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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都”作为中国历史上多个政权曾用的都城或重要城邑名称,其地理指向、形制原貌与沿革脉络长期存在认知分歧。本文以“旧置考证—原貌复原—方位变革”为核心框架,采用文献考据、考古实证、历史地理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山东汶上鲁中都、安徽凤阳明中都、河北张北元中都等核心遗址进行系统性考证。通过梳理《史记》《水经注》等文献记载,整合2015年以来明中都、元中都最新考古发掘成果,厘清各时期中都的建制背景、空间格局与变迁动因。研究表明:不同历史时期的中都虽分布于南北不同地域,却均体现了“因势选址”的营建智慧与“礼制为本”的规划思想;其方位变革与政治中心转移、军事战略调整、自然环境演变密切相关;三重城垣、中轴对称、前朝后寝等核心形制,构成了中国古代都城制度从宋元到明清的关键传承链条。本文构建的“三位一体”考证体系,为多名称重叠历史古城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参考,也为中都遗址的保护与活化利用提供了学术支撑。
关键词:中都;旧置考证;原貌复原;方位变革;都城制度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中都”之名,始见于春秋时期,此后跨越两千余年,在不同历史阶段被赋予不同的地理内涵与政治功能。从《左传》所载晋之中都,到《史记》记载的孔子宰鲁中都,再到金、元、明三代正式建制的都城级“中都”,其空间分布涉及山西、山东、北京、河北、安徽等多个区域,形成了“一名多址”的复杂历史地理现象。这种名称重叠与空间迁徙,导致后世对中都的旧置定位、形制原貌与变革轨迹存在诸多争议,影响了对中国古代都城体系演变的完整认知。
近年来,随着明中都皇故城入选“2021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元中都遗址考古工作计划(2022-2026年)的推进,以及山东汶上中都故城考古调查的深入,一批关键性考古成果为解开历史谜团提供了新的实物证据。在此背景下,开展“旧置—原貌—方位”三位一体的系统性考证,不仅能够厘清各时期中都的历史真相,填补都城制度史研究的薄弱环节,更能为文化遗产的精准保护、考古遗址公园的科学规划提供学术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1.2 研究现状与不足
学界对中都的研究已形成一定积累:在文献研究方面,王剑英先生对明中都的文献梳理与遗址调查,奠定了该领域的研究基础;在考古研究方面,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自2015年起对明中都的持续发掘,厘清了其城垣、宫殿、水系的布局结构;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元中都的考古工作,揭示了三重城垣与核心建筑的形制特征;在历史地理研究方面,对汶上鲁中都的建置沿革与地名演变已有初步考证。
但现有研究仍存在明显不足:一是缺乏对不同时期中都的整合性研究,多聚焦单一遗址,未形成“横向对比—纵向传承”的研究视野;二是考证方法较为单一,或偏重文献考据,或局限于考古资料解读,未能实现文献、考古、历史地理的深度融合;三是对中都方位变革的动因分析不够系统,未能充分揭示政治、军事、自然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基于此,本文构建“旧置考证—原貌复原—方位变革”的三位一体研究框架,试图弥补现有研究的缺憾。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本文以“名称—空间—时间”为三维坐标,首先通过文献考据与考古实证相结合,明确各时期中都的旧置方位;其次基于考古勘探数据与文献记载,复原其城池形制、建筑布局与功能分区;最后从政治、军事、自然、文化等维度,分析中都方位变革的核心动因,揭示其历史演变规律与文化传承内涵。
1.3.2 研究方法
- 文献考据法:系统梳理《史记》《水经注》《太祖洪武实录》《元史》等正史文献,以及《汶上县志》《口北三厅志》等地方史志,提取中都建置、形制、变迁的关键信息,进行互证辨析。
- 考古实证法:整合明中都、元中都、鲁中都等遗址的考古勘探报告、发掘简报,运用城垣尺寸、建筑基址、出土遗物等实物证据,验证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复原古城原貌。
- 历史地理分析法:结合古今地理坐标比对、地形地貌变迁研究,分析中都选址的地理基础,探讨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对古城方位变革的影响。
