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第五章 疑生
潘朝铎

(第五章 完)

第六章 铁证
等待的七天,像七年一样漫长。张大宝表面上恢复了日常劳作,但魂儿仿佛被那封寄往省城的快件勾走了。他锄地时,锄头会莫名其妙地落到苗上;喂鸡时,常常抓着一把谷子愣神,直到鸡群围过来啄他的裤脚才惊醒。他的耳朵变得异常灵敏,村口邮差摩托车的引擎声,总能让他停下手中的活计,竖起耳朵听那声音是渐近还是渐远。
冬芹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里像压着一块磨盘。她只能更细心地打理家务,把饭菜做得更软热,夜里把炕烧得更暖。她不再提鉴定的事,仿佛那只是一个共同的噩梦,醒来就会消失。
第八天下午,天色阴沉,像要下雪。邮差的摩托车终于停在了院门口。不是平常的信件,是一个需要签收的牛皮纸文件袋。
大宝正在后院劈柴,听到冬芹在院门口和邮差说话,手里的斧头顿在了半空。他扔下斧头,几乎是踉跄着冲到前院,看到冬芹手里拿着那个薄薄的文件袋,脸色和他一样苍白。
邮差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发动摩托车走了。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人,还有那个决定着命运的文件袋。
冬芹把文件袋递给他,手有些抖。大宝接过,感觉那薄薄的袋子重若千钧。他盯着封口处司法鉴定中心的红色印章,呼吸变得粗重。他不敢拆,仿佛里面装的是毒蛇,一打开就会咬人。
“进屋看吧。”冬芹轻声说,扶着他有些摇晃的身体走进堂屋。
屋里没有生火,有些阴冷。大宝坐在炕沿,冬芹坐在他对面的凳子上。两人中间隔着一张旧方桌,文件袋就放在桌子正中,像一个沉默的审判官。
大宝伸出粗糙颤抖的手指,几次试图撕开封口的胶条,都因为手抖得太厉害而失败。最后,他几乎是粗暴地用力一扯,“刺啦”一声,封口裂开。
里面只有一页纸,打印着密密麻麻的表格和术语。大宝不识字,但他一眼就看到了最后几行加粗的结论性文字。他的目光死死钉在那些字上,瞳孔骤然收缩,拿着纸的手剧烈地颤抖起来,纸张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冬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看不到内容,但能从大宝瞬间惨白如纸、毫无血色的脸上,读到那个残酷的答案。
“咋……咋写的?”她声音发颤地问。
大宝没有回答。他像一尊瞬间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的泥塑,直挺挺地僵在那里,只有拿着报告的手抖得如同风中的枯叶。他脸上的肌肉扭曲着,想哭,却扯不出一个表情;想吼,喉咙里却像塞满了沙子,发不出一点声音。
良久,他才像濒死的人一样,从喉咙深处挤出几个破碎的气音:“不……不是……不是我的……”
报告纸从他无力松开的手指间飘落,打着旋,落在满是灰尘的地面上。最后那行清晰的鉴定结论,冰冷地暴露在昏暗的光线下:
“依据DNA分析结果,排除张大宝与张娜娜之间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冬芹弯腰捡起报告,只看了一眼,眼泪就涌了出来。她不是为这个结果哭,而是为眼前这个瞬间被彻底击垮的男人哭。
大宝猛地站起身,动作大得差点带翻桌子。他踉跄着冲到院子里,对着灰蒙蒙的天空,张开嘴,却像离水的鱼一样,只能发出嗬嗬的、绝望的抽气声。他扶着院墙,身体沿着粗糙的土墙滑坐在地上,头深深埋进膝盖里,宽阔的肩膀剧烈地耸动,却听不到哭声,只有压抑到极致的、如同受伤野兽般的呜咽。
二十八年。他人生中最宝贵的二十八年,他所有的辛苦、期盼、骄傲,他作为一个父亲的全部信仰,在这一纸报告面前,轰然倒塌,碎成了齑粉。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一个替别人养了二十八年孩子的、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冬芹跟着跑出来,站在他身边,泪水无声地流淌。她没有去扶他,也没有劝他。她知道,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这个男人需要独自淌过这片绝望的苦海。
