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本末致用之辩
文/戴 志(黄州教育文化博物馆)
天地化物,各有其序;人事趋功,必循其理。《淮南》有训:“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木。”斯言虽简,实蕴大道,盖言凡事之成,在固其本、培其基,非徒务其末、逐其表也。
夫水为鱼宅,无清波之漾,则潜鳞难集;木为鸟栖,无茂叶之荫,则翔羽不驻。观夫川泽之富,非一日疏浚之功;林麓之盛,非一时栽种之劳。故致物者,先治其所以生;求功者,先立其所以成。若舍本而逐末,如缘木求鱼、叩冰求火,虽殚精竭虑,终不免徒劳而罔获。
昔者稷教耕桑,先辨土脉之宜;禹平水土,先察川流之势。商君变法,先立法治之基;孔门授业,先明仁义之本。此皆务其根本、俟其成器者也。反观世之躁进者,或冀捷径而轻积累,或贪近利而忽本源。欲求学业之成,而不勤诵览;欲谋事业之兴,而不务经营。若此者,纵有凌云之志,终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风至则摧,旱至则涸。
盖闻“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根本既固,则枝叶自繁;基址既坚,则楼宇自稳。通水者,非独为鱼设也,亦润一方之土;树木者,非独为鸟谋也,亦荫一方之民。是故务本者,非仅求一事之得,实谋长远之益;筑基者,非仅图一时之利,实立万世之基。
由此观之,《淮南》之训,非特言致物之术,实为处世之要。欲得者,先予之;欲成者,先备之。循此道而行,则事无不成,功无不就,如四时之更迭、昼夜之交替,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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