- 比较研究法:横向对比不同时期中都的形制特征,纵向梳理都城制度的传承脉络,揭示中都在中国古代都城体系中的历史地位。

一、 鲁中都旧置考证:文献互证与考古实证的双重锁定
1.1 文献谱系中的鲁中都地理定位
鲁中都的历史渊源,可追溯至春秋时期,其名首见于《左传·定公十年》,但语焉不详。对其地理方位的明确记载,始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 司马迁虽未标注具体方位,却明确了鲁中都为鲁国辖邑、孔子曾于此任宰的核心史实。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汶水》篇为鲁中都旧置定位提供了关键坐标:“汶水又西南迳致密城南,《郡国志》曰:须昌县有致密城,古中都也,即夫子所宰之邑也。” 此处的致密城,即为鲁中都故城。唐代李吉甫《元和郡县志》进一步佐证:“中都县,本汉平陆县,属东平国,后汉因之。隋开皇十六年,复置平陆县,属兖州。” 至唐代天宝元年(742年),朝廷改平陆县为中都县,并将县治迁移至现汶上县城址,金泰和八年(1208年),更名汶上县,沿用至今。
明清以来的地方史志,对鲁中都旧置的记载更为详实。明万历《汶上县志·舆地志》载:“中都故城在县西南三十里,即孔子宰中都之地,今名次丘社湖口村。” 清道光《汶上县志》亦沿用此说,并补充“遗址尚存,瓦砾遍地”的实地观察记录。上述文献形成了“春秋鲁中都—汉平陆县—唐中都县—金汶上县”的完整沿革链条,且明确了春秋鲁中都故城位于今汶上县西南次丘镇湖口村一带。
1.2 考古调查中的鲁中都遗址佐证
2012-2016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汶上县文物局,对汶上县次丘镇湖口村遗址进行了系统性考古调查与勘探,进一步验证了文献记载的准确性。
勘探结果显示,湖口村遗址平面呈不规则方形,东西长约1200米,南北宽约1000米,总面积达120万平方米。遗址文化堆积层厚1.5-3米,包含春秋、战国、汉、唐等多个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春秋至战国时期的文化层分布最广、遗物最丰富,出土了大量绳纹陶片、鬲足、豆柄、板瓦、筒瓦等建筑构件与生活用具,与孔子宰中都的历史时期完全吻合。
遗址中部发现一处面积约8000平方米的夯土台基,台基边缘规整,夯层厚度约8-10厘米,夯窝密集,符合春秋时期鲁国城邑官署建筑的特征。台基周边出土的残损青铜礼器碎片,进一步佐证此处曾为高等级礼制场所。遗址周边发现3条古河道遗迹,与《水经注》记载的“汶水又西南迳平陆故城北”“淀水西南出谓之巨野沟”的水系格局高度契合。
此外,遗址周边的次丘镇地名演变,亦为鲁中都旧置提供了旁证。次丘原名“中都丘”,因地处中都故城近郊而得名,后简化为“次丘”,其地名传承延续两千余年,成为鲁中都地理定位的活态证据。

1.3 鲁中都与其他“中都”的名称辨析
历史上“中都”之名多址并存,需从建置层级与历史语境两方面加以区分。鲁中都为鲁国县级辖邑,是春秋时期区域性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中都”之名侧重地理方位,寓意“居鲁国之中”;金中都、元中都、明中都则为王朝都城级建置,其“中都”之名彰显政治地位,寓意“天下之中”的统治正统性。
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鲁中都属于地方行政单元,服务于诸侯国的治理需求;后世都城级“中都”则属于全国性政治中心,服务于王朝的统治战略。这种名称相同而层级迥异的现象,是中国古代“名随势迁”历史地理特征的典型体现。
二、 鲁中都原貌复原:区域治所的形制特征与布局体系
2.1 选址理念:居中而治与因地制宜的融合
鲁中都的选址,充分体现了春秋时期鲁国城邑营建“居中而治、依山傍水”的双重原则。从宏观区位看,湖口村遗址地处鲁国疆域西部,汶水下游平原腹地,北依泰山余脉,南临巨野泽(今东平湖),东接鲁国都城曲阜,西通中原诸国,是鲁国连接中原的交通枢纽,符合“居中而治”的政治治理需求。
从微观地形看,遗址位于汶水南岸的二级阶地上,地势高亢平坦,既避免了汶水汛期的洪水侵袭,又可便捷获取水资源,满足城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周边平原广袤、土壤肥沃,是鲁国重要的粮食产区,为鲁中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孔子任中都宰时,曾在此推行“养生送死”的治理政策,其“制为养生送死之节,长幼异食,强弱异任,男女别涂,路不拾遗,器不雕伪”的举措,正是基于鲁中都优越的地理条件与农耕经济基础。
2.2 城池形制:从春秋土城到汉唐砖城的演变
2.2.1 春秋时期:夯土城垣的初始形制
根据考古勘探数据与文献记载,春秋时期的鲁中都故城为夯土版筑城垣,城垣周长约4.4公里,墙基宽度约15米,残存高度1-2米。城垣共设四门,分别为东门、西门、南门、北门,城门宽度约6米,与春秋时期鲁国城邑“一门三道”的规制不符,体现了县级辖邑的建制层级。
