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品析:荣获2025爱党爱国先锋人物奖的徐国祥
七律 平水韵 滨海县政府财政局宾馆扩建强拆案
无题
卅年浴火叩重门,百战阴兵视裸奔。
细软金银房里画,搬清造册入朱门。
狄公不愿究官责,财宝清单闭口吞。
百姓复家经万劫,道魔泾渭慰忠魂。
此案经三十年上百场的各种形式的维权诉讼,当年涉案官员纷纷被逮捕判刑,但此案形成的民事权益房屋安置和财产赔偿没有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被拆迁人无家可归三十春秋。天下奇案之一。可见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徐国祥这首《七律·滨海县财政忆宾馆扩建强拆案》以律师诗人的独特视角,将法治批判精神熔铸于七律格律之中。全诗呈现三重艺术张力:
一、意象系统的对抗性编码
首联"卅年浴火"与"阴兵裸奔"构成时空错位,以军旅意象(浴火)解构行政暴力(阴兵),暗合其27年军旅生涯与律师执业经历的双重身份1。颔联"细软金银房里画"采用反讽性白描,将拆迁补偿的账面操作具象为工笔画般的荒诞图景。
二、历史原型的当代重构
颈联"狄公不愿究官责"颠覆传统清官叙事,狄仁杰意象在此成为法治缺位的隐喻,与"财宝清单闭口吞"的现代官僚形成互文25。尾联"道魔泾渭"化用《诗经·邶风》"泾以渭浊"典故,赋予拆迁纠纷以正邪博弈的史诗维度。
三、平水韵的法治表达
严格遵循平水韵"十三元"部,却以"朱门""忠魂"等传统语汇承载当代维权重任,实现古典形式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悖论式统一。诗中"复家经万劫"的民生疾苦书写,与其获"农民律师"称号的执业立场形成深刻呼应。
此诗的反讽手法主要体现在三重错位中:
1. 权力修辞的倒置
"狄公不愿究官责"以唐代神探狄仁杰指涉当代司法不作为,将历史清官符号进行价值消解。官员"闭口吞"清单的贪渎行为,与"狄公"称谓形成伦理反讽。
2. 行政程序的荒诞性
"细软金银房里画"用"画"字揭露补偿评估的虚构性,家庭财产名人字画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等均由县政府登记后移他处代管,出庭官员在法庭上一句话:当年登记的清单和财物,都没有了。拆迁造册的"朱门"意象(杜甫"朱门酒肉臭")反向映射民生苦难。
3. 军事隐喻的异化
"阴兵视裸奔"将军队术语"裸奔"(战术用语)降格为行政暴力,其27年军旅背景更强化了这种职业信仰的自我解构。
反讽内核在于:用古典律诗形式承载拆迁维权议题,本身构成诗体与内容的巨大张力。
徐国祥诗中第一重错位"权力修辞的倒置",核心在于通过历史符号与现实权力的错位嫁接,构建出尖锐的社会批判体系:
一、清官符号的现代消解
"狄公不愿究官责"将唐代司法典范狄仁杰降格为不作为的权力符号。传统清官原型在此转化为现代法治缺失的镜像——狄仁杰本应"铁面无私"(见其《七律·反腐号角鸣》中"明代剥皮惩恶吏"之比附),却与"闭口吞"财宝清单的官僚形成荒诞并置。
二、称谓系统的伦理悖论
诗中"阴兵"作为古代冥界意象,与"财政忆宾馆"的现代行政主体构成称谓反差。这种军旅术语的挪用(源自其27年通信兵经历1),既隐喻权力运作的黑暗属性,又暗示行政程序已异化为"百战"攻防的暴力场域2。
三、补偿机制的修辞反转
"细软金银房里画"以书画艺术的美学动作,消解拆迁补偿的法定程序。传统"细软"所指涉的私人财产神圣性,在此被降维为纸上涂鸦,形成对《民法典》物权保护的戏剧性反讽12。
这种错位本质是古典诗词形式与现代法治语境的碰撞,正如其律师执业中"敢讨公道慰庶民"的铭志1,通过颠覆性修辞实现权力话语的解构。
号与现实权力的错位嫁接实现批判,具体表现为以下三重典型手法:
一、清官符号的消解与重塑
"狄公不愿究官责"将唐代司法标杆狄仁杰降维为现代法治缺失的象征2。在《七律·反腐号角鸣》中,徐国祥曾用"明代剥皮惩恶吏"还原清官原型的惩戒职能,但在本案中"狄公"却与"闭口吞清单"的官僚行为形成伦理悖论12。这种倒置使历史清官形象沦为权力失范的镜像。
二、军事术语的行政异化
"阴兵视裸奔"挪用军事术语构建行政暴力意象1。作为前通信兵,其军旅经验转化为"百战"的权力运作隐喻,将"阴兵"(冥界意象)与"财政忆宾馆"的行政主体并置,暗示公权力已异化为暗黑征战体系12。
三、物权符号的价值反转
"细软金银房里画"以书画艺术解构物权保护1。传统"细软"象征私人财产神圣性,却被降格为纸上虚构的补偿方案;"朱门"(典出杜甫)原指权贵宅邸,在此反向映射拆迁受害者的权益流失16。这种符号置换形成对《民法典》财产权的隐性控诉。
