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资金是保障,项目是支撑。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创新,总结形成“三三制”工作法,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的谋划、实施和绩效运行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一、项目谋划“三聚焦”,夯实项目根基
聚焦产业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石。立足宝丰县农业特色和资源优势,围绕优质粮食、蔬菜、林果、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深入调研分析,精准谋划项目。2019年以来,共谋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170个,总投资1.83亿元。例如,在林果业方面,谋划了约3000亩秋月梨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从品种引进、种植技术提升、冷链物流配套等环节入手,打造完整的林果业产业链。在畜牧业方面,谋划了省级现代生猪产业园项目,建成生猪良种选育、年产十万吨饲料生产基地等项目。产业园建成后,园区总产值预计可达到42亿元,生猪存栏24.5万头,年出栏生猪44万头,加工成品饲料10万吨,年屠宰加工能力50万头。
聚焦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的薄弱环节,谋划项目加以改善。在农村道路建设上,谋划农村道路提质改造项目,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方便农产品运输和农民出行。在水利设施方面,实施农田灌溉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确保农田灌溉用水,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2019年以来,实施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220个,总投资1.64亿元,新修及提升改造农村道路约382公里,建设农田灌溉项目8个,机井15眼。
聚焦群众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谋划的项目符合群众利益和实际需求。例如,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谋划中,根据群众反映的吃水难、无水用等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性地谋划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让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19年以来共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2个,铺设自来水管道16453米。二、项目实施“三强化”,保障项目质量
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责任体系,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监管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项目实施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县级统筹、部门主管、乡镇主责、村级参与”的责任体系。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职责;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推进;项目村负责做好群众动员、用地协调、过程监督等工作。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在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建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实施提供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保障。在土地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整治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在资金方面,专户管理,达到报账条件的应支尽支,杜绝挤占挪用,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在技术方面,加强与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提高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
三、绩效运行“三注重”,提升项目效益
注重目标设定。在项目谋划阶段,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产出指标包括项目建设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目标,效益指标涵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满意度指标主要是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绩效目标作为项目批复、资金安排和后续评价的核心依据。绩效目标设定既符合实际又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为项目绩效评价提供科学依据。
注重运行监控。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数据分析等方式,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绩效情况,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注重评价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衔接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效益显著、机制完善的乡镇和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和激励;对效益低下、问题突出的,要削减资金规模、暂停新项目安排,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追责问责。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公开机制,倒逼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实施“三三制”工作法,宝丰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取得显著成效。产业项目蓬勃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项目绩效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化“三三制”工作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宝农村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