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桦源/见闻
一边是用水泥红砖无情封死俩户人家往返共用的厨房、餐厅门洞,一边是从农田里矗立上去的豪华围栏安然无恙;一边是老实村民山冲沟里建房被指“个人买地建房”,一边豪华别墅却在民居群山上巍然屹立--法治的公平正义阳光,是否照亮到了此次涟源整治行动中的每一个角落?
2025年12月4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宪法宣传周”将会在全国掀起学习宣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
而在湖南省涟源市,一场“个人买地建房”整治行动中的“双重标准”,却让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部分村民心中却打上了问号。
一、政策三令五申,执行却现“两张皮”
农村土地管理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根基。2025年初,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八不准”,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保持“零容忍”。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明确强调 “两个不允许” 的底线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这些政策在涟源市的整治行动中,却呈现出令人困惑的执行差异。
一边是安平镇两户村民共用厨房、餐厅的进出门被水泥红砖无情封死,经村委会审批同意安装、切实用于预防安全的“安全防护栏”被强制拆除;另一边,却是占用基本农田磊砌起来的石墙豪华围栏安然无恙,谁都知道:政策规定,占用基本农田是零容忍……
更“欺上瞒下”的是真正的退休干部、在职领导的亲属在农村老家“买地建房”事实,不仅是“知而不报”,而是“层层保护”……然而,“鸟过留痕、雁过留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现在不是不“曝”,只是时候未到……
一边是土生土长的村民在山冲冲里建的一层半房屋被定为“个人买地盖房”;另一边是巨大规模的几层楼建筑“违建部分”需“物理隔离”的却只受到“象征性隔离”。
二、依法行政:口号与现实的距离
我国依法行政理念的推行已有近三十年历程。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基本方略,到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坚定而清晰。
2008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更是明确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然而,在涟源市的这次整治行动中,村民不得不发出“各项标准究竟是什么”的疑问。当同样的政策在不同对象面前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执行力度时,政策的公信力何在。
三、信息公开:阳光执政的试金石
面对质疑,涟源市有关部门尚未对整治标准、法律依据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
村民已依法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期待相关部门能给予合法、合理的说法。
在宪法宣传周强调“增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的背景下,涟源市的整治行动正面临一场法治实践的考试。
四、宪法精神在基层的落地,不仅需要红头文件的传达,更需要每一次执法行动中对公平正义的坚守
当村民最基本的“知情权”都需通过艰难申请来获取,当同样的违建行为面临不同的处置结果,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该如何彰显?
涟源市的整治行动,整治的不仅是农房违建,更是对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次检验。
整治工作中的“双标”执法,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直接利益,更损害了我党“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执政根基;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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