冰冷的雨夹雪开始飘落,打在脸上,刺骨的凉。大宝在雪雨里坐了不知道多久,直到浑身湿透,冻得嘴唇发紫。冬芹才强行把他拉进屋里,帮他换下湿衣服,用热毛巾擦他冰冷的脸和手。
他像个木偶一样任她摆布,眼神空洞,没有焦点。
那一夜,老宅的灯又亮到很晚。大宝不再哭泣,也不再说话,只是呆呆地坐在炕上,望着跳跃的油灯火苗。冬芹陪在旁边,做着针线活,一针一线,缝着这破碎的夜晚。
第二天,大宝起得很早。他洗了把脸,换上干活的旧衣服,拿起锄头就往外走。脸色依旧苍白,眼神却多了一种令人心悸的平静,一种哀莫大于心死的平静。
“你去哪儿?”冬芹担忧地问。
“去果园。”他头也不回,声音嘶哑,“地里的草,该锄了。”
冬芹看着他那仿佛被抽走了灵魂的背影,知道这场风暴远未结束。鉴定结果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心中囚禁着屈辱和愤怒的牢笼。接下来的,将是更猛烈的爆发。
果然,几天后,李律师再次被请到了家里。大宝把那份鉴定报告推到他面前,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李律师,我要告她。”他的声音平静得可怕,“告秋菊欺诈。她骗了我二十八年,我要她赔。”
李律师看着报告,又看看眼前这个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的男人,沉重地点了点头。
新的诉状,像另一块巨石,投入了本就波澜未平的水面。这一次,张大宝不再是被告,而是原告。他要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被偷走的二十八年,讨一个说法。
(第六章 完)

第七章 寒霜
司法鉴定中心的那纸报告,像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冻结了张大宝生命中所有的温度。他没有再崩溃大哭,也没有愤怒地咆哮,反而表现出一种近乎可怕的平静。但这种平静,比任何激烈的情绪都更让冬芹感到心惊。那是一种心死之后,万念俱灰的沉寂。
他照常天亮起床,扛着锄头下地,给果树剪枝、施肥,动作机械而准确,仿佛一架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但冬芹发现,他时常会对着同一棵果树发呆良久,锄头举在半空,却忘了落下;吃饭时,他会端着碗,目光空洞地望着院门,直到饭菜彻底凉透。
他不再提起娜娜,也不再提起秋菊。那个写着“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的结论,像一把无形的锁,锁住了他所有的情感和言语。这个家,安静得只剩下风声和灶膛里柴火的噼啪声。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李律师再次踏进了张家老宅的堂屋。这次,大宝主动迎了上去,脸上没有任何寒暄的表情,直接将从镇上复印店特意加印放大的鉴定报告结论一页,推到了李律师面前的旧木桌上。
“李律师,”他的声音干涩,没有任何起伏,像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要告她。”
李律师扶了扶眼镜,拿起那张纸,虽然早有预料,但亲眼看到那行冰冷的结论,眉头还是紧紧锁了起来。他抬眼看向大宝,这个曾经在法庭上还有些惶惑的农民,此刻眼神里只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决绝。
“张大哥,”李律师语气凝重,“你确定要走这一步?‘欺诈性抚养’诉讼,一旦启动,就意味着……意味着你和娜娜姑娘之间,最后那点情分,可能就真的……”
“情分?”大宝打断他,嘴角扯出一丝极淡、极苦的弧度,“李律师,你觉得,现在还有啥情分可言?”
