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酒事
我这个人,不抽烟,不赌.博,也没有其他的陋习,只偏爱喝酒和旅游。
第一次喝白酒,是在1985年,那一年,只有16岁的我考取师范学校,爸爸执意要送我去上学,因为他从来没有去过大城市,还不放心我独自前往。在学校门外的小饭馆,我和他破天荒地喝了一瓶老白干,从傍晚一直喝到饭店快要打烊。那一日,我俩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我从他那里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爸爸那句说了好多遍,“以后,做任何事绝不能愧对良心,要永远好好做人,无愧别人,好好进取,好好教书,好好回报社会!”的教诲,我时刻牢记在心。
我的岳父也爱喝酒,他有7个孩子,偏爱我这个最小的女婿,处处把我当儿子宠爱着。岳父是个老兵,为人豪爽刚烈,酒量也大得惊人,他喝酒少用杯,多用碗。1989年暑假,我第一次去东北,每天中午和晚上,我俩都尽情喝酒,大块吃肉,颇有《水浒传》里梁山豪侠的味道。东北的夏季最养人,岳父总是在酒喝到一半时被他的几个老伙计叫去打麻将,我就在后院大屋睡午觉。那年,去的时候,我的体重104斤;二个月后,回到南京,变成196斤,平均一天长一斤多,所有的人都不认识我了,所有的衣服也套不进去。
工作后,我们单位的校长还是日日与酒相伴,他的办公室有个超大的活动酒柜,柜里的酒足有一百多斤。他没有茶杯,也极少看到他喝水,但口袋里每天装有一个铝制酒壶,走到哪儿,喝到哪儿,那份洒脱,无人能比,即便李白见了,也会甘拜下风。校长和我堂哥是10年的同班同学,关系密切,经常一起小酌。1996年8月,校长又请喝酒,大家来到县城最大的排档,那时,桶装扎啤刚刚出来,比较新鲜,伴随着炎热的夏夜和温柔的街灯,不知不觉,三个人,竟一个晚上喝了3瓶白酒和60斤扎啤,吓得服务员眼睛都睁不开了,老板是爽快人,他再三直言,“我开饭店30年,第一次遇到你们这样的海量,今晚的消费,全部免单。”校长哪里愿意,扔下足够的酒钱,潇潇洒洒地扬长而去。
不过,真正的酒神是我的表弟,他曾是我们县重点中学的教导主任,2003年春节,妻的侄儿因为读书之事找到我们,妻让我请他帮忙,表弟就一句话,“哥,听说你是酒仙,在饭店摆一桌,什么时候把我喝醉了,喝服了,事情马上搞定。不然,一切免谈!”结果,我请了5个高手,加上我一共6人,每个人的酒量都在一斤左右。在饭店,我们采取了最传统、最原始、也最直接的“轮流轰炸制”,没想到,我带去的5个人没有坚持到2小时就全军覆没,而表弟却巍然不动,稳如泰山。最后,他叫来车,这边逐一把6个人送去医院打点滴,那边打电话把我的事情办得妥妥帖帖。表弟,神人也!
俗话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渐渐的,我发现,我周围好多朋友都和我一样,全是那么的馋酒!还有一些人特别贪酒!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无与伦比,我也在这绚丽的文化中被熏陶成了半仙。转眼间,我喝了四十年的酒,虽不说是无酒不餐,但家里的酒从来没有断过,数量多,牌子也杂。
有人说,“喝一辈子酒,丢一辈子丑;抽一辈子烟,烧一辈子手。”
如今,我也年近六十,早已过了当年“胡吃傻喝”的年龄,每顿一小杯,舒舒服服,快快乐乐。这时候,我的生活已过到了连神仙也不如的极致!
作者:黄宏宣,江苏省作协会员,国家三级创作员,在各类刊物、网站发表作品近万篇,多篇散文获奖,出版散文集《我这十年》和长篇小说《深深叹息》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