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西北政法
(作者:刘吉穎(甘肃)
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读的西北政法大学——当时的名称是西北政法学院。现在听起来已经很遥远,像一个古老的传说。其实西北政法大学的渊源更古老,他始于1937年的陕北公学,壮大于1949年的延安大学,后来分设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等,所以他与民主革命同龄,与共和国的法治建设同步! 遥远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落后或者过时,确实,有些落后是无法否认的,有些回忆也是酸涩的! 我是1981年入校的,记得当时给我们带民法课的寇志新老师,是我们入校一年前才从陕西一家关闭的干校中找回来的,上课用的教材是他自己突击编写的《民法原理》,由学校印刷厂胶印,质量很差。寇老师给我们讲课,有时候会忘词,他便从鼻梁上摘下如碗底一样厚重的眼镜擦拭,等会儿记起来了,他会很尴尬地笑笑。后来我们才知道,寇老师是在干校被人批斗时打伤了脑子,所以落下短时失忆症,我们就很同情老师、理解老师!
给我们带法理学课程的马朱炎老师,也是重返讲坛,可能工资微薄,刚开始上课时,腰间系着一条布做的裤带,讲着讲着裤子会往下滑,马老师就转到黒板后边去提裤子,等勒紧裤带后再神情庄严地转到黒板前边继续讲课。那时的黑板是一个架子上搁一块木板,所以马老师台上的操作,只遮掩了讲台上的他自己,下边的学生都全程目睹。有同学告知马老师,马老师就换了一条皮带,马老师解释说,以前在地里干活,站起来蹲下去,裤子就不敢勒得太紧,否则就无法下蹲。我们从来没有因为此事对老师有任何不敬,因为那时的我们和老师都非常朴实,而且正因为这样,老师对我们非常亲切,友善。
那是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变革时代,于是就冒出一些新锐的老师,给人以触动和向往。记得大二时,学校来了一位英语老师叫於兴中,清秀儒雅,一头卷发,着西服、打领带,很有洋派韵味,疑为异族,后来才知他也是我们甘肃岷县人,从兰州大学英语系毕业后分配到我校任教,我对他倍感亲切。三十年后,当我再见到他时,於老师已是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法律系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华丽转身,完成了中西结合!

通过许多老师的故事和老师讲的许多故事,我们知道了一个没有法律、没有秩序的社会是多么可怕,同时也隐约窥探到了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希望,就此立志要做一个法制的守护神,为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去奋斗一生,防止老师们遭遇的悲剧在我们的生活中重演!
那时我们学习很刻苦,也很有激情。且正是由于政法学院历史的厚重,学校的图书馆里藏有大量古今中外的法学、哲学、文学著作,甚至经济学藏书非常丰富。一些在我们中学时期被列为禁书的作品也能在图书馆找到,新思想也如潮水一般从东海岸汹涌而来,浇灌了我们西部的沙漠和荒原,各种新鲜的想法就像雨后的芨芨草,长满了我们这些学子的心田。老师和学生都沉浸在一种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大飞跃的模式之中,八十年代初,在西北政法大学任教的有周柏森、刘振江、赵馥洁、杨永华等后来在各领域都堪称泰斗级的学者,后来又成长起来并称西北政法四大才子的曹锡仁、段秋关、孙皓晖、郑世明等老师,他们成为了我们那一时期知l识的主要传播者和教育者!

当时的学术氛围非常浓厚,思想也相当解放,各种社团、学术讨论会、讲座层出不穷,我曾经就和法律系的的王建民、王珂、理论系的谢德成等同学创办了西北文学社,还蜡版刻印了多期《西北人》油印刊,宣泄我们尚显稚嫩的思想,同时我们也向报刊杂志投稿,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够成为散发着油墨香味的铅字。记得有一次,我和谢德成去建国路给《延河》杂志社送稿,当时贾平凹还是《延河》的编辑。谢德成写诗歌,我写小说,到了编辑部正好晌午,我们便交换了各自的作品互看,不看不知道,一看笑死人,谢德成在信封上竟然把编辑“斧正”写成了“爷正”,我说为发表诗歌,竟然自降三辈,这属于不正当竞争!后来,谢德成已经是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方向的权威教授,但这个故事仍然是我们重逢时会一再提及的趣谈!
