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法治建设成果获国家认可
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第三批示范地区 宝鸡成为陕西省唯一上榜地级市
文/王博(陕西)
2025年10月3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宝鸡市被授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这一荣誉标志着宝鸡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实践成果获得国家层面认可,为全省乃至西部地区法治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宝鸡经验”。
高规格部署:顶层设计引领示范创建
自2023年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宝鸡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布局,出台《宝鸡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若干措施》,明确“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等15项重点任务。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司法、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市委统筹、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通过定方案、列清单、强督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闭环式整改:全链条提升创建质量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宝鸡创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闭环机制。2024年,市司法局牵头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基层执法不规范、政策解读不到位等32类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例如,针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程序繁琐”问题,市司法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推行“一网通办”改革,将涉及12个部门的87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时限压缩60%。
在整改过程中,宝鸡注重“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添亮点”。2025年,市司法局联合“秦之蓝”禁毒法治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中小学校;金台区人民法院在岐山召公“甘棠遗爱”勤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法治文化与廉政教育深度融合;凤县司法局利用“世界卫生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发放资料2.3万份,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
多层次实践:法治服务惠及民生
宝鸡的法治建设成果不仅体现在制度层面,更通过基层实践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25年,全市6个县区获评“省级综合示范类地区”,4个项目入选“省级单项类示范项目”。陇县温水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法律明白人”培训、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将《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渭滨区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区116个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5年累计调解矛盾纠纷2800余件。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宝鸡市市场监管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检查事项从56项整合为12项,企业迎检频次下降40%;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2025年审结涉企案件1.2万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45天。
新起点再出发: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宝鸡法治建设的新起点,更是新征程的动员令。”宝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在采访中表示。下一步,宝鸡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026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一网通办”;二是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计划三年内培养500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三是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红黑榜”制度,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
宝鸡市委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未来,宝鸡将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结语
从制度设计到基层实践,从问题整改到创新突破,宝鸡用三年时间交出了一份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分答卷”。这座以青铜器闻名的古城,正以法治为笔,书写着新时代“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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