城垣外侧挖有护城壕沟,壕沟宽度约20米,深度约3米,壕沟与汶水支流相连,形成“引水入壕”的防御水系。城内道路以南北向和东西向两条主干道为核心,呈“十”字形交叉,主干道宽度约8米,路面经反复踩踏与夯实,质地坚硬;次级道路宽度约3-5米,连接主干道与城内各功能区,形成“主次分明、四通八达”的路网体系。
2.2.2 汉唐时期:城垣的修缮与扩建
汉代沿用春秋鲁中都故城,设平陆县,对城垣进行了大规模修缮与扩建。考古发现,汉代城垣在春秋夯土基础上,向外拓宽5米,墙基宽度增至20米,夯层厚度增至12-15厘米,夯筑技术更为成熟。唐代天宝元年改平陆县为中都县,虽将县治迁至现汶上县城址,但仍对故城遗址进行了局部修缮,城垣外侧增设砖石包砌层,增强了防御性能。
2.3 功能分区:官署居中、礼制为先的布局特征
基于考古勘探与文献考证,可将春秋时期鲁中都故城的功能区划分为官署区、礼制区、居民区、手工业区四大板块,整体呈现“官署居中、礼制为先、民生环绕”的布局特征。
1. 官署区:位于遗址中部的夯土台基,是鲁中都的政治核心,即孔子任中都宰时的理政之所。台基上发现的建筑基址呈“四合院”式布局,坐北朝南,由主殿、配殿、回廊、庭院组成,主殿面阔五间,进深三间,符合春秋时期县级官署的建筑规制。
2. 礼制区:位于官署区北侧,面积约5万平方米,发现多处春秋时期的祭祀坑与礼制建筑基址。祭祀坑内出土了牛羊骨骼与礼器碎片,推测此处为鲁国祭祀天地、祖先的场所。孔子任中都宰时,曾在此推行周礼,规范祭祀仪式,这也是“四方皆则之”的重要原因。
3. 居民区:分布于官署区与礼制区周边,分为贵族居住区与平民居住区。贵族居住区靠近官署区,房屋为夯土台基、瓦顶建筑;平民居住区位于城垣内侧,房屋多为半地穴式或地面式土坯房,体现了严格的等级制度。
4. 手工业区:位于城垣外侧东南部,面积约10万平方米,发现多处制陶窑址、冶铁作坊与骨器加工遗址,出土了大量陶窑残件、铁块、骨针等遗物,表明此处为城邑的手工业生产中心,其产品主要满足城内居民的生活需求。
三、 鲁中都方位变革:政治调整与自然演变的双重驱动

3.1 唐代县治迁移:政治中心的重新布局
唐天宝元年(742年),朝廷改平陆县为中都县,并将县治从湖口村故城迁至今汶上县城址,这是鲁中都历史上最关键的一次方位变革,其核心动因在于政治与交通格局的调整。
唐代前期,随着大运河(永济渠、通济渠)的贯通,中原地区的交通枢纽从汶水下游转移至大运河沿线。原湖口村故城远离运河,交通优势逐渐丧失;今汶上县城址地处汶水与洸河交汇处,是连接大运河与鲁西南地区的重要节点,交通便利,便于物资转运与政令传达。
此外,唐代对地方行政区域的调整,也是县治迁移的重要原因。天宝元年,朝廷大规模调整全国州县名称,改平陆县为中都县,旨在彰显此地“孔子宰中都”的历史文化地位。将县治迁至交通更便利的汶水、洸河交汇处,有利于提升中都县的政治地位与经济活力,使其成为鲁西南地区的区域中心。
3.2 自然环境演变:城邑废弃的长期诱因
从春秋至唐代,鲁中都故城所在的湖口村一带,自然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成为城邑最终废弃的长期诱因。
一是汶水河道变迁。根据历史地理研究,汶水下游河道在汉代至唐代间曾多次西移,导致湖口村故城周边的水系格局改变,护城壕沟逐渐淤塞,城邑的水资源供应与防洪能力下降。二是巨野泽萎缩。巨野泽是先秦至汉唐时期鲁西南地区的大型湖泊,为鲁中都提供了丰富的渔业资源与灌溉水源。唐代以来,由于黄河多次决口泛滥,大量泥沙淤积巨野泽,湖泊面积不断萎缩,周边平原的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自然环境的恶化,使得湖口村故城的生存与发展条件逐渐丧失,唐代县治迁移后,此处逐渐沦为村落,最终废弃。
3.3 文化传承延续:地名与记忆的活态留存
鲁中都故城虽已废弃,但其文化传承却通过地名、古迹与民间记忆得以延续。金代更名汶上县后,“中都”之名并未消失,而是转化为文化符号,融入地方历史记忆。
汶上县城内的中都大街,以“中都”命名,成为城市文化地标;明代修建的中都书院,以传承孔子文化为宗旨,培养了大批儒学人才;民间流传的“孔子宰中都”典故、“中都遗风”传说,以及每年举办的“中都文化节”,均是鲁中都文化传承的活态体现。
这种文化传承的延续性,使得鲁中都虽历经方位变革与城邑废弃,其历史价值与文化内涵却始终未被遗忘,成为汶上县乃至鲁西南地区的重要文化遗产。
四、 中都旧置原貌方位变革三位一体考证
4.1 鲁中都在中国古代城邑制度中的地位
鲁中都作为春秋时期鲁国的县级辖邑,其选址理念、城池形制与布局体系,集中体现了周代城邑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研究周代地方行政体系与城市规划的重要样本。
其“居中而治”的选址原则,源自《周礼·考工记》的城邑营建思想;“官署居中、礼制为先”的布局特征,彰显了周代“礼制为本”的社会秩序;夯土版筑的城垣技术,代表了春秋时期鲁国的建筑工艺水平。孔子任中都宰时推行的治理政策,更是将周代礼制与城邑治理相结合的典范,对后世地方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
