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十年代初,我的家乡小镇挺过三年困难时期后,镇上的农贸小市场活跃起来。一排排、一溜溜的地摊儿上,多是周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
我至今也说不清,小时候为何特别喜欢看小市场里代卖猪肉的营生。或许因为那时,若非逢年过节,家里哪天会吃上顿肉,实属一种奢望,于是便跑去肉摊儿看卖肉,起码能过过眼瘾。现在想想这算“望梅止渴”?荒唐!

不过,那时爱看“卖猪肉”的可不止三两个人。每逢周日早上,当冒着热气的鲜猪肉摆上案板时,买肉的和看热闹的已混杂着站在了周围。卖肉的师傅更是抖擞精神,雪舞梨花般地卖弄着剔骨分割猪肉的刀技,不时博得阵阵彩声。
在大人们的夹缝里站着个年幼的小男孩儿,那就是我!

侯一刀和李瘸子是镇上做代卖猪肉营生的专业户。平日里,代卖一头猪赚三元工钱。
或许有人会问:“养猪的为何不自己卖呢?”
“还真不成!”这就像养猪的多半不是屠夫一样,剔骨是门手艺,卖肉更别有一番讲究,处理得当肉才卖得上价。
所以,“代卖猪肉”的营生虽属自由职业,却得到了镇上买卖双方的认可。

侯一刀堪称镇上同行里的翘楚。“剔骨”时,剔骨刀在手里左旋右转,活像舞台上的杂耍,看得人眼花缭乱,剔出的骨头却干干净净。最令人惊叹的要属他那手独门绝活,顾客要几斤几两,一刀下去分毫不差,几乎不用补第二刀。“候一刀”的雅号正是由此而来。

李瘸子因腿疾得名。他见侯一刀卖肉生意红火,遂拜侯一刀为师。凭着勤学苦炼,技艺突飞猛进,渐渐有了与师傅齐名的势头。
那时猪肉越肥越贵,但最高价不超过每斤一元钱。达到三指膘*的即标定为肥猪,若遇上四指膘,则属于稀罕货了,肯定是当天卖得最快的。
买肉的人清一色专挑肥肉,而侯一刀和李瘸子都有本事,将肥瘦搭配着卖出最好价钱。这时,养猪户为表谢意,除了工费外,还会把剩下的棒骨和边角碎肉,让他们带些回家炖菜、熬汤,惹得旁人艳慕不已。

逢年过节,绝对是侯一刀、李瘸子俩人的高光时刻。平日里有时一天不一定卖的完一头猪,甚至也有没猪卖的时候。年节就不同了,尤其到了春节前几天,家家户户备年货,俩人一天都能出手三、五头。若是碰上四指膘的肥猪,往往拦腰两刀就被人整扇扛走了。大过年的,瞧着俩人舞刀数票子,神采飞扬的样子,若是有大人这会儿打趣儿地问我一句:“小子,长大想干啥?”保不齐就会脱口而出:“卖猪肉!”

侯一刀为人圆滑,能说会道,加上超群的“刀工”,在小镇代卖猪肉行当里混得风生水起。
李瘸子天生憨厚,虽已声名鹊起,但始终对侯一刀以师礼相待,恭敬有加。
茶余饭后,镇上百姓品头论足,公认这卖肉的营生,头把交椅非侯一刀莫属。李瘸子耳闻此论,也是打心里甘居第二,压根没听说过李瘸子有争锋之意。
谁知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儿,竟让侯一刀一夜间声名扫地,反倒让老实本分的李瘸子一跃占了鳌头。
咋回事儿呢?

那年夏季暴雨,镇上的白沙河发大水,平时刚没脚踝的河水,翻起了浊浪。据说侯一刀用铁挠钩从激流中捞起一头六、七十斤的死猪,扛回家收拾停当,次日竟当好猪肉给卖了。
按理儿说,死猪肉的血排不出去,本应看得出来,可侯一刀凭着第一刀的名头,巧舌如簧,愣是给忽悠出去了。一天净赚四十多元钱,这可比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还多呢!
这事如何败露的已无从考证,可当年镇上百姓提起此事无不义愤填膺。都说侯一刀冒险捞猪情有可原,占为己有也无可厚非,但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仗着大家的信任,把死猪肉当好肉卖给乡邻们。这赚的不是昧心钱吗?

要不咋说“老百姓眼里不揉沙子”呢!打那以后,大名鼎鼎的侯一刀,在镇上“卖肉”的行当里销声匿迹了。镇子周边养猪的农户再来卖猪肉时,已没人愿把猪肉委托侯一刀代卖。
有次在大街上见到侯一刀,一个人蔫头巴脑的,全没了往日的神采。若是说起来,他自个儿更是追悔莫及。
看来,这做人、做事儿啊,还得讲德行、凭良心!
这真是:
技高夺天工,
圆滑世故通。
悔做昧心事,
声名一夜空。
注:三指膘是指猪肉的肥膘达到“三个手指并拢的宽度。


鲁鲁文学
主编/审稿:鲁桂华老师
剪辑/美术:路萌
第一千六百三十八期
《儿时的记忆(二) 代卖猪肉的营生》
徐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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