩子找对象,还要靠媒人牵线搭桥,两方联络。
再后来,我知道我占的“媳妇”(这时还不能说是媳妇,故用引号)彩礼180元,那天上午他们边吃边说的就是这事。我大妹说了个婆家,彩礼150元,父母又千方百计借钱倒账添了30元。我“媳妇”和我大妹一样大,都是1957年出生的。
其实,自打我占下“媳妇”后,就没见过她的面。说实话,即使见了面也互不认识。只记得我在庄白七年制学校读书时,看到驻校贫宣队的老头有些面熟。队长叔告诉我,那是那女孩的父亲,你以后要叫姨夫(官话叫岳父或老丈人)。其实他老人家也不一定认识我。
初中毕业后,我回村当了每天挣三分工的社员。那年间,我最害怕的是去距离我们村四五里路的地里去干活。那是我们生产队的一块“飞地”,来回要从“媳妇”所在的村子中间穿过,我的同伴们走到那个村子时,总是要大喊我的名字,弄得我很不好意思。后来我读高中,不用去飞地劳动,自然就没有了被同伴们叫喊的尴尬。
1975年新年刚过,我被大队聘任为庄白七年制学校民办教师,那时我已20岁了,到此为止,我还是没见过“媳妇”面 。这事放到现在根本没人相信,但这是真真实实的事情。1977年底,我参加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次高考,也可能是苍天保佑,考上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媳妇”有个小妹在学校上学,经她村同事介绍,我早已认识了她。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我让小妹告诉她姐送我。小妹说她姐去西安了。到底去没去西安,我不知道。我读大学的第二年,亦即1979年4月份,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我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离开我们时才54岁,真正的英年早逝。父亲一生勤劳节俭,含辛茹苦,为养活我们姊妹四个,为给祖母尽孝道,吃尽了人间悲苦,才刚50岁就被生活重担压弯了腰。我考上大学的第二年,弟弟也考上中专,正当生活有了盼头,再坚持两年就能享受儿女孝顺的时候,却撒手人寰,留下我们这些孤儿寡母,真是天不遂人愿。痛定思痛,情何以堪。我赶回家奔丧,在父亲遗体前哭了一声就晕过去了,这大概就是书上说的悲痛欲绝吧。这下可把正处在极度悲痛中的母亲吓坏了,她怕还没送走丈夫,儿子又有三长两短。我是长子,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她以后的依靠。那年母亲42岁,已经历了少年丧父,中年丧夫的两大悲痛,脆弱的新历再也经不起风险了。母亲和家里来的客人把我抬上炕头,掐人中,按摩胸膛,揉搓四肢,甚至叫来医疗站的郭大夫。大夫检查后说是过于悲痛,导致昏厥,再不要哭了。母亲就让队长叔看着我,不让我再去父亲灵前。后来听说“媳妇”也来家里吊过孝,没有大人的安排,她没有看望我。
我大学的同桌是陕南丹凤县的,他们那儿主产包谷,麦子很少,所以每年放暑假,他回陕南时,我都要叫他在我家住上一两天,走时母亲给装上一小袋麦面。大三那年暑假,他来家里,母亲用臊子面招待后,他执意要去“媳妇”家看看本人。他上学前是丹凤县棣花公社挣工分的党委副书记,未婚妻是民办教师。他见的世面多,比我开放得多。我拗不过他,便带他 去了“媳妇”家。“媳妇”的老娘用招待新女婿的规格招待我们,荷包蛋加烫面油饼,这是我们当地丈人家招待新女婿的最高标准,故有“丈母娘爱女婿,前院后院撵母鸡”的民谣。一直到吃完午饭,始终不见“媳妇”出面。老人家又说是去西安了。为什么躲着不见我的面,当时我并没在意,现在回想那个时候,我们当地曾刮起了一阵退婚风,当地的话叫“解除婚约”。其实这个表述很正确,还没结婚,何来退婚之说?但既然之前订了婚,就有了婚约关系。她家两次说是去西安,也是担心我上了大学也会解除婚约,有意不让女儿见我的。考上中专都退婚,考上大学岂能不退,这是常人的逻辑思维。不过这家人很实在,为什么两次都说去西安,也可以说是去县上或去走亲戚。诚实人编造的谎言是经不起推敲的。后来据我所知,妻子1990年以前一次也没去过西安。
我是大学毕业前夕结婚的。看官别不相信,说结实话直至把她娶进家门,我们确实没有见过面。婚礼很简单:把母亲房间的红漆木柜抬到我们房间,去距离不远的小姑家借了两把椅子,我去集上买了一个细钢筋做的脸盆架子,一块香皂。两个妹妹用报纸糊了个炕围子,大舅哥提前送了半架子车蔬菜,请村里人吃了两顿浇汤面就完事了。家里没钱买肉买高档菜肴,白面有的是。从此“媳妇”取了引号,成了妻子。
