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与正义的话题
文|刘林海
法学院毕业的小王苦战三年,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申领了梦寐以求的律师执业证,意气风发地投身于法律服务事业。谁知风风火火干了三两年,气势却日渐萎靡。某日与小王聊天,谈起执业体验,未料想年纪轻轻的他竟是牢骚一箩筐。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这是小王的原话,也是他吐槽的核心内容。小王的家庭背景说得过去,父母都在体制内,虽算不上富贵之家,却也殷实。毕业那阵子家里希望他考公,奈何他放不下梦想,立志要做仗剑行天下的律师。可惜入行后才发现这世间蝇营狗苟,龌龊的现实让他梦碎一地,感觉在书本上学到的东西属于名副其实的屠龙术。现实中看不到公平与正义,实务中桌面上的努力面对桌底下裙带关系与利益输送,不堪一击。巨大的心理落差下,他后悔了当初的选择。有心回头遵父母指教再挤考公独木桥,又心疼白白耽误的数年青春时光,再说也实在抹不下面子走回头路。
作为过来人,我清楚地知道,在犹如染缸的环境中,法律行当的从业新人大致会分化为两类,一类是眼界大开后如鱼得水者,一类是理想挫败后迷茫彷徨者。小王显然属于后者。细数后者,大抵又分出两拨,一拨心灰意冷后急流勇退,转行另觅营生,一拨历经阵痛后调整心态,在重塑自我中拼搏于社会夹缝。小王是个底色纯正的年轻人,他的消沉无疑是个人和家庭乃至社会的损失。听罢他自白,我建议他还是要理性面对现实,坚定人生坐标,尽快度过阵痛期,做无愧于自我的人。
我跟小王讲了亲历过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二十多年前,我认识一个在局里做小头目的警察,某日于饭局中微醉之后,他炫耀头天晚上的辉煌:与几个麻友数小时的酣战后,他因手气太差,将随身所带的当月工资悉数贡献给了别人。一气之下,他提议休战一小时,待回家取钱后再来翻本。出门后,即电话通知几个属下向他靠拢。十来分钟后,他带领团队于酒店中将一伙赌徒抓了现行。面对被带回局里挨个审查询问的情形,赌徒们连连求饶,在乖乖交出赌资后,于心照不宣的看管破绽中,一个个溜之大吉。打发了几个手下后,他揣着数千元的战利品,重会麻友,不想竟吉星高照,连战连捷。天亮盘点时,鼓囊囊的口袋里竟揣了两万多元。只是几年后,这活宝栽了。
第二个故事,若干年前,我参与了一桩诈骗案件的辩护事务。那案件的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陆续网购了大批贵重物品后,利用平台售后漏洞,将搜罗来的同品种同型号假货李代桃僵办了退货手续。案发后,警察搜查了当事人的居所,将一批未来得及出手变现的涉案货品提取扣押。其后当事人领罪获刑,家属筹现金按原价赔偿了平台全部损失。岂料在领取原扣押物品时,却发现相当一部分值钱的玩意儿变了模样。可叹那些被罪犯以调包方式骗来的物品,在扣押后再遭二次调包。
我讲出的故事让小王惊诧。他说原以为某些戴着大盖帽的人只是行事不公,却没想到他们比起整治的对象而言,更为丑陋邪恶。
我跟小王谈说我的认知:公平与正义是人们习以为常的说辞。在充满利益搏弈的社会中,要保证社会正常运行,其实唯仰赖于秩序。秩序之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被设定了相应的角色,都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利与义务。而固化秩序的保障,正是无处不在的规则。大多数情况下,规则在惠及一部分人时,难免伤及另一部分人,但规则在可能的媚强中毕竟为弱者提供了有限的保障。然而更为遗憾的是,在规则之外,又存在着一种生命力极为顽强的潜规则。明规则是堂而皇之用以除暴安良的规范,而潜规则却是在见不得光的状态下变通明规则,从而连概念上被保护的弱者权益也成为空谈。潜规则大行其道之时,明规则即沦为遮羞布。现代社会中,道德是规则,但挡不住道德婊们道貌岸然背后的男盗女娼。法律更是规则,虽然属于代表国家意志的最高信条,却也少不了在奉行过程中被潜规则屡屡异化。
有一个段子形象地诠释了明规则与潜规则的表象:法学院深谙社会现状的教授淳淳告诫即将披上法袍的学生,办案时,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关系。学生问教授,何案讲法律?教授笑答,考试试卷中的案例!毫无疑问,这是令法律人笑不出来的笑话。
人们企图用公平与正义来衡量社会状态的优劣。但仔细推敲,公平与正义本就是飘忽不定,琢磨不透的概念。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出发点,对公平与正义往往会形成针锋相对的不同评判。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以曾经被热议的升学移民为例,本地人声讨外来客挤占资源,破坏了公平正义,外来者强调天下为公,以地域优势霸占资源,让公平正义蒙羞。孰错孰对,神鬼难判。这种状态下,公平与正义便沦为话术。若简单地用公平与正义定性现实,或许会陷入认知死胡同。但常识告诉我们,除却特殊的历史时期,社会总是朝着文明进步的方向迈进。若公平与正义难下结论时,对文明进步却相对容易形成社会共识。文明是人类摆脱野蛮,进入先进的有组织社会生活的标志,它体现了人类对自身和社会的改造能力以及构建秩序的智慧。毋庸讳言,一个社会的明规则,总是在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中刻意趋向文明与进步,但难以革除的社会顽疾和人性之恶,总是在角角落落挑战规则。当明规则被潜规则侵蚀得体无完肤时,这个社会便烂得千疮百孔。纵是法律再严谨,纵是道德再完美,亦是无济于事。
以是观之,如果非要对公平与正义作出结论,那似可说,最大限度地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实现明规则的统一,排除潜规则的干扰,就是公平与正义。
毋庸讳言,律师作为法律人,当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当是明规则的卫道士,当是潜规则的死对头。然而,因为身处前沿阵地,见怪不怪中,有人铁骨铮铮,有人急流勇退,也有人乐于同流合污。
干了大半辈子律师,在江湖上跌跌撞撞几十载,所见所闻,岂一个荒唐道尽。虽也曾在震惊与愤懑中萌生逃避的念头,但基于从业前体制内的履历,我明白乌托邦只存于理想中。无时不遇的心理碾压中,我已经习惯于不被概念式的公平正义所迷惑,只求以微薄的力量尽量捍卫明规则。我坚信,只要守住底线,只要不出卖良知,哪怕做一块潜规则横行中的绊脚石,也是对身份的贡献,也是对个体价值的实现。
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曾提出著名的学说“存在即合理”。尽管有人对这一观点作出随心所欲的解读,但它起码从哲学层面强调了各种现象存在背后的逻辑必然性。没有十全十美的社会,我们所处的环境更待提升。作为社会的一员,且是游走于法律领域的律师,唯有明白这个道理,才会于清醒中心向光明,因势而为。
与小王一番交流,似是对自己人生观的一次回味。看着小王似解非解的神态,我知道,灵魂深处的感悟,有待于更为厚重的职业历练。
刘林海
二O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审核:董惠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