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宿愿安其居,甘食美服载典籍。
今人逐梦置家业,半生积蓄付新居。
叵耐购房多陷阱,血本无归空叹息。
尤是小产权交易,风险暗藏难规避。
何为小产权房屋?法律无名俗谓传。
集体土地之上建,证件不全税未缴。
权证非由国家发,乡镇盖章作凭据。
合同难入房管册,交易本就存悬疑。
缘起城房价飞涨,乡野楼宇成商机。
或借新村建设名,或由农户自构建。
一类建于集体地,仅限同村人交易。
二类侵占耕与企,违规建房隐患积。
且看乡村一案例,陈某黄某起争执。
动迁安置房屋卖,协议补充条款细。
约定三年禁转让,违约赔偿百倍计。
房款四十一张付,房屋交付暂相安。
未料产证迟迟下,初始登记亦缺席。
陈某诉请解协议,腾房退款加赔金。
法院审理明法理,不动产权登记依。
无证难生物权效,一审判决如陈意。
黄某上诉求翻案,二中法院再审议。
合同虽系双方愿,产权未备难过户。
继续履行终无望,维持原判理不虚。
购房应知风险在,条款之中已明示。
再观喻某与孙某,村房一栋分七室。
有证无地产权残,售价仅及半商品房。
外地孙某来经商,图廉买下此居室。
忽闻整治小产权,心惊反悔欲退资。
喻某拒还诉至院,判决协议竟有效。
同是小产交易事,结果不同因案异。
司法实践难统一,各地裁量有参差。
购房本为安身计,慎选方得心踏实。
小产房屋虽价廉,法律保障甚缺失。
一朝政策有变动,血本无归悔已迟。
劝君置业多思量,莫贪小利陷危局。
文字提供(王怀耀 卢玉军)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