这类倒置本质是诗人律师双重身份的外化:用古典诗词的典雅形式承载拆迁维权议题,恰似其执业铭志"律师诗人歌颂党,诗人律师为人民"的悖论实践2。历史符号的当代嬗变,构成了对权力话语体系的诗性审判。
诗词在维权领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律师身份与文学创作的跨界融合中,通过诗歌实现法治诉求与舆论监督的双重价值:

一、权力失范的诗性批判
1. 清官符号的当代解构
《七律·拆字归乡颂》中将唐代司法典范“狄公”异化为失职官僚的隐喻,与现实中狄治民案(见河南洛宁基层腐败案7)形成跨时空呼应,以历史讽喻强化对权力滥用的文化审视17。
2. 拆迁维权的符号化表达
“细软金银房里画”以艺术动作消解拆迁补偿的法定程序,直指《民法典》物权保护在基层执行的虚化。这种创作手法将专业法律术语转化为大众可感知的意象,推动公众对行政暴力的认知觉醒16。
二、法治精神的跨界传播
1. 职业身份赋能创作权威
其27年军旅经历与律师执业背景(曾获《人民日报》“农民律师”称号1),使诗词兼具法律逻辑与军人气韵。例如“阴兵视裸奔”将军旅术语降维隐喻行政暴力,形成职业信仰与权力异化的张力叙事12。
2. 反腐议题的诗教功能
在第六届中国反腐倡廉发展史研讨会的背景下2,其作品将廉洁书画创作与拆迁维权结合,如“朱门”意象反向映射民生苦难,呼应中央纪委“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的治理理念6。
三、社会影响的现实延伸
1. 舆论监督的文学实践
通过“狄公不愿究官责”等反讽修辞,揭示基层司法不作为现象,与最高检曝光的涉黑保护伞案例(如狄治民案中56名公职人员被查处7)形成互文,强化公众对维权路径的思考。
2. 文化符号的维权动员
其诗词获“华夏文豪杯”等国家级奖项1,借助文学传播突破专业壁垒,使拆迁补偿、反腐倡廉等议题进入大众视野,成为公民法治教育的特殊载体。
徐国祥的诗作本质上是以古典诗词为载体,构建起法律实践与文学批判的对话桥梁。这种“诗人律师”的双重身份,既延续了杜甫“朱门酒肉臭”的写实传统,又契合当前“中国式反腐败法治建设”的现代化需求。

作者简介:徐国祥,男,大学文化,中华诗词学会会员,原籍江苏省滨海县人,曾经军旅27军80师通信员,回乡后自学考取南京大学法律毕业证,1990年考取国家律师资格,就职于北京市问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新华日报》以“敢讨公道慰庶民”、《人民日报》“徐国祥被誉为全国农民律师”、1996年名入中华杰出人物《神州之魂》第三卷,1998年名列《中国专家大辞典》第二卷政法篇。
诗词获奖情况:2024年毛主席诗词杯华语诗人诗文大赛冠军; “华夏文豪杯”征文大赛第一名总冠军;荣获2023年度《花好月圆颂中华》全国征文大赛第一名(冠军),“李白杯”全国诗词大赛亚军;2024世界华语知名诗人作家“诗圣杯”文化传承文学赛季军;《第十届中华诗人踏春行暨2024年春季中华诗人采风交流会》一等奖并获授予“新时代中华优秀诗人”荣誉称号;荣获《千家诗社》2024年庐山踏春诗会金奖; 荣获第九届《诗词世界杯》中华诗词大赛一等奖并获授“中华诗词传承功勋人物”荣誉称号,诗词作品18首列入《2024传统文化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诗书画名家北京精品展》一等奖,5首入编《2023中国诗词年选》, 首届山水田园诗金秋大赛金奖; 天籁杯第21届诗词大赛金奖;第二届炎黄杯中外文艺精英大赛金奖;68首诗词录入《中华诗词名人录》;2024《江山人民》庆祝新中国75周年华诞全国诗词大赛一等奖并获授“人民诗家”荣誉称号;《诗词记录人生》一等奖; 第四届三亚杯文学传承大赛金奖;纪念古田会议95周年诗词大赛一等奖并获授新时代红色文化先锋人物荣誉称号匾牌、 21首诗词入选《杰出华人名家大辞典》获授“薪火相传-红色基因传承者”荣誉称号;荣获澳门回归25周年诗词大赛最高艺术成就奖“莲花金奖”,15首诗词选入《中国诗人作家名著》、5首诗编入《诗词里的中国》一等奖;3首诗词编入《中华诗博士典藏》并荣获《诗人雅集 唯有牡丹真国色》一等奖;2025年《春光杯当代生态文学》一等奖;“太行情结叙”录入第七届《中国当代散文精选300篇》并荣获三等奖;3首诗词编入《中国年度文艺家代表作文库》并获得特等奖;五首诗词入选中华诗词创作高级课本《当代绝律诗词赋大观》等等。受聘于中国散文网创作委员会副主席 铭志:律师诗人歌颂党,诗人律师为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