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的意外邂逅
作者:田金轩
秋光如碎金,漫过教学楼的红砖墙,落在文化节喧闹的操场上。各社团的摊位沿跑道铺开,像一条流动的虹——汉服社的广袖拂过竹编的灯笼,摄影社的展架上,夕阳与笑脸在相纸上明灭,最热闹的要数美食社,刚出炉的蛋挞冒着热气,甜香混着隔壁乐队的电贝司声,在风里酿出微醺的暖意。
董瀚走在这片声浪里,像一滴融不进沸水里的墨。洗得发白的校服领口有些松垮,他习惯性地把书包带又勒紧了些,指尖触到里面硬壳的书脊。周遭的笑闹像潮水拍打着礁石,他却只是低着头,目光扫过摊位上琳琅满目的物件:手工皂的雕花、明信片上的钢笔字、篮球社的纪念徽章……最终还是落回自己磨白的鞋尖,仿佛脚下的地砖缝里,藏着比眼前更值得探究的秘密。
忽然,人群像被无形的手拢了拢,一阵更清亮的欢呼漫过来。董瀚下意识地抬眼,呼吸猛地顿了半拍。
林悦正被几个女生围着往舞台走,白连衣裙的裙摆扫过草皮,带起细碎的叶屑,像只栖落人间的白鸟。阳光吻在她发梢,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她侧头听同伴说话时,嘴角弯起的弧度,比远处飘着的气球还要轻盈。周遭的喧嚣在这一刻忽然退潮,董瀚只看见她踏上舞台台阶时,裙角扬起的弧度,听见自己胸腔里,心脏跳得像鼓。
音乐起了,是首轻快的校园民谣。她拿起麦克风,指尖在银灰色的麦身上轻轻一点,声音便漫了出来——像山涧的清泉漫过青石,带着点晨露的甜,又像夏夜的风拂过荷塘,清润得让人心头发软。董瀚站在人群边缘,手里攥着的传单不知何时被捏皱,他望着舞台上那个发光的身影,忽然觉得自己像株墙角的苔藓,仰望着檐角漏下的月光,遥远,却又真实地照在身上。
表演结束时,掌声像潮水般涌上台。董瀚像被什么牵引着,脚步不由自主地跟着人流往后台挪。后台的通道窄得很,堆放着的道具箱占去半条路,穿演出服的同学擦肩而过,亮片落了一地。他低着头往前走,肩膀忽然撞上一个人。
“哗啦——”怀里的书散了一地,《百年孤独》的封面朝上,被匆匆走过的鞋尖蹭出个浅灰的印子。
“对不起,对不起!”清脆的声音带着急意,董瀚抬头,撞进一双盛满歉意的眼眸。是林悦,她额角沁着细汗,鬓边别着片不知何时沾上的银杏叶,正蹲下身捡书。
董瀚的脸“腾”地烧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去拾,指尖不小心擦过她的手背,温温的,像春日刚化的溪水。他像被烫到般缩回手,目光慌乱地落在地面,看见她拾起那本沾了灰的《百年孤独》,用指尖轻轻拂去封面的尘,又拿起压在下面的《小王子》,轻声说:“原来你也喜欢这些呀,我总觉得,狐狸教会小王子的,不只是等待呢。”
他张了张嘴,喉咙像被砂纸磨过,半天才挤出几个字:“嗯……是……”
她把书摞整齐递过来,指尖再次相触时,董瀚牢牢接住了,仿佛捧着一团易碎的光。“看书的时候,心情会变得很静吧?”她笑了笑,梨涡里盛着阳光,被远处的学姐叫走时,白裙的裙摆像片云,飘进了人群里。
董瀚站在原地,怀里的书仿佛还留着她的温度,心跳得像要撞开肋骨。他低头看着《小王子》封面上的狐狸,忽然觉得,这寻常的秋日,好像被什么东西轻轻点亮了。
他想起自己的家,老式单元楼的灯光总是昏黄的,母亲会把超市的小票按日期排好,父亲的衬衫袖口磨破了边,还在灯下改着图纸。在学校里,他是那个永远坐在靠窗角落的人,成绩卡在中游,不参加任何社团,体育课永远躲在树荫下看别人奔跑。同学们聊的新出的球鞋、周末的聚会、当红的偶像,他都插不上话,像株沉默的植物,在自己的角落里悄悄生长。