他抬起粗糙的手,指了指那张报告:“这东西出来了,以前那二十八年,就全是假的。我张大宝,就是个天大的笑话。她秋菊骗了我一辈子,我不能就这么算了。”
冬芹端着一碗热茶进来,听到这话,手微微一颤,碗里的茶水晃了出来。她默默把茶放在李律师面前,担忧地看了一眼大宝。
李律师沉默片刻,作为律师,他理解当事人追求公正的心情;作为旁观者,他又为这即将彻底撕裂的关系感到惋惜。他最终点了点头:“我明白你的心情了。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欺诈性抚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这个官司,有鉴定报告作为核心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能赔多少?”大宝问得直接,语气里听不出对钱的渴望,更像是一种对“代价”的量化。
“这个需要计算。”李律师拿出笔记本,“要根据当地生活水平,估算娜娜姑娘从出生到成年的抚养费、教育费总和。另外,还可以主张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我需要核算一下。”
接下来的时间,李律师详细询问了娜娜的成长经历、读书的花销、以及大宝这些年的收入情况。大宝机械地回答着,数字和年份从他嘴里吐出,冰冷而准确,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只有提到娜娜小时候生病,他连夜冒雨背着她去镇上卫生院时,他的语速才微不可察地顿了一下,眼神有瞬间的恍惚,但很快又恢复了死水般的平静。
冬芹在一旁听着,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那些被大宝用平淡语气描述出来的艰辛岁月——为了凑学费卖掉的猪崽,寒冬里熬夜编筐换来的书本费,娜娜考上大学时他激动得喝醉的模样——此刻都成了诉讼中冷冰冰的索赔依据。这何尝不是对过去所有温情的一种残忍的清算?
李律师核算了良久,报出一个数字:“根据标准和实际情况,抚养教育费这部分,大概可以主张九万元左右。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一般在几千到几万不等。我们可以一并主张。”
“九万八。”大宝突然开口,说了一个零散的数字。
李律师和冬芹都愣了一下。
大宝垂下眼,盯着自己粗糙开裂的手掌心,声音低了下去,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颤抖:“娜娜考上大学那年,学费加生活费,差八百块……我卖了那对银镯子。”那是他母亲留下的唯一一件像样的首饰。
屋里一片寂静。那八百块钱,像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某种故作坚强的伪装,也精准地丈量出了一个父亲曾经倾其所有的付出。
李律师轻轻叹了口气,在诉状金额一栏,郑重地写下了“98000元”这个数字。这不仅仅是一个赔偿额,更是一个男人被践踏的二十八年的价码。
“诉状我会尽快准备好。”李律师收起材料,“一旦立案,法院会再次传唤秋菊。张大哥,你要有心理准备,这场官司,会比上次更……更伤人。”
“我晓得。”大宝站起身,送李律师到院门口,背影在暮色中显得异常单薄和苍老。
寒霜,已经降下。不仅凝结在深秋的草木上,更深深地凝结在了张大宝的心里,凝结在这个曾经充满烟火气的家家户户里。诉讼的齿轮一旦开始转动,便再也无法回头,它将碾过过往的一切温情,只留下法律框架下赤裸裸的对错与赔偿。
冬芹看着大宝孤零零站在院中的背影,知道从这一刻起,那个曾经将女儿视为生命的男人,已经死了。活下来的,只是一个寻求公道、也或许只是寻求一种惨烈终结的复仇者。
(第七章 完)

潘朝铎、笔名:小草。法律工作者。洛阳市基层法律服务业协会涧西区智达法律服务所执业。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洛阳市司仪协会会员,孟津易学研究会会员。中华新文学联盟暨《青年文学家》杂志社理事,澳门《小说快报》编委,香港《小散文》杂志社法律顾问。河南《东方今报》命名的“孝道使者”。曾就职于孟津县委政法委、孟津法院、洛阳电视台新闻部、洛阳市委政研室《领导参阅》编辑部,河南城乡经济报。作品散见于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法院报,青年文学家、文学百花苑、小说快报、老人春秋,小散文杂志,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河南村报,中国散文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在中国散文网第七届“相约北京”全国文学艺术大赛中,诗歌《洛阳来吧》荣获一等奖。被授予全国文艺创作名家,捧回了金灿灿的奖杯。书法作品获“华夏杯”、“琅琊杯”全国书画大赛金奖。摄影作品获“华彩杯”全国摄影大赛一等奖,创作的音乐专辑,收入歌曲《网缘》、《情人节》、《感恩》、《洛阳美》等在快歌平台发表。出版有诗歌散文集《北邙飞歌》,著有散文集《北邙浅吟》,中篇小说《隔离的日子》、长篇小说《龙山汉子》在喜马拉雅上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