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的山东,残雪未消。二十二岁的辛弃疾攥紧了腰间的剑,剑鞘上的冰碴硌得掌心生疼。三天前,义军首领耿京在营中被叛徒张安国刺杀,五万金兵正庆功宴饮,而他麾下的两千部众,已在溃散的边缘。
“我去擒他。”辛弃疾对剩下的人说,声音里没有丝毫犹豫。他点了五十名精骑,都是些和他一样,爹娘死于金人铁蹄下的少年。他们换上金兵的甲胄,趁夜混入张安国所在的中军大帐。帐内酒气熏天,张安国正搂着歌姬笑谈,腰间还挂着耿京的佩刀。 辛弃疾忽然掀帘而入,寒光一闪,剑已架在张安国颈间。“随我走!”他低喝一声,如平地惊雷。帐内金兵酒意顿醒,却被他身后五十骑的杀气镇住——那是从尸山血海里炼出的狠劲。他揪着张安国的头发,像拖一头猪似的往外走,五千金兵竟无人敢拦。
一路向南,渡淮河,过长江,张安国被捆在马上,哭嚎求饶。辛弃疾不看他,只望着南方的天空——那里有他从未见过的故国,有“还我河山”的誓言。抵达临安时,他满身征尘,将叛徒掷于朝堂,引得满朝文武侧目。
多年后,他在《鹧鸪天》里回忆:“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那时的他,以为只要有剑,有勇,就能劈开故土上的阴霾。他不懂,南宋的朝堂,早已不是用剑能说清道理的地方。(待续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