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不争之德 谦下用人
作者:憨子(刘彦强)
提要:
在这一章里,老子提出了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会逞其勇武,不会轻易发怒,不会与敌正面冲突。这就是军事上的不争策略。这不争策略符合自然规律与古来的原则。这不争之德也应该成为个人的一项美德。
[原文]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③,是谓用人之力④,是谓配天古之极⑤。
[注释]
①、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②、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③、不争之德:指不与人争斗的品德,即上面的“不武”、“不怒”、“不与”。 ④、指善于运用他人的力量。 ⑤、配天古之极:天,指自然;古,指古人。这句是说符合自然的道理和古人的行为准则。一说“古”字是衍文。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发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总是礼让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和古人的道理。
【解读】
本章以军事谋略继续说明柔能克刚的道理,教导人们要养成不争之德,学会谦下用人。
本章很短,可分两个层次。第一层讲优秀统帅具有“不武、不怒、不与”的军事素养,即不依靠武勇去战胜敌人,保持冷静而不怒气冲冲的面对敌情,避实击虚不与强大的敌人正面冲突。第二层是从第一层引出的结论,指出人应该具有不争的品德,谦下用人的原则,这才是符合天道和古人处事的行为准则。
需要强调说明一下,本章的“不争之德”与第66章的“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67章的“不敢为天下先”的基本含义是一致的,只是在这里特别强调“不武、不怒、不与”,强调想要“用人之力”就要谦恭的对待他人。
关于“不武”、“不怒”、“不与”的军事素养,历史上的著名军事家无不具备,最典型的是被后世称为“兵仙神帅”的韩信,历史上记载的他指挥的战役战斗没有一次是依靠己方的勇武与对手正面冲突,打的都是巧仗妙仗。但老子在这里并不是要讲兵法,而是通过好的将领统帅的这三个素养说明人应该具有的“不争之德”和谦下用人的道理。这个我们就不多说了,我们现在来看一个至今依然为人争议的抗倭主将胡宗宪。
胡宗宪生于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嘉靖十七年(1538年)考中进士,嘉靖十九年(1540年)被授官为山东青州府益都县的县令。上任后,他先组织广大人民扑灭多年不遇的旱蝗之灾,后又用安抚劝降之策解决了在益都为害多年盗匪,还将其中可用的千余人编为义军,初步展现他的政治才干。
嘉靖二十六年,胡宗宪以御史职巡按宣府、大同等边防重镇,整军纪,固边防,为明王朝的边疆稳定作出了贡献。嘉靖三十年(1551年),又巡按湖广,参与平定苗民起义。由于政绩显著。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嘉靖钦点胡宗宪出任浙江巡按御史。当时的情况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进入最猖獗时期,攻城略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沿海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嘉靖要胡宗宪巡按江浙,对他寄予厚望。胡宗宪也感到责任重大,临行前立下誓言:“我这次任职,不擒获汪直、徐海,安定东南,誓不回京”。
上任伊始,胡宗宪针对辖区内明朝官兵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的积弊,以严明赏罚为手段,大力进行整顿,使官兵的军容、军纪有了改观,士气也逐渐有所恢复。但时间不长,内阁首辅、著名奸雄严嵩义子、心腹,工部右侍郎赵文华被派到江南督察沿海军务。赵文华为人奸诈骄横,又有严嵩撑腰,所以横行无忌,浙江总督张经、浙江巡抚李天宠等多人都先后因其陷害而被杀。
