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是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石。在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秉持着对民众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管药品市场,近日对蒙城县名医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过期药品的违法行为作出严肃处罚,彰显了维护药品安全的决心。
2023年9月2日,蒙城县名医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从四川欣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一批布洛芬糖浆,共计10盒 。然而,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该批药品已超过有效期。经深入调查,这批药品在有效期内自用2盒,销售4盒,销售时间横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6月13日 ,剩余4盒超过有效期后尚未销售,被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该药房将过期药品销售给消费者,严重威胁到民众的用药安全,违背了保障公众健康的基本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药房作出了严厉处罚。没收超过有效期的4盒布洛芬糖浆,并罚款10000元。该药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禁止销售劣药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销售劣药不仅危害公众健康,也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此次处罚不仅是对违规企业的惩戒,更是向整个药品行业敲响了警钟,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不可侵犯性。
药品安全无小事,它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过期药品的销售,可能导致药效降低甚至产生不良反应,对患者的治疗效果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严格执法,是保障民众用药安全的关键防线。只有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才能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让民众能够放心买药、安全用药。
此次事件也提醒广大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杜绝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同时,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也应仔细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在新的一年,将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守护民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药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蒙城县民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用药环境,在蛇年以更坚定的步伐迈向药品安全保障的新征程。
来源: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