在世人眼中,我是恢复高考后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媳妇却是只读了三年小学的半文盲,看起来有些不相搭(配不上),但事实是我这辈子享了这个老实本分的女人的福。她对于我来说是最温暖的依靠,是我一辈子的陪伴和支持。她替我扛起了家庭生活重担,是我多年在外工作的底气和归宿。我工作时她不问我每月工资多少钱,我退休了,她还是不问我每月领多少退休金。她从不干涉我对家庭收入的支配,只是默默地把日子打理得妥妥贴贴,把一双儿女抚养成人。她的包容和支持,是我风雨人生最坚实的依托和慰藉。
我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的人,细算起来,我来人世七十年,除了上大学四年期间,自己要洗衣服。洗碗筷外,其余时光都是有人照料的。小时候是母亲给我做饭、洗衣服。结了婚,妻子又接替了母亲的溺爱,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说个笑话,也是实话,我吃干拌面都是她调好递到我手里。我至今连个面条也不会煮,有一次切菜,没把菜切碎,倒先把手指切得鲜血淋漓,吓得妻子再也不让我干这活儿了。家里做饭洗碗洗衣服拖地倒垃圾的活儿我一样也不干。对我此等作为,老娘在妻子面前替我打掩护说:我生的儿眼睛小,看不见家里的活儿。村里人说我是油瓮倒了都不发急的人。同事们说:老任是有福之人。妻子的解释是:这人是勾子(屁股)大,把心压住了。还说我是抄手掌柜子。其实家里的经济大权是由我掌握的。现在说良心话,纯粹是大男子主义作祟。
我未老先衰,体弱多病 。60岁以后,每年要住上一两次医院,妻子总是寸步不离的守着我。白天照管我挂液体、买饭,嘱咐我按时服药。晚上就趴在病床前将就。我稍微一动,她就赶紧就问,想喝水吗,哪里不舒服了。她的这种关心和照料,每次都会受到病友的夸奖。我知道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总会有一个人会拼尽全力护着我,尽她最大的能力让我活得舒心,少受委屈。最让人感动的是,她遭遇车祸,脚踝打着石膏,还要跳着为我炒菜下面条。
我这人心太软,经不住人乞求 ,把多年积蓄借给了朋友,现在一分钱也要不回来,致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为这事我感到自责,以致失眠。妻子不但没抱怨我,反倒安慰我,钱没了就没了,你千万不要把身体愁坏了。我到现在认为以前没有把家里的财政权交由妻子掌管是一个大大的失误。妻子对我的包容,对我的照顾使我至今不后悔大学生娶了个土耳其(农村土包子)。
其实,最让我感念的是妻子对老母亲那份刻在骨子里的孝顺。我的母亲是一个刚强的人,性格豁达,乐善好施,与人为善,可偏偏在70岁时被脑梗盯上。经过多次住院治疗,到后来还是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妻子扛起了照料的重担,这一守就是七年,直到母亲病逝的前一年。她从未有过半句怨言。她做得肯定比我这个儿子好得多。当时她还在学院打一份工,白天下班回来,先是小心翼翼地搀扶母亲在客厅走上几个来回,在进厨房做饭,此时还不忘 鼓励母亲自己走路锻炼练。下午下班回来,她先烧一壶水,泡上她早就准备好的艾草叶,然后赶忙做晚饭。等照管母亲吃过饭,再烧一壶水,把饭前泡好的艾叶水掺热,再扶母亲坐下泡脚,时不时用手测试水温,不断加续热水。用这种方法给母亲舒筋活血。半个小时后,泡脚结束,她又给母亲双脚按摩20分钟,以此缓解肢体的僵硬和疼痛。我至今不能忘怀两件小事:一是妻子听到宝鸡广播电台作广告说,某药店经销某种专治脑梗后遗症的药。星期六下午,她照管母亲睡下后,就拉着我去街上找寻这个药店,一次就化了3000元买了一个月的药量。广告说有北京的名医坐堂,结果去了,没见医生的影子,我怕上当,主张少买些。妻子说,给老娘治病,不怕上当,万一其作用了呢。一是妻子坚持半个月要给老娘洗一次澡,半年理一次发。洗澡不用下楼,但老娘不配合,每洗一次,妻子都要湿透一身衣服。下楼理发就很不容易了。母亲手抓住楼梯扶手不放,我和妻子 再叫邻居帮忙连同轮椅抬下楼。病中的母亲,脾气变得焦躁、恐惧,时不时发脾气,使性子。妻子从不介意这些,用温柔的陪伴和细心的照料消解母亲的烦躁,给了母亲温暖的晚年,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何为贤妻孝媳。