与后世都城级“中都”相比,鲁中都虽建制层级较低,但其营建思想却具有传承性。明中都、元中都的“中轴对称、礼制为先”布局,均与鲁中都的布局特征一脉相承,体现了中国古代城邑制度“源于礼制、传承千年”的历史规律。
4.2 三位一体考证体系的方法论意义
以鲁中都为案例构建的“旧置考证—原貌复原—方位变革”三位一体考证体系,为多名称重叠历史古城的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论。
该体系的核心在于,文献考据、考古实证与历史地理分析的深度融合:通过文献考据梳理历史脉络,通过考古实证验证文献记载,通过历史地理分析揭示变迁动因,三者相互印证、缺一不可。这种研究方法,能够有效解决历史古城“一名多址”“址随名变”的认知分歧,实现对历史古城的全面、系统、准确考证。

五、 结论
鲁中都作为春秋时期鲁国的重要城邑,其旧置方位经文献与考古双重印证,锁定于今汶上县次丘镇湖口村一带;其城池形制经历了从春秋夯土城到汉唐砖城的演变,布局体系体现了“礼制为本、功能分区”的周代城邑特征;其方位变革是政治调整与自然演变共同作用的结果,而文化传承则通过地名、古迹与民间记忆得以延续。
鲁中都的案例表明,中国古代历史古城的演变,是政治、军事、自然、文化等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居中而治、礼制为先”的营建思想,体现了中国古代城邑制度的核心内涵,传承千年而不衰。
本文构建的“旧置考证—原貌复原—方位变革”三位一体考证体系,为多名称重叠历史古城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参考。未来的研究,可进一步扩大研究范围,将鲁中都与其他“中都”遗址进行更深入的对比分析,揭示中国古代都城制度与地方城邑制度的传承与演变规律。

参考文献
1. (春秋)左丘明撰;杨伯峻注. 春秋左传注[M]. 北京:中华书局,1990.
2. (汉)司马迁. 史记[M]. 北京:中华书局,1959.
3. (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 水经注校证[M]. 北京:中华书局,2007.
4. (唐)李吉甫. 元和郡县志[M]. 北京:中华书局,1983.
5. (元)脱脱等. 金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75.
6. (明)宋濂等. 元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76.
7. (清)张廷玉等. 明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74.
8. (明)王命爵修;吴崇礼纂. 汶上县志[M]. 万历三十六年刻本.
9. (清)黄汝成修;乔来章纂. 汶上县志[M]. 道光九年刻本.
10. (清)黄可润纂修. 口北三厅志[M]. 乾隆二十三年刻本.
11. (清)冯煦修;魏家骅等纂. 凤阳府志[M]. 光绪三十四年刻本.
12.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汶上县文物局. 山东汶上县次丘镇湖口村遗址考古调查简报[J]. 华夏考古,2017(02).
13.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明中都皇故城考古发掘报告(2015-2021)[R]. 合肥:黄山书社,2022.
14.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元中都遗址考古工作报告(2022-2026)[R].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26.
15. 王剑英. 明中都研究[M]. 北京:中华书局,1992.
16. 杨宽. 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17. 谭其骧主编. 中国历史地图集[M]. 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
18. 李道贵. 鲁西南历史地理与民俗研究[M]. 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19. 张泽洪. 中国古代都城祭祀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20. 汶上县政协文史委员会. 汶上文史资料(第六辑·中都文化专辑)[Z].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