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调解,不但化解了困扰当事人双方长达15年的苦恼,还使原本视同仇人的原被告双方及其子女恢复了正常的关系,可以说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当事人双方皆大欢喜,但他们可知道,律所的律师们却辛苦了18个月!
王文生律师趁热打铁,当即对骆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骆某某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如不将钱退还给梨某和房某,骆将会承担刑事责任。为了息事宁人、化干戈为玉帛,律所对律师代理费也做了最大的让步,终使双方当事人均做了让步,昔日拜把子兄弟终于握手言和,当即履行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
面对求助者,冠衡人首先是冷静地分析,此案应不应该接收,而不是像某些同行那样,逮住机会就不松口,最后往往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和金钱。
04
律所长年流水线式的办案,怪异案件不胜枚举。
王遵义律师记忆较深的还有被告人逯某某故意伤害(轻伤)案。接受委托后,王律师了解到被告人父母年迈,其致害程度较轻又系初犯等从宽因素,积极诚恳地做致害、受害双方当事人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致害方同意赔偿受害方损失费15万元(人民币),受害方放弃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做法得到法院认可,最后,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为由,判决被告人逯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这一番努力既达到让致害人能够承受的赔偿数额,也让受害方满意接受,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从而减少了社会安全风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05
2018年12月2日凌晨,扶余市某某公司的锅炉房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2019年1月9日扶余市安委会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冠衡律所周莅春律师接受委托参与了整个事故调查。
但事故单位不予配合,导致调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周莅春律师详细了解、分析案情后主动请缨,和事故单位负责人单独进行了一次次非常有效的沟通。一方面帮助事故单位分析事故原因,并耐心向委托人释明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苦口婆心讲清楚不配合事故调查的不利后果,最后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心悦诚服,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最终,案结事了,既化解了行政纠纷,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我再次重温了“枫桥经验”,它形成的根基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进入新时代,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枫桥经验”被赋予了更多的时代内涵,要更多地坚持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形成自治与法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为实现一方社会和谐稳定、平安幸福,奠定坚实基础。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作为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参与者,经常协助法官、仲裁员和当事人,缩小分歧、化解矛盾,扮演着“促进调解,息讼止纷”的角色。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律师在案件的各个阶段开展调解工作,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审理程序和案件压力,在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冠衡律所的行为,真的是与枫桥经验不谋而合!
06
2023年初,吉林某种业公司被黑龙江某种业公司以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向某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提起诉讼,吉林某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到冠衡律所,委托刘宗磊律师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并向刘宗磊律师讲述了事情经过。
当事人金某某,系吉林某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之女,其父因身体原因,2019年11月将公司交由其女儿金某某经营。因其女儿并非种子繁殖专业人员,在培养稻种时将其父亲生前标记的稻种进行繁育并出售,而在后期稻种出芽率监测过程中发现出芽率低于相关标准,尽管该公司召回了大部分已经出售的稻种,但部分稻种因缺少购买农户信息而无法召回,2023年1月,吉林某种业公司接到了黑龙江某种业公司的诉讼起诉状。
刘宗磊律师听取委托人陈述案件事实后,指导委托人收集相关诉讼证据,证明她自己非主观故意乃因客观原因侵害,原告专业知识不足,对植物新品种知之较少,不具有盈利目的,且并未造成原告重大损失。虽然一审某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未能采信律师意见,做出了不利于金某某的判决,刘宗磊律师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决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在开庭过程中,刘宗磊律师依据法律和事实详细分析事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充分表达意见,指出委托人给原告在吉林市场造成的损失,一审法院以损失无法计算依据自由裁量裁判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损害了上诉人的正当权益。法官认真听取了律师意见后,通过反复与被上诉人协调,促进被上诉人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律师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详尽的事实证据链阐述说服了法官,最终促使法官采信了自己的观点,并且主动向对方做调解工作,从而使委托人减少了经营损失。
07
近年来,劳资官司屡屡发生,做为知名律所,冠衡自然少不了接触此类讼案。
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分包辽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吉林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总承包工程的施工事项,后因辽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因,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中途撤场,但是有400余万元的工程款很长时间都未能收回,导致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工人因此多次到辽源市政府有关部门集体上访告状,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后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通过吉林省原川渝商会会长刘上源找到冠衡律所王文生,请求为副会长企业维权,律所指派周宝吉、魏涛律师代理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辽源中院提起诉讼。
付出劳动,依法获取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而现实中往往发生因这种那样的原由发生拖欠甚至拖黄的丑事。为使委托人早日拿到工程款,减少委托人讼累,确保农民工早日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平复事态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周宝吉、魏涛律师与辽源中院办案法官密切沟通,反复协商促使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由吉林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期给付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410万元。
此后,又因吉林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履行了250万元工程款的给付义务后,未能如期履行剩余160万元工程款的给付义务,周宝吉、魏涛律师再次接受委托,代理重庆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辽源中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周宝吉、魏涛认真履行职责,继续与执行法官密切沟通,促使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将剩余工程款全部执行到位,至此,农民工用汗水换取的劳动报酬终于得以全部兑现,使大量农民工得以还乡与家人团聚,共度佳节。
08
旧时有些“懂法”的人为了谋利,不惜挑动当事人打官司,甚至双方通吃,被民众讥之为“讼棍”。民间有“冤死不告状”的古训,就是受了讼棍的影响。今非昔比,法律透明、公正多了,然而世上不存在绝对公正的事,假如被冤判,状还是要告的,这就依赖于精通法律的律师,挽狂澜于即倒。律所要生存,按基本行情收费太无可厚非了。
2008年我在大别山访友,朋友兼通中西医,开了个小诊所,患者很多。时在初春,民众家多无空调,家家炕上生火盆取暖,遂每日有穿豁裆裤娃娃,因不慎跌坐火盆烧伤者。眼见惨状,晚宴上我对朋友说,告诉家长们,编一铝丝罩子扣火盆上方,既不影响取暖又可避烫伤。友人笑道,你这法子普及了,咱吃什么?我当时虽有不快,但面对满桌美食,很快便释然了。看来“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仅仅是一种姿态或者是表白。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中有一个重要的理念,宁愿律所无有案源,也愿天下无讼、企业家无罪。律所在治已病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治未病上。
冠衡律师所成立了讲师团,经常利用线上、线下为社区、街道、机关、学校、企业、商会普及法律知识,免费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免费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每年都举办一期吉林省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仅“文生律师大讲堂”就进行了80讲,吉林省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文生律师大讲堂”在社会上为预防纠纷、预防犯罪产生了积极影响,深受各界好评。
(作者:顾文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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