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0日6时22分许,张某某驾驶大货车沿国道209线(苏北线)由南向北行驶至中阳县北坡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因抢黄灯通行,撞上了由东向西驾驶电动二轮车闯红灯横穿马路的任某某。事故造成造成两车受损、任某某受伤。万幸的是,任某的身体并无大碍。
交警调查认定,任某某闯红灯负同等责任,张某某闯黄灯负同等责任。
吕梁公安交警提醒:请广大家长吸取教训,切实尽到监管责任,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同时,要教育孩子无论是步行还是骑行,都要在过路口时养成左右观察、遵守信号灯的好习惯!请广大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脚下的油门记得“松一松”,提前减速行驶,时刻保持警惕,给自己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来应对突然出现的行人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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