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这天,在北京宋庄,我走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家聚居区的街上悲从中来,我突然意识到,作为一个影像工作者,我已经被没收了劳动工具:两台摄像机和一台录音笔。这情形,如同一个流浪歌手在地下通道被城管没收了吉他,或者疫情时一个地里春耕的农民被农管没收了拖拉机。
2025年2月25日,那时我在乌鲁木齐,被该市文旅局一群执法人员进屋没收了摄像机和硬盘。原因是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间,我和一位音乐人王啸,在南北疆四处旅行,我拍摄王啸沿途的旅行创作和民间音乐采风。在这之前也就是2022年,我在湖南拍过一部纪录片,参加过几个国际电影节。
2025年3月25日,我收到了乌鲁木齐市文旅局的处罚事先告知书,称我的拍摄行为是违法行为,我的创作活动构成“擅自摄制电影”,没有备案,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3条第1款,即“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剧本梗概向电影行政部门备案”。要处罚我七万五,并没收摄录设备、硬盘。文旅局的主要认定标准是我拍摄过一部纪录片,参加过国际电影节,从而认定我在新疆的拍摄行为构成电影摄制行为。
2025年4月11日,我委托的北京才兴律师事务所黎雄兵律师,参加了乌鲁木齐市文旅局召开的处罚听证会。黎律师指出,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个人拍摄的素材不构成电影,个人不属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3条规范的主体“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创作活动不属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第13条规范的电影制片行为。
目前,我在等待乌鲁木齐市文旅局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下达。我的设备一直被扣押在那里。我两手空空地来到了北京。5月1日劳动节这天,作为一个失去劳动工具的人,作为一个被远在新疆的文化行政机关错误地适用法律没收了创作工具的艺术工作者,我满怀辛酸与无奈,往后生存的艰难亦让我充满忧伤。
而同一天,网络上关于协和医院董小姐的故事正在发酵。任性的董小姐作为一个高端劳动者,自然不会担忧有人会没收她的手术刀,在给肺癌病人开刀的手术室里还可以闹点小情绪,和肖医生一起罢工到一边爱爱去了。祝他们劳动节快乐!也愿天下苦苦挣扎的底层劳动者们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