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厚重的历史记忆
———读闫国栋《老屋》
一个偶然的机会,从朋友圈看到闫国栋先生发表在《延河》杂志上一篇题为《老屋》的长达两万多字的散文,颇为惊叹。《延河》是陕西文学园地的最高殿堂,也是无数文学爱好者心中梦寐以求的皇冠,多少写作者终其一生也未登上只字片语,能在此刊发表这么长的文章,其水平可见一斑。欣喜之余,一睹为快,直到凌晨一点才读完,意犹未尽,很想再读,苦于电子文件,字小眼花,于是便在微信给作者留言,可否发来一本杂志?一天多后,杂志收到,急不可耐地又读了一遍。
闫国栋与我是同事、同乡。他为人低调,正直厚道,人品颇佳,且富才气。不独文章,还钟情于书画、收藏。大概由于志趣相投,惺惺相惜,他虽小我十多岁,却成了忘年之交。如今他在省城高就,我退休赋闲,彼此常有往来。去年,他曾带同事去我老家寒舍一叙,殷殷之情了然于胸。
读《老屋》,犹如踏入了自其祖辈以来闫家兴衰起伏的苦难、奋进和对未来憧憬的历史长河,走进了他对故乡无限眷恋的心路历程,那一幕幕画面感极强的人物和故事,深深地印入了我的脑海。
一、《老屋》是一部有着时代印记的苦难史
纵观全篇,作者以很大篇幅描述了他童年和少年所经历的苦难。对于处在那个年代的人来说,那种让人终生难忘刻骨铭心的记忆,深深地打着时代的烙印。 在他的记忆深处,是六七十年代“母亲无休止的劳碌和全家人食不果腹的饥饿”。那正是人民公社时期,父亲在外工作,母亲带着他们兄弟四人艰难地过着少吃缺穿的日子。一件衣服,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那补丁摞补丁、洗得发白的衣服,饱含着母亲辛勤的汗水。由于小时候营养不良,兄弟几个都患上了尿床的毛病,以至于他至今还心有余悸。困难时期,奶奶甚至和乡亲们一起在土壕里寻食“板板土”(也叫观音土)以充饥。由于粮食短缺,只好用高粱面来充饥,年幼的他常常因拉不出来而嚎啕大哭,奶奶便把他抱在怀里用树枝一点一点地往外掏,把肥皂捏成枣核状以润滑肠道。为了节省粮食,一日改为两餐。每次蒸完馍,奶奶便把馍收到竹笼悬于房梁,每经过奶奶屋门,“望着高空中的馍笼,我都要留着口水,痴痴地站上半天。”有一年,二哥被搅团吃伤了,一见到搅团就大哭不止,母亲只好端上一大碗搅团去邻家求一碗面食。分家后,无力购置灶具,母亲就借邻家的用,常常要等人家把饭做完。实在错不开了,只好吃开水泡馍对付。家里人多房少,便筹划建房,请人帮忙。为此,母亲四处求借,每借一笔,就用粉笔记在门板上、土墙上,长长的账单,成了压在全家人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还债也成为他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主题和动力。
二、《老屋》是一部彰显传统美德的奋斗史
苦难,无尽的苦难,像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几乎伴随着他漫长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也成了他乃至全家人为之奋斗的精神力量。伏尔泰曾经说过:“人生布满了荆棘,我们想的唯一办法是从那些荆棘上迅速跨过。”观其全文,都可以看到作者及其家人们奋进的身影。
作者经历了一次次农村艰苦卓绝的劳动特别是一次在烈日蒸烤下收麦的过程中,深深地感到那种艰辛、无奈甚至绝望,文章中,他真实地记录了自己的心里活动,“在我当时的感知里,世界上最遥远最痛苦的距离,是我家麦田的地头。也是从那时起,我萌生了刻苦读书、跳出农门的念头。”1981年秋,他以全乡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初中,三年苦读后,考上了师范学校,“吃上了梦寐以求的商品粮”。师范学校毕业后,他又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被师范学院录取,成了一名令人羡慕的大学生。大概是无数苦难的积淀,使他的生命历程一直处于不懈地追求和奋斗之中。参加工作后,他开始在县政府部门负责文秘工作,由于文才出众,常被上级借调,而后正式调入省城,是全省系统有名的笔杆子。
作者在《老屋》中,以大量笔墨写了他的母亲,一位勤劳善良面对苦难不屈不挠的农村妇女。尤其是分家以后,她一个人带着4个孩子艰难度日。那时正是“凭公分吃饭”的人民公社时期,她既要参加生产队劳动,收工后照料几个孩子的吃喝拉撒,晚上把一切安排停当后,还要纺线、做鞋、缝衣服。文章中,关于母亲纺线的一段文字形象、感人:“······无数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纺车嘤嘤嗡嗡的声音抑扬顿挫地在屋里回荡,母亲高大的身影投射在墙壁、屋顶,两只手臂随着纺线轮的转动一张一扬、一收一合,动作协调,行云流水,像艺术家在指挥演奏美妙的乐曲。那是我童年记忆中最美妙的歌谣。”为了增加收入,补贴家用,母亲养猪、养鸡,给人做衣服,用勤劳的双手支撑着6口之家。
文章还写了父亲、叔父、大哥、二哥、弟弟等众多形象鲜活的人物,用简洁而传神的笔墨书写了他们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与命运的抗争和奋斗,他们的奋斗史也是千千万万普通劳动者的缩影。
三、《老屋》是一部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史
老屋从祖辈开始,历经几代,走过了漫长的人生旅程,就像一位耄耋老人,老态龙钟。“老屋坐北向南,宽两间,南北狭长,两进院。前面是门房,高高的土墙背子临街而立,东边开院门,西边是爷爷奶奶的住房······”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详细地记述了老屋原来的模样。那时,祖辈三代十几口人都挤在仅两间宽的院子里,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陕西农村普遍的居住情况。