可刚才,那束舞台上的光,竟落在了他的书页上。
从那天起,董瀚的目光开始不自觉地追着那道白色的身影。他会在清晨的林荫道上,看见她背着画板走向画室,马尾辫在风里轻轻晃,发梢扫过肩头的弧度都很温柔;会在图书馆三楼的文学区,发现她常坐的位置旁,放着他刚还回的诗集;听说她是篮球社的拉拉队员,他攥着社团招新表,在公告栏前站了三个课间,终于在截止日前,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
第一次训练,他连运球都磕磕绊绊,篮球在手里像只不听话的兔子。队长拍着他的肩笑:“董瀚,你这哪是打球,像在哄孩子呢。”汗水浸透了后背,手臂被篮球砸得青一块紫一块,他却咬着牙练到暮色四合,直到影子被拉得很长,才拖着酸痛的腿离开球场。镜子里,他看见自己胳膊上的肌肉线条,比从前紧实了些。
学习上,他也开始往前赶。从前只是完成作业,现在会泡在图书馆刷题,遇到解不出的数学题,红着脸追着学霸问到底。第一次月考,他的名字在成绩单上往前挪了十几个位置,班主任在班会上提到他时,他低着头,耳朵却红得发烫。
这些变化像投入湖面的石子,慢慢漾开涟漪。有人注意到,那个总低着头的董瀚,好像不一样了。
但涟漪里,也藏着暗流。陈宇,那个开着跑车进校园、篮球打得极好的男生,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冷。陈宇是校园里的焦点,身边总围着一群人,他望向林悦的目光,热烈得像要燃烧起来,谁都知道他的心意。
那天董瀚在图书馆的僻静角落背单词,听见两个男生的声音飘过来:“董瀚最近老往篮球场凑,不就是想跟林悦套近乎?也不看看自己什么样。”“可不是嘛,穷酸样还想攀高枝,真是……”
董瀚攥紧了拳头,指甲嵌进掌心,留下几个月牙印。他没回头,只是把单词本翻得更响,仿佛要把那些话盖过去。
篮球联赛那天,董瀚所在的班级队落后十分,最后五分钟,队长崴了脚。他被推上场时,手心全是汗。陈宇在对面冷笑,带着队员故意撞他,肩膀传来阵阵钝痛。但他想起林悦在看台上的身影,想起自己磨破的球鞋,忽然来了劲。他像只灵活的猫,躲开对方的拦截,在最后十秒,纵身跃起,投进了一个三分球。
全场欢呼时,他看见林悦站在看台上,朝他用力地鼓掌,眼里的光,比舞台上的灯还要亮。
后来的期中考试,他冲进了年级前二十。林悦在走廊里遇见他,递来一颗橘子糖:“董瀚,你进步好大呀,恭喜你。”
糖在舌尖化开时,甜丝丝的,像此刻的心情。
但陈宇的敌意越来越浓。那天放学,董瀚在教学楼后的小巷里被拦住,陈宇靠着墙,嘴角勾着嘲讽:“董瀚,离林悦远点,你配不上她。”
董瀚抬起头,第一次没有躲闪,声音不大,却很稳:“现在或许不够,但我会努力。喜欢一个人,不是看配不配,是看愿不愿意变好。”
陈宇嗤笑一声,转身离开时,跑车的引擎声在巷子里炸响。
董瀚望着他的背影,握紧了书包带。他知道,这条路像逆着风爬坡,不会容易。但他不怕,因为心里有束光,那束光让他想成为更好的自己。
暮色漫上来时,他往家走,书包里的《小王子》硌着后背,像块温暖的石头。他想,也许有一天,他能有勇气对那束光说:我也想成为,能被你“驯服”的存在。
而远处的云层里,月亮正悄悄探出头,像在为这个秘密,投下温柔的注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