那时的学校还在农村包围之中,自小寨向南都是农田,3路公共汽车从火车站直通吴家坟,是我们最常乘坐的交通工具。此处有陕师大、西北政法和西安外院三所高校,所以从来都是处于挤爆的状态。从小寨到学校还是石子土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一路泥泞,记得当时有一任市长张铁民,人称铁市长,思想很开放,也有雄心要把西安治理好,问政于民,在全市举行过一次“假如我是市长”的公开征求意见活动,西北政法的很多学生就提出:假如我是市长,首先把小寨到吴家坟的道路建成柏油路。周末偶尔去小寨,总能看到陕西省军分区旁边的垃圾坑里,满是觅食或者晒太阳的猪仔,个个膘肥体壮,看起来比我们这些穷学生营养好的多!我们也像孔乙已一样,从口袋里排出一毛五分钱,买一碗散装啤酒喝将下去,家庭条件稍好点的,也可能再要一小盘盐煎花生米慢慢品味,那就是人生最大的享受!还有钟楼冰棍、雪峰汽水,烤红薯,也成了我们此生永远难忘的甜蜜!而学校周边的麦田和玉米地,就成了考试前复习和背诵外语的天然场所,许多爱情故事也在这些青纱帐和黄金屋里生长和孵化!
现在说起这些,年轻人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但其实我们当时真的很穷!穷到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程度。那时,虽然学校对我们很好,每月都有17.5元的助学金,全部以饭票和菜票发放,还有5块钱的奖学金,以现金发放,对于城市学生来说,这些饭菜票就够吃了,可我们农村来的同学,普遍干过体力活,饭量大,这些饭菜票就不够吃,家里也没有闲钱补贴,开始确实是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后来,大家都各自想办法,勤工俭学,在校园里摆个地摊卖书、卖零食、甚至还有开咖啡馆的。这既需要时间,又需要资本,我只能望而却步!但生存的危机总得解决吧,所以我和一位来自青海的室友合资买了一个铝锅(当时叫钢筋锅),一个电炉子,没有饭菜票的日子里就煮些挂面吃,后来我们发现,学校的食堂后边常年堆放着土豆、白菜,我们也就在煮挂面时顺一些回来,挂面里边有了些许青菜,吃起来便如仙味!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青春,就在钢筋锅里慢慢地煮熟了,喂饱了!正因为过着这样的日子,所以那时的我很是自卑,总觉着这就是偷吃!后来毕业后,特别是从事法律工作后,看到一位美国官员说:一个人为贪欲而犯罪,他理应受到惩罚,但若为了一块面包而去偷盗,那么这个社会便难辞其咎。这才让我的心理负担略有释缓。然而,当2009年我们校庆时,与我同级但其时已是全国知名学者的谢教授给我们讲述他的大学生活时,我又一次震惊了:他自我解密说,大学四年里,他每次都是讨饭从学校回到老家,开学前又从老家讨饭来到学校,这样既节省了路费,又可以讨到吃的,当时,他的床下藏有一个布袋,里边装的就是在路上讨到的蒸馍,晒干后装起来垫补口粮。我的生活是艰苦的,但没想到还有比我更艰苦的。
吃得不行,穿得也不行,大学的后期,中国的社会活力已经显现,人们的追求也有了显著变化,烫发头、喇叭裤已开始流行,我老是穿着妈妈纳的布鞋和的确良衣服,自己就能感觉到一种土气,想穿好衣服又没有钱买,所以就在这种日益膨胀的虚荣心和一如既住的贫穷中煎熬着。好在我们班里也有一部分城市同学,他们有时也能帮我一些。记得室友叶钢是一位平反高干的儿子,有一件T恤,翻领排扣,米黄底色,双肩黒道,飘柔丝滑,我一见就爱不释手,软磨硬泡,以2元钱买了下来,后来成了我在大学期间许多重要场合的着装,2009年去学校参加校庆时,发现展板上正好有我穿着这件T恤参加八一四班学术讨论会的照片,这张照片现在也收录进了《西北政法大学图史》1937---2017版。
我们这一代人,真的是见证和亲历了贫穷与愚昧、富强与文明的全过程,因此我们更努力,更知道满足和感恩!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时候被人发现,就会感觉是一种生活的屈辱,现在自己讲出来,那就是一段传奇故事;当时是绝地求生,现在成了励志成才;这种逆袭,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命运,实际上也是中华民族的历史转折,没有改革开放,我们的个人命运和华夏的国运都不会有今天的幸福强盛!