面对赵文华这样的奸险小人,胡宗宪怎么办?硬顶,可以,就如张经等人一样被害,“安定东南”誓词要不要实现,剿灭倭寇的事业要不要完成?为大局计,胡宗宪选择了与赵文华搞好关系,在与赵文华共事的过程中谨慎小心,有时甚至行事圆滑,最后不仅没有受到赵文华的阻挠,还得到了赵文华的赞赏。在赵文华的大力推荐下,权臣严嵩也对胡宗宪大开绿灯,全面支持。在严嵩的举荐下,明世宗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二月擢升胡宗宪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又加直浙总督,总督浙江、南直隶和福建等处的兵务。此时,胡宗宪可以调遣江南、江北、浙江等省重兵,物资,为剿倭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权力的增大,也使他拥有更多实现抱负的机会和途径。
胡宗宪对赵文华、严嵩的态度就是老子所说的“善用人者,为之下”。正是这种对权奸的“善用”,成就了胡宗宪的伟大事业。
有了严嵩的支持,胡宗宪开始大展拳脚,先后建立沿海防御系统,明朝因此有了水师。蠲免租赋,在胡宗宪疏争下,明廷除因自然灾害对东南地区减免赋税外,又多次在倭害严重地区大规模蠲免钱粮,减轻百姓负担。赏罚分明,“正失事诸人之罪”,“宜重究以彰大戒者也”。对抗倭有功官吏则不次超擢。有了以上的制度措施,官兵与百姓的抗倭积极性大增。重用人才,胡宗宪在主持东南御倭战争期间,利用手中权力,招揽了戚继光、俞大猷、徐渭(徐文长)等名将贤才,并能让他们充分发挥各自才能,尤其是允许戚继光招募新军,使戚家军成为浙江御倭的主力。
胡宗宪听取幕僚徐渭(徐文长)的建议与策略,对倭寇“不武,不怒,不与”,以剿抚兼行对付倭寇。对汪直这个倭寇大头领,由于他起家早,势力大,手下有倭寇三万多,且在日本很受欢迎,建有自己的城堡,他就采用招抚的方式;对于势力仅次于汪直的徐海,他采用离间计,使徐海部下陈东杀了徐海,他再处决了陈东,促其部众瓦解。在他的提拔与全力支持下,戚继光、俞大猷等得以大展宏图,创造多次大捷。尤其是戚继光还培养出了著名的戚家军,最终彻底解决倭患。
在中国专制制度的历史长河中,胡宗宪是一个颇具争议的代表人物。他看透了官场的本质,深知要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理想必须依附严嵩等权臣,以获得实现理想的权力与资源。尽管他坚持操守不贪不腐,一心一意为国家奉献,成为明王朝扫灭倭患的最大功臣,但最终却受到严嵩等佞臣的牵连。在狱中,胡宗宪写下万言的《辩诬疏》,为自己进行辩解。可是《辩诬疏》递交上去后,迟迟没有结果,胡宗宪无法忍受,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一月初三日,胡宗宪写下“宝剑埋冤狱,忠魂绕白云”的诗句后,自杀身亡,时年五十四岁。隆庆六年(1572年),朝廷为其平反。万历时,追谥襄懋。
“襄”者,“解衣而耕”,表示努力耕作;“懋”者,盛大,美好,表示大功。“襄懋”作为对功臣的谥号,其含义为功绩与德行结合,既肯定其军事上或政治上的功绩,又体现对其品德的肯定。
这是明王朝对胡宗宪的盖棺论定。
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再修改
作者简介:刘彦强,笔名憨子,陕西咸阳人。从事高中思想政治教育近四十年,为全国知名的学者型教师,曾任陕西省教材编审委员会专业委员,现任《检察文学》杂志编辑部主任,咸阳秦韵诗文学会会长。在各类教育刊物发表教研论文180余篇,主编出版《青少年心理行为咨询丛书》、《中学思想政治课学习指导丛书》、《学习心理学》以及多种教辅读物。主编出版《坡刘村志》、《咸阳人》两部百万言方志以及《草根憨语》等书,有《生死孽缘》、《儿媳要嫁前公公》等中短篇小说,《两个肉夹馍》《屈原的冤屈》《明主怎样变为蠢猪》等多种散文在《检察文学》、《白鹭文刊》以及《人民网》等著名网站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