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典籍说洛阳(124)——防微杜渐(原创首发)
——洛阳白江永撰文
《后汉书·丁鸿传》:“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于微细,以致其大。”是指当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刚有苗头或征兆时,就加以预防与制止,坚决不让它继续发展。
丁鸿(?-94年),字孝公。是颍川郡定陵县(今河南漯河市舞阳县北)人。东汉时期名儒、大臣,河南太守丁綝之子。
起初,丁綝跟随刘秀征伐,丁鸿与弟弟丁盛居在一起,怜爱丁盛幼小而一起过着寒苦生活。及綝卒,鸿当袭封,上书让封地于丁盛,没有得到回批。安葬了父亲,于是挂孝服于庐墓而溜走了,留信给丁盛道:“鸿贪经书,不顾恩义,弱而随师,生不供养,死不饭,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仲公,章寝不报,迫且当袭封。谨自放弃。逐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后来丁鸿与鲍骏在东海相遇,丁鸿装作不认识鲍骏。鲍骏就挽住丁鸿并且责备道:“从前伯夷、吴季札处在乱世,所以得申其让国之志。《春秋》之大义,不因家事废王事,现在你以兄弟的私情而断绝父亲不灭的基业,可说是聪明吗?”丁鸿很受感动,流泪叹息,于是就回到封地,袭父爵阳陵侯,在封地大办学堂,开门教授学徒。
汉明帝刘庄很赏识他,永平十年(68年)皇帝召见丁鸿,讲述《文侯之命》篇,赐御衣及绶带,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等礼遇。不久,拜为侍中。十三年,兼射声校尉。建初四年(80年)封为鲁阳乡侯。汉章帝在北宫召开“白虎观会议”讨论《五经》的同异时,丁鸿因论述最精,被称为“殿中无双丁孝公”。丁鸿多次受赏赐,历任校书、少府等职。门下从此更盛,远方来的数千人。元和三年(86年),改封为马亭乡侯。汉和帝刘肇即位,迁太常。
汉和帝刘肇永元四年(92年)任司徒。这时窦太后临朝执政,兄弟窦宪各擅威权,混乱朝纲。恰逢天象有日食,丁鸿借日食,上封事道:“臣下听说太阳为阳精,守实不亏,君王之象征;月亮为阴精,盈虚有一定规则,臣子的表象哩。所以日食,臣在君上,阴凌于阳;月满不亏,下面骄盈的缘故。从前周室衰微,皇甫等人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压主势,所以日月薄食。···人道悖于下面,效验现于上天,虽有隐谋,神明照察其情,垂象见戒,以警告人君。近来,月满先节,过了十五还不亏缺,这是臣下骄傲横溢,违背君王,专功独行的缘故。陛下没有察觉,所以上天再次见戒,应该畏惧,以防大祸临头。《诗经》上说:‘敬天之怒,不敢戏豫。’如果束力政自责,杜渐防微,那么凶妖就会消灭,害除而福降了。“坏崖破岩之水,来源于涓涓的小泉;干云蔽日的大树,起于葱青的小苗。禁微就容易,救末就难,人们没有不忽略于微细,以致成为大祸。恩不忍诲,又不忍割,事情过去之后,没有发生的明镜。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的人,应该一切杀光。近来大将军再出,威震州郡,没有不向吏人征赋税,派使者贡献物资。大将军虽说不受,可是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惧,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所以海内贪猾成风,竞为奸吏,小民叹息,怨气满腹。臣听说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纵横。应该趁大变之际,改政匡失,来补充天意。”
书奏上十多天,汉和帝刘肇派丁鸿行太尉兼卫尉,屯于南、北宫。于是收缴窦宪大将军的印绶,窦宪和诸弟们都自杀。
永和六年(94年)正月,丁鸿去世,和帝赐赠优厚,比常礼有增加。
后人赞曰:五更待问,应若鸣钟。庭列辎驾,堂修礼容。穆穆帝则,拥经以从。丁鸿翼翼,让而不饰。高论白虎,深言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