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刘某,一日被酒,风渐紧,踏雪晚归。途中有朋来电,接之,絮叨毕,匆匆塞入裤袋,觉有异物砸鞋面,醉曰:何人搅扰,以足踢之,使去,至其家,百寻电话不见,怪家人藏匿,家人虽百辩而拂信。忽醒悟,路尝用之,莫非砸足者是,急出门搜寻而不可得,汗下,虽严寒不觉,忽朗然笑之,旧者不去,新者何来!遂归卧,至日上三竿始起!
是人竟豪爽至此,然事隔多年矣,早去官田买菜路上,忽记起,急录之,以备再次忘记。
2025年5月14日上午9时51分写于深圳市羊台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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