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庄严宣告:江西吉安吉州区法院537号判决无效!
仅凭吉州区法院不认可不采信我方提供的现场施工视频证据,就可以确认吉州区法院作出的(2025)赣0802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是一份枉法裁判的无效裁定书
因我带领30多名员工为江西赣江大桥施工一年(合同以外的),但总包中铁五局第一工程公司(下称中铁五局一公司)没给我们支付分文工资,于是我们将中铁五局一公司起诉至施工现场所在地的吉安市吉州区法院。谁知吉州区法院一屁股坐在总包一方,不认可不采信我方提交的关键证据——我们拍摄的有时间有地点的现场施工视频,由此否认我方历经一年沐风栉雨、不畏严寒酷暑的辛勤劳动。
现场施工视频的拍摄者叫许汉峰,“我亲自拍摄的现场施工视频,足以证明我方在赣州大桥进行了一年的水下施工,除别有用心的人瞎了眼,天没有瞎眼,地没有瞎眼,周边群众也没有瞎眼!”许汉峰气愤地说。然而,对于我方提供的这样一份关键证据,吉州区法院主审法官阚常绢竟然视而不见,在洋洋洒洒万余言的“裹脚布”判决书中,竟然只字不提这一关键证据。判决书下达后,我在向该院提交的答疑申请书中,将法院为何不采信我方提交的现场施工视频证据作为5个疑点的第一个疑点,但该院在答疑中将“1、2、3、4”点疑问笼统给出回复,对为什么不认可不采信我方提交的视频证据避而不答。我方要说的是,从常州钟楼区某法官到江西高院某法官和以及关注本案的多名律师,都认为我方提交的这个视频证据足以能够证明我方在现场施工,是应该让我方赢官司的关键证据,吉州区法院没有理由不予认可不予采信。
此外,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5)赣08民终1571号民事裁定书(也是合同以外的,但和前面一案不重复),将原告人“徐尔竹”写成“许尔竹”,显然,本案中没有“许尔竹”这个人,因而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份无效判决书。据我们所知,某些法官一天到晚忙于应酬、忙于吃喝玩乐,没有时间和精力用于读书和分析研究案情,故而闹出这种低级笑话也就不足为怪了!
2024年7月30日,我方与中铁五局一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后,该公司的法务人员承诺给我们99万元“封口费”,要我们不要再去信访投诉他们,并要求由先前承诺的“互不诉讼”改为诉讼,将“球”踢给了法院,谁知法院作出了完全偏袒中铁五局一公司的判决。吉州区法院下达判决后,我方不服,遂多次找该院“理论”,该院一方面对我方提出的为何不采信我方拍摄的施工现场视频证据不予回答,一方面又回过头来让我方去找中铁五局一公司要工资,请问这是不是将我方当猴耍?
为了讨回公道,我先后8次书信或口头要求和吉州区法院龙小毛院长接见我并给我回复,即如果错了,龙小毛院长就该履行院长职责,通过相关程序予以纠错;如果认为判决正确,也应以法院的名义给个阐明判决正确的书面回复,但龙小毛院长一直不理不睬,让我方深感无奈又无助。我们强烈呼吁纪检监察部门对漠视群众诉求的龙小毛院长问责追责;强烈要求对作出枉法裁判的主审法官阚常绢予以立案调查!
我们老百姓虽然地位卑微,但我们同样有公民该有的合法权利,同样也要生活、也要吃饭。做了事不给钱,哪怕是跑到“玉皇大帝”面前讲理,也会被玉皇大帝讥为“无理取闹”,吉州区法院的判决书绕来绕去说了一大堆废话,无非是企图用司法判决帮中铁五局一公司搞定我们,然而,我们只认两条硬理:一是我们干了一年活肯定要工资,不能白干;而是我方现场拍摄的施工现场视频,是证明我方在赣州大桥进行水下打捞施工的关键证据,法院没有理由不予采信。带着这两条硬核理由,我们将死磕到底,不唤回公道决不停止维权的脚步!
投诉人:常州市讯泽水工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徐尔竹
联系电话:13801507062
2025年10月13日
微评:司法公正岂容“视而不见”?
——评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法院537号判决风波
一纸判决,不仅关系着案件的胜负,更然承载着司法公信与社会正义的重量。然而,江西吉安吉州区法院在(2025)赣0802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中的表现,却让人不得不质疑:在案子的关键证据被“选择性失明”的情况下;在当事人诉求被“官僚式敷衍”的情况下,司法的天平究竟倾向了何方?
本案中,原告方提供的现场施工视频是证明其劳动付出的核心证据。拍摄者许汉峰直言:“天没有瞎眼,地没有瞎眼,周边群众也没有瞎眼!”然而,吉州区法院却在判决书中对此关键证据只字未提,对当事人的质疑避而不答。更荒谬的是,吉安市中级法院的裁定书竟将原告姓名写错,如此低级错误,折射出的是对当事人权利极端的漠视。若连事实证据都能被轻易抹去,司法裁判的公正根基何在?
法院本应是定分止争的权威之地,却在此案中扮演了“偏帮”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角色。当事人8次求见院长未果,法官对关键疑点避重就轻,最终竟将讨薪的皮球踢回给欠薪企业。这种“闭门不理”的态度,不仅寒了劳动者的心,更践踏了“司法为民”的初心。
还需支出的是,中铁五局一公司“封口费”与“踢皮球”的操作,与法院判决形成了耐人寻味的“配合”。当企业试图用金钱掩盖问题,法院用判决“保驾护航”,劳动者的汗水与尊严该何处安放?法律的天平若因权力或利益而倾斜,所谓的“公正”不过是一纸空谈。
此案虽小,却是一面镜子。它照出部分司法机关在对待弱势群体时的傲慢与敷衍,也照出基层司法生态中可能存在的痼疾。我们呼吁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不只为徐尔竹与其团队讨回工资更是为司法公正正名。正如当事人所言:“我们只认两条硬理:干活要拿钱证,据要认账。”这朴素的话语,恰恰是司法最应守护的底线。
司法若不能成为弱者的盾牌,必将沦为强权的工具。吉州区法院欠当事人的不只是一份工资,更是一个坦诚的答复一个公正的态度。社会在等待,正义在呼唤--此案必须有一个明白的交代!
正义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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