老屋的重修开始于1974年秋季。随着家里人口增多,一家人包括爷爷奶奶、叔叔婶婶蜗居在狭小的空间生活,实在难以为继。那个年代,打庄基盖房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几乎全村的青壮劳力都来帮忙。那时民风醇厚,帮忙不计报酬,唯一的条件是管饭。但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管饭实非易事。为了让帮忙的乡亲吃好,“母亲把磨麦子的头茬白面专供帮忙的乡亲,黑面留给我们自己吃。”为了盖房,父母借了2000多元的债,这在当时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为了还债,一家人节衣缩食,勤俭持家,艰苦努力。新屋建成后,一家人其乐融融。作者用欢快生动的笔调,记录了当时的美景,“惊蛰过后,万物以荣,后院的核桃树长出新叶,结出毛毛虫似的嫩绿的花棒;前院梧桐树的枝丫上,绽开一簇簇紫红色的喇叭,映衬在湛蓝湛蓝的天空,暗香浮动,引来蜂蝶乱舞,百鸟争鸣。南归的燕子衔草啄泥,飞出飞进,在屋檐下筑巢做窝······”这是作者对新屋的赞美,也反映了在那种经济极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愉悦的心情。
老屋的再建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他有一段发自内心的独白:“城市的家再大,只能叫房子;外面的世界再繁华,自己只是过客。而老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也许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回归田园,回归精神的故乡。
作者继承父母的老屋,进行了现代化的改建:装上地暖,接入网线,添建室内卫生间、洗澡间,厨房装上现代化的灶具,增加了阳光房,一半做书屋,一半做茶室。书屋正对那丛紫竹,故名“听竹堂”,“一壶清茶流许年,半卷闲书慰余生”。作者对新居进行了诗意的规划,对未来退休后的生活展现了美好的憧憬:“春赏百花秋赏月,夏纳凉风冬踏雪,读书作画访旧邻,煮茶饮酒论春秋,粝食粗衣随分过,一蓑烟雨任平生。”
四、《老屋》是游子对故乡的无限眷恋史
作者16岁离开家乡,至今已经40多年。当年,他是通过考试,跳出了“农门”,“把手伸进了国家的馍笼,今辈子成了公家的人了”。那时,他的心情不亚于“范进中举”,可以说是无比激动。正如他说:“故乡以这种决绝的方式成就我,我也以这种决绝的方式逃离故乡”。“逃离”二字,道尽了他当时的迫切心情。可是,几十年后,他要在老屋的基础上建新屋,一颗在外飘泊闯荡的心却要回归故里。这种心理变化,既有他对故乡深沉的爱,也有父辈的影响。每逢大年三十,在县城工作的父亲都要把他们包括侄子、侄孙带回老家,扫墓祭祖,打扫庭院,已经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颇具朝圣意味的仪式”。在某种意义上讲,故乡就像一座城堡,年轻的时候想出去,想在外面闯荡,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年龄大了、老了,就想回来。因为,这儿有他的亲人,有左邻右舍和小时候的玩伴,还有熟悉的村舍、土地。正如艾青所言:“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从人生的起点出发,长途跋涉,栉风沐雨,最后发现,又回到了曾经的起点,画了一个圈。故乡就如一条无形的线,个人犹如风筝,不管你飞得再高,最后还得回到原地。这方面,作者有着很深的感慨:“年轻时追求诗和远方,为了生活苟且半生。到头来才明白,终其一生所追求的,不过身外之物。远方只有生活,没有灵魂。山之高、海之阔,能安放身心、安妥灵魂的,唯有地下埋着祖宗、地上留着童年、生我养我的故乡啊!”
五、《老屋》是一部厚重的家史
初读《老屋》,我的第一感觉,这是一部比较详实厚重的家史。从闫家庙自清雍正三年《乾州志》记载的历史变迁到如今的村容村貌,从老屋近百年来的发展变化以及祖辈至今所发生的重大事件,择要列入,其中不乏生动形象的描述,语言朴实精当,文采斐然。尤其对一家之主的爷爷的描述,十分精彩:“爷爷是清末民初生人,识文断字,年轻时在长安县民国政府当过文书之类的差事······爷爷脾气暴躁,性格耿直,在户族享有崇高威望。在我印象里,他几乎不干家务,大部分时间坐在炕沿,右胳膊肘支在柜盖上,口含石质烟嘴,手握黄铜烟锅,吧嗒吧嗒地抽烟,间杂剧烈咳嗽、大声咳痰,山羊胡子随之抖动。”对于母亲的描述,也很感人,“母亲收工回来,放下农具,既要帮奶奶做饭,还要照料少不更事的我们兄弟四人的吃喝拉撒······她每天像陀螺一样忙个不停,里里外外,进进出出,风风火火,直到夜幕降临,吆鸡关门哄娃睡觉······”对于几个哥哥弟弟乃至叔叔,都有不同的记载。甚至还不忘邻居如三爷三婆、六爷六婆、四婶五妈、铁匠二伯、木匠大哥、风水师四爷等等,其音容笑貌,跃然纸上。
老屋,是我们这一代人共同的精神财富,它提醒我们来自何方,每一处对它的回望,都是一次对过往的探寻。我们无法阻止墙皮斑驳脱落,但可以阻止记忆风干;我们无法让炊烟再度升起,但可以让那些在炊烟里讲述的故事,继续流传。
老屋,它承载着多少人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牵扯着多少个魂牵梦绕的乡音乡愁,是地理的、更是精神的原乡。
作者:刘正义,祖籍陕西乾县,退休干部,咸阳市作协会员,秦都作协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