说起爱情,上世纪八十年代和今天,大致的基本逻辑没变,它都是以物质为基础的精神生活,我是一个穷小子,这方面的经历是零,所以没有什么可以回忆和分享的实例,但我始终认为,如果不能在年轻时轰轰烈烈的爱一次,谈一次生死相依的恋爱,一定是人生的一大遗憾!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没有这方面的思考和精神追求,期末考试结束,在等待毕业分配的日子里,我和一同来自甘肃庆阳的老乡傅喻从站在图书馆五楼到躺在操场的沙坑上,就以爱情为主题长谈了三个夜晚,后来根据我们两人的谈话内容整理了一篇近百页的文稿,取名叫“爱情夜话——人为自然界立法”。在爱情夜话里,我们几乎探讨了与爱情相关的所有话题,也涉及到宇宙、灵魂、宗教、动植物的进化和智力的感知与表达,生育和未来等等,我们判断,在星球之外,肯定还有一个比我们更高级的物种存在,虽然人类不是他们创造出来的,但一定被他们所掌控,那个生物对人类的意义就象人类对蚂蚁的意义一样;我们认为,所谓的宗教、政治、婚姻、制度,都是权力对于自然和人性的管理与立法,如果这种立法顺应自然和人性,他就是良法,反之则是恶法;我们预测,在未来,婚姻将会消亡,两性关系只是一种娱乐和游戏,生育的功能基本被取代;但我们依然坚信,感知力存在于一切物种之中,只是程度和表现形式不同罢了,所以我们必须善待万物。爱有可能减弱,但是不会消亡,爱将永存,且会继续成为灵长类动物的高层次精神追求!
那是关中平原最热的季节,也是我们思想最活跃的年䍅!明月高悬在半空,我们两人拉一片凉席,躺在跳远用的沙坑上,正前方是我们的宿舍楼,左前方是女生宿舍楼(当时称中楼),那里面就住着我们各自心仪的女孩,只是他在热恋,我在单相思,最后都成了无言的结局。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贫穷也限制了我的勇气,我无法跳高,也无力跳远,只能空谈,最后还是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的黄土高坡。三十五年后,我又回到学校,已是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的傅喻带我重游老校区时,操场还在,中楼也在,唯独不见当年的那个她!指着沙坑,他问我还能跳得动吗?我笑了,当年都跳不动,现在就更跳不动了!
虽然我们站在了时代之门,但却没有勇气破门而入,阶层固化并不是一代人所能克服的,前辈一定要托举后辈,后辈也一定要有站在前辈肩上跳跃的准备和冲动。
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属于我们的那个夜晚、属于我们的西北政法,将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二0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刘吉颖,男,汉族,生于1963年,甘肃省镇原县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家二级律师,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庆阳市政协第一至三届委员会委员,担任过《法制日报》和《中国律师报》特约通讯员、《律师与法制》杂志特约记者。曾经被司法部、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及庆阳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多次表彰奖励,授予“全国从业清廉积极分子”、“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优秀党员”“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个人事迹被中央电视一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等多家电台和报纸报道过。先后在中央和省市级报纸杂志上发表论文、文章百余篇,并多次获奖,出版个人专著《中国律师梦》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