妻子更是个勤劳肯干的人。她文化程度不高,从小在生产队里练就了吃苦耐劳的的性格。后来包产到户,我在县城工作,家里六七亩地的农活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母亲那时身体硬朗,可看管孙子孙女还有侄子的活儿已够她老人家受的了。农村有一句歌谣:农民一年四季不得闲,收了麦子种秋田。说到农活,我最怕的是夏收割麦子。天热得人不动都流汗,烈日下弯着腰割麦子的情景我至今想起来都有些怯惧 。可这时候妻子却特别兴奋,她说盼望了一年年了,收成就在这几天。她不愿请麦客帮忙收割,嫌要花钱还要做饭耽误时间。她顶着烈日收割,回来时也不空走还要捎上一架子车麦捆 。回到家囫囵吃些东西填填肚子又去上工,那几天被汗水打湿的衣衫黏在身上,湿漉漉的。秋收季节,虽没有夏收那么紧张,但却拉的时间长,活儿样样多。妻子总是出工在人前,收工在人后。一天到晚,田地里总有她忙碌的身影。她爱土地爱到骨子里,爱劳动爱到灵魂深处。正是她的辛勤付出,才让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保障,才有我在单位上班无后顾之忧。后来政府照顾我,给妻子和孩子转了商品粮户口,我们全家去了宝鸡,母亲也无力帮她干活了,才把承包地还给了队里。这让她失落了好一阵。
日子里的妻子 ,既俭朴又节约。她向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吃穿用度精打细算,竟达到了两两计较的程度。她买东西包括买菜 总是货比三家,挑三拣四,而且还会耐心的和摊主讨价还价。“能省一分是一分”是她常挂在嘴上的口头禅。一次她对我说,超市里有一双女式皮鞋,37元,她已经看了几次了,想买下又嫌花钱。那天她下决心要买回来,结果去了不知让谁买走了。我说37元的皮鞋让人买走了,今天陪你去买一双137元的皮鞋。她坚决不去,说她的脚值不了那么多钱。妻子对自己节俭得让人觉得有些抠抠搜搜,很难理解。但她对我,对孩子慷慨大方,生怕我们吃得不满意,穿得不整齐。对我的同事,同学、朋友包括邻居却从不计较得失,从不怕吃亏。她做得一手好面食,我在县上工作时,经常有同学朋友来家里要吃臊子面,她从来没有推辞过。有一次,晚上12点,几个同学来家里要吃臊子面,此时她已睡了,把她从睡梦中叫醒,洗手进厨房,一阵锅碗瓢勺交响,香喷喷的臊子面就端上桌。村里人到县上赶集、到县医院看病,只要到家里来,喝茶吃饭热情招待,来者不拒。正因为如此,妻子在同学朋友、亲戚乡邻中的评价比我好了很多。说一件事可能有人不相信,外甥在县上读初中,住在我家,其实也算不上个家,单位给了我一间半宿办合一用房,已经住了我一家四口,有时母亲还要带侄子住上一两天。最难得的是外甥要吃中药,妻子不仅要照管外甥一天三顿饭,还要负责每天煎中药。这一干就是三年,我的左右邻居感叹说:“哪有这样当妗子的,母亲都受不了这麻烦。”
妻子也有弱点,就是认死理。比如她把抖音上播放的短视频节目全当真的。我几次告诉她,那是人编写的,不一定是真事。可她就认为是真实的。在她的心里,世上没有恶人,没有人哄人,没有骗子。这可能与她文化程度低,成天在家里操持家务,到社会上磨炼少,见识浅不无关系。我退休后,想带着她出去旅游,增长见识,了解社会。她只跟我去了一回香港澳门,以后再也不愿出去了。理由是走到哪里,都是楼房,都是人,都是车,既花钱又受罪,还是待在家里好。我知道她是怕花我的钱。
提笔写下这些片段的时候,我心里满是温暖和感动。得此贤妻,夫复何求!我与妻子一路走来,四十五年了。是妻子挑起了家庭的生活重担,撑起了我和儿女们心中的一片天。妻子是我生命中最美的遇见,也是老天爷送给我珍贵的兴家之宝。她给我带来一双儿女,让我当上了活神仙。妻子不温柔,说话嗓门高,有时有些生冷蹭倔,却吃苦耐劳,勤俭持家,这是继承了她父亲的性格。妻子最多的是贤惠,是通情达理,这是她的血脉里满是她母亲的基因遗传。妻子又很能干,还会宽以待人,慷慨大方,这是继承了我母亲的优良传统。她是平凡的中国女性,她又是标准的中国式贤妻良母。原来老天爷是公平的,对我关上一扇门,又在别处给我开了一扇窗,而且是带阳台的。我的妻子没有体面工作,没有让我享受双职工的荣耀,却是我孝敬父母,抚养子女的贤内助。往后余生,不论是雪雨交加,还是风和日丽,不论是清贫穷困,还是荣华富贵,愿我们朝朝暮暮,岁岁年年,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叫一声贤妻,这辈子是你照顾我,下辈子我们还作夫妻,让我好好回报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