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风过蒙城街,药房门前人影斜
市监执法步履疾,督查利剑未曾歇
许疃清平大药房,处方药销失规范
阿莫西林胶囊摆,头孢氨苄列架前
不问医师处方签,直接售与购药者
批号清晰印包装,效期尚在安全界
瑞阳制药产前者,仁济出品后者叠
四月廿三初查获,当场责改限三日
责令文书墨迹新,商家依旧不警醒
廿九再查经营处,违规销售又现行
头孢氨苄依旧卖,处方凭证仍无影
进货价格有记录,售价翻倍利先行
三次违规铁证在,法规岂容随意轻
国康药房独资立,同样违规犯条例
人工牛黄甲硝唑,通脉颗粒摆柜里
前者消炎治牙疾,后者通络活血气
均属处方管控药,却向顾客轻易递
廿二销售甲硝唑,廿八又把通脉易
两次检查无凭证,整改通知成空文
《药品监管办法》明,四十二条写分明
处方药需凭处方,留存五年备查行
七十二条有规定,逾期不改罚分明
五千至五万区间,裁量基准按省情
两家药房同过错,各罚两千示惩戒
良药本为救死扶伤设,依规销售是底线
若因利欲轻规章,健康风险藏隐患
蒙城此案例为鉴,所有药房当自勉
莫让逐利遮双眼,安全第一记心间
执法严明护民生,药市清朗百姓安
责任编辑(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