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杨陵生态农业促进会 李宝智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坚信法律的尊严和正义的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活动,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依法打击,绝不容忍任何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径。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政府单位依法行政是基本原则,任何程序违法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可能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制裁。
常言说:“天地方圆,律令九章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黑社会性质犯罪不仅破坏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人見人怕,为所欲为,危害一方,更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稳定根基。作为党员,更应带头维护法治权威,坚决同一切黑恶势力作斗争,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黑恶势力不低头,政府行政机关程序违法不认错,人民群众在遇到不法侵害时,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举报或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避免采取过激或非法手段伤害无辜。
在此郑重警示:任何企图利用非法手段、依靠所谓“关系”或“保护伞”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徒劳的。中国的司法体系不断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常态化开展,法律的铁拳必将击碎一切违法犯罪幻想。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尊法、守法、护法,共建平安法治社会,让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党员更应率先垂范,坚守党纪国法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天地立心”的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宁与幸福
作者简介:李宝智,陕西省千阳县张家塬镇曹家塬村人,农民,中共党员;1998年毕业于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大学果树专业,为农民科技专家。现任杨凌生态农业促进会副会长。热爱文学,为宝鸡市杂文散文家协会会员,作品散发各公众平台。
千阳县“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 2013年入选“全国好人榜”;多年获得宝鸡市老科学技术协会“学术金秋”活动论文奖;分别获得市县镇不同荣誉称号与表彰4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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