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是公安交通事业发展的基石,而中层与班组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示范引领作用直接关乎队伍建设的成败。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中,领导干部带头示范绝非一句空洞口号,而是推动作风转变、确保教育实效的关键所在。
领导干部的带头必须是具体、全面且一以贯之的行动。他们不仅是学习教育的组织者、推进者,更应成为躬身入局的践行者。从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每个环节都需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为普通干警树立标杆,坚决杜绝“上面生病,下面吃药”的形式主义。
带头同特权思想作斗争,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特权思想如同腐蚀剂,严重损害队伍形象与公信力。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摒弃侥幸、麻痹等错误心态,在思想深处筑牢防线,自觉接受监督与约束,以“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的自律精神,维护队伍的清正廉洁。
摆正公私关系,是领导干部示范引领的核心要义。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而非私人财产。个别领导干部将公权私用的倾向,必须及时纠正。只有一心为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与权力观,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普通干警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冲在前、干在先,更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担当。“给我上”与“跟我上”虽一字之差,却体现着截然不同的领导作风与工作成效。领导干部要以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
公安交通中层与班组领导干部的决心,能激发党员的信心;领导干部的榜样力量,能带动群众自觉追随。这种无声的示范,正是最有力的引领,它将凝聚起队伍的强大合力